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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炸得血肉橫飛”之後

(2009-04-21 00:56:02) 下一個

(隨筆)

  對不起,我這是在故弄玄虛哪。在一家很大的食品超市(老美開的)買東西時闖了禍,我想買拌意大利麵條的醬,在挑選時無意中把兩瓶醬碰掉了地。那是玻璃瓶,頓時“砰、砰”兩聲,瓶子“爆炸”了。摔碎了怎麽是“爆炸”呢?我也訥悶,瓶子掉在地板上立刻就破了,但裏麵的西紅柿醬飛濺得哪兒都是,我褲子、衣服上都是,到處都是紫紅顏色的斑斑點點,所以我被“炸得血肉橫飛”。不過空氣中飄滿了誘人的香味兒。

  整個一個傻,怎麽辦?因為是大清早,商店裏沒什麽人,我隻好等待。還不快跑。一瓶子醬得好幾塊兒錢呢。怎能這麽幹呢?再說我這一身的醬,這麽落荒而逃也太狼狽了吧。或許會被人認為幹了什麽殺人的勾當呢。再說這有什麽可怕的?是我故意搗亂,拿著瓶子就往地上摔的嗎?像這樣吃飽撐的主兒恐怕也不多見。最多不就是賠點兒錢嘛。可我愣在那兒好一會兒怎麽沒個商店的工作人員來呀?你看我這渾身的醬,“木頭人兒”似的站著。

  兩瓶醬剛摔碎時,隨著瓶子破碎的聲音有個店員探了下頭。他轉身就走,我認為是拿清掃工具去了。可我這兒等了好一會兒了他人那兒去了?剛才我還看到他還在整理貨架呢。看他幹活那個認真的樣子,不可能忍受誰把他剛收拾得幹乾淨淨的地方弄個一塌糊塗吧?真的會視而不見地溜之大吉嗎?

  會!他在上班時當然要認真負責地幹活,除非他不想有個好的前景。但如果他該下班了,再多幹一分鍾也不會有錢。是的,他是看見我處於尷尬的境地,但想不想當“雷鋒”取決於自己當時的感覺。或許他已幹了八小時的夜班,又困又累,隻想著趕緊下班好回家放鬆一下,好好睡上一覺。再說了,我身上都是醬是很狼狽,但也不是什麽要命的事,而且我也沒奔過去求助呀。

  見沒人理,我隻好“自救”了。我走到有擦手紙的地方,用紙把衣服上的醬擦了擦,然後走到服務台告訴一位店員那邊發生了什麽事情。那位先生立刻問我有沒有受傷,現在是否能開車回家。見我安然無恙,便立刻用擴音器招呼商店的清潔工去“爆炸”地點清掃。

  “你真的沒有受傷,沒有感到不舒服嗎?那你可以走了。真對不起,你的衣服搞髒了。”那位先生說。

  “我很抱歉,把你們的商品損壞了。”

  “你當然不是有意的。這點小事算不上什麽。快回家換一下衣服吧。還好沒有更糟的事發生。我們都應該為此高興。”

  “更糟的事”指的是什麽?那當然我聲稱受了傷,或真的一下子滑倒摔傷了。那樣商店很有可能要賠上一筆錢。不過你也不要擔心商店會因此蒙受醫療賠償的損失,因為店主肯定買了醫療保險。醫療賠償是保險公司出的。

  你說人家商店沒讓我賠那兩瓶子醬,反到慶幸我沒受傷?啊,美國就這樣。在這個法治的國家裏,法律就這麽定的。有這法律?那我以後每次上商店都有意無意地摔上幾瓶子醬。嘿,你還真別以為能在這點上鑽法律的空子。這樣做可就犯刑事罪,說不定會被警察居留,然後讓你的家人用保釋金把你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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