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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有別

(2009-02-13 01:36:10) 下一個

       (雜文)

  這個題目似乎說得太多、太濫,不過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同,就讓咱在這兒亂侃幾句吧。

  一位女孩子忽然被男友“甩”了。她痛苦地說:“真沒想到,人是會變的。”這意思是說,沒想到一個人很本質的東西會轉變。但那個男孩兒不這麽認為,他辯解道,之所以提出分手是因為很多事情後來沒想到。

  嗯,事情還真的並非一目了然。簡單地說說前因後果吧。這個女孩兒名校畢業,在政府的一個部門一幹就是平平靜靜的好幾年,也沒個小夥子來“打擾”一下。她性格內向,其貌不揚。不過人家也沒著急,正當父母和親戚朋友漸漸過問的時候,同部門的一位男青年主動出擊了。這位僅僅讀過夜大學的小夥子去求一位老大姐,說是看上那女孩子很久了,今天鼓足勇氣講出來,當然希望幫忙。

  老大姐義不容辭,撮合兩人見麵。於是兩個人彼此就有了來往,但好像進展得不是太順利。於是兩個人分別找到老大姐“匯報”。女孩兒說,總沒有愛的感覺。男孩兒說,他都快變成了一團火,可對方也沒熱。老大姐隻是歎口氣,分別對他們說:“再接觸、接觸,恐怕交往時間還不長。你要有耐心。”

  後來呢?一年以後那女孩兒覺得自己漸漸喜歡對方了,尤其對男孩兒的質樸無華、誠懇忠實滿意。可就在這時小夥子突然提出分手了。老大姐知道此事也感到唐突,於是把雙方叫到家裏,試圖調停一下。

  姑娘感到太突然了沒想到一直熱烈追求他的男友會來個180度的大轉彎。是不是小夥子喜新厭舊又看中了別的姑娘?沒有,絕對沒有。當老大姐再三問小夥子到底是什麽原因時,他忽然放聲大哭,說再也受不了了。女孩子見狀更是渾身都顫抖,泣不成聲。鑒於雙方都太激動,不能平心靜氣地坦誠交換看法,老大姐便叫雙方先各自回家,調解的事以後再說。這以後也沒了下文,這場“搞對象”就這麽令人遺憾地結束了。

  為什麽沒了下文?他們之間一定是有著什麽誤解。在雙方都平靜下來之後,老大姐再把他們約在一起開誠布公地好好談,也許他們就能結百年之好了。是呀,說的沒錯,他們之間有著誤解。但你知道,感情不是理性,這東西時常很微妙,不合乎情理。實際上,在小夥子提出分手時,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已經基本上無可挽回了。開誠布公地談?談了就能消除彼此受傷的心,繼續相愛了嗎?

  到底是什麽誤解呢?小夥子事後很久談到此事。他的意思是說,那姑娘到後來讓他覺得“高不可攀”。是學識的差距?他不自覺地這樣認為。為此他惡補自己的各種修養,但他一直未能擺脫女友高高在上的感覺。終於有一天,他覺得自己所追求的目標已經脫離了自己的初衷,於是“180度的大轉彎”便產生了。他抱怨自己“累得半死”,有一種受煎熬的體驗。如果和一個姑娘在一起就是這種情形,追求異性的美妙又從何而言?相親相愛的人們在一起應該無拘無束才對呀。

  可是那女孩兒的矜持並非小夥子的理解,她明明就沒有看重這些嘛。姑娘是為男友的勤奮好學所感動,但那產生不了愛的情感。當愛的感覺說不清、道不白地漸漸從心裏顯現出來的時候,忽然一切都結束了。她想打開心扉時,對方卻“砰”地關上了,真不可理喻。

  唉,這小子也太急切。不過也有女的非常願意的,但男的後來來個“砰”,拒絕了對方。我的大學同學是個身材高大的瀟灑男生。那時有個漂亮女孩子追他追得很緊。開始男方也沒不同意,大家也覺得般配。可幾年後,就在人們認為他們該水到渠成地結婚時,男的忽然不同意了,理由是“越來越覺得不合適”。漂亮女孩兒極力想挽回,甚至跟男方說:“我有什麽錯以後改正還不行嗎?”

