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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的濫用

(2008-11-24 01:21:11) 下一個

        

 

  注意,我這裏寫的是“權利”,不是“權力”。權利是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權力和享受的利益。個人認為,權利是偏重“公民或法人依法享受的利益”的。之所以咬文嚼字,是幾天前遊覽美國首都華盛頓之後的感覺。

  這次在DC逛,覺得到處“森嚴壁壘”。“911”之後,美國各個層次、各個方麵的安全保衛措施大大加強了。首都當然要加個“更”字。我理解,情有可原。對付國際恐怖主義,必須防患於未然。DC許多重要建築物周圍都澆築上起阻攔作用的鋼筋水泥柱子,汽車通道全麵設卡。在設卡的地方不但有欄杆擋著,路上還有自動升降的擋板。那擋板是鋼的,擋板立起來估計隻有坦克能衝得過去。車子如果想停到建築物邊上,司機要亮出通行證,檢驗後,警衛按電鈕放下擋板讓車通過。這種路口的擋板裝置非常之多。參觀國會、最高法院、國會圖書館都要經過嚴格的安檢。

  我們還看見最高級別的保衛措施,大概是總統級別的人物通過吧。正在街上走著,忽然各個接口都出現了閃著警燈的警車,車子橫在路口。跟著聽到此起彼伏警笛聲,由遠而近。先是摩托車開道。十幾輛摩托車後麵是好多輛閃著燈的警車,中間夾著個黑色轎車。黑色轎車後麵是輛很大的警衛車,保鏢們荷槍實彈,飛馳而過。車隊直奔白宮。

  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加強,我完全理解。但一些並非至關重要的部門,如遊客谘詢處、白宮曆史圖片展覽、郵政總局等都設立嚴格的安檢,這是否有必要?那天在DC遊覽,天氣很冷。我們在到遊客谘詢處想弄張地圖,到那兒很多原來能打開的門都鎖著,進出隻開兩個門,當然安檢,像飛機場一樣的安檢。我心有些不快,真的至於如此草木皆兵?但在安檢的地方,看見安檢人員和警察嘻嘻哈哈,並沒見他們有多緊張啊。過後一想,應該是這麽回事――設立安檢應該一視同仁。

  DC的白宮、國會、各個政府部門、最高法院等當然需要加強安檢措施。但其他部門的人也有這個權利。你要說“你們並不重要”,他們非跳起來不可。說“民主製度下,人的權利是平等的,我們為什麽不重要”。你要說“國家領導人和他們所在的辦公、生活地點更有可能被恐怖襲擊”。他們還是要喊“誰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好吧,那就到處都設安檢,反正花納稅人的錢。哼,還增加工作崗位呢。話可以這麽冠冕堂皇地講,但實際上心裏很賭。如果人人都如此爭取權利。我們納稅人的錢可不少無限的。如今美國財政赤字如此之高……刪節號,怎麽不說了?因為,我個人感覺,美國的人們太講求權利平等。

  至此,我有點“杞人憂天”。權利的平等在民主社會下是極其必要的。但如果在什麽事情上都要求形式上的權利平等,我們的民主製度也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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