  後來我這位大學同學一臉苦惱地對我講:“你說誰能不犯錯,誰能沒缺點?可我受不了她的俗氣。”我暗自吃驚,因為大家一致公認那女孩兒一點不俗。更讓我吃驚的是,他後來和一位人們都認為很俗氣的姑娘結了婚。多年後我問其感受。他隻是淡淡一笑,“年輕時確實有很多不切實際的地方。現在就那麽回事兒了。”我又問他,那時和那個漂亮女孩兒認真談談,是否能挽回?他說那時他們之間確實有些誤會,但他當時的感情發展到那個地步就隻能吹了。

  以上兩例中,男方的想法都有個特點--忽然來個180度的大轉彎,而且態度非常堅決。我想這大概是男人們的特性吧。在情侶、夫妻的關係上,男的往往在某種層次、形式上忍耐,女的卻渾然不知,一旦到了男人忍無可忍,事情已經無可挽回。這麽說似乎有詭辯之嫌,女人們會說,我們還忍無可忍呢。是的我承認,看起來女人們忍無可忍的事情多,但她們往往都說出來,而男人們卻是不說的。

  男的相對於女的理性些,女性更愛感情用事。我結婚二十年就是得出了,或體驗著這個被“千錘百煉”的,到時候又被男女雙方忽略的結論。為什麽男的相對理性,女的愛感情用事,這得問上帝他如何造的人。既然是這樣,男女交往上的誤會往往是不可避免的。

  那能否避免、化解誤會?恐怕不那麽容易。前邊說了,感情這種東西很難說清楚,常常不合乎情理,一些男女雙方內在的東西隻能意會,不能言傳。或許我們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會好些,換句話說就是別光想著自己了。我這麽講很多人會不以為然,或者說“不可絕對化”,要不就“誰不為自己著想?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再不然“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也未必能相愛”等等。對,你們說的有道理。

  讓我講個雜誌中看到的故事吧。有這麽一家子在逢年過節時,當媽媽的總要做一盤蔬菜蛋糕。可爸爸和孩子們都不愛吃。但是蔬菜蛋糕上桌時,父親就對著孩子使眼色,讓大家都一起稱讚這盤蛋糕,不斷地說好吃極了,並大口吃。事後還小聲地告誡孩子們,“我知道咱們大家都不愛吃蔬菜蛋糕。但你媽媽喜歡做又喜歡吃,我們不能讓你媽媽掃興。”就這樣,每逢節日蔬菜蛋糕都在這個家庭飯桌上出現,並得到心照不宣的讚美。終於,老父親過世了。那年的聖誕節,飯桌上也沒了蔬菜蛋糕。老母親歎息道:“我從來也不愛吃這種蔬菜蛋糕,可是你父親愛吃。現在他先走了,我也不用做了。”

  我反複讀著這篇小故事,心中有著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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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喂我你的聲音 回複 悄悄話 我讀那個蛋糕故事,一點都不感動。我覺得這對夫妻應該開誠布公的告訴對方彼此的感覺。如果在食物觀感上都要互相遮掩,那麽在性和諧上一定也是說不出口,不能暢所欲言。那麽做這麽多年的夫妻,這是遭罪呀。愛就是彼此在溝通和交流中享受生活中的美,而不是壓抑自己,讓大家受苦。
喂我你的聲音 回複 悄悄話 “相親相愛的人們在一起應該無拘無束才對呀。”--這真是至理名言呀。戀愛不是學識、地位、金錢可以衡量的,戀愛是一種放鬆的感覺。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可以隨時隨地地互相撒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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