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依然明月在,何日彩雲歸(上)
在中國史書中,疑似關於台灣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國誌》中提到的夷洲,也有人認為是《隋書》中提到的流求。宋元時期,海峽兩岸已有貿易往來;1281年元世祖設立了澎湖寨巡檢司,開始對澎湖實行行政管轄;1349年汪大淵在《島夷誌略》中記載澎湖屬泉州晉江縣,而琉球為海外諸國之一;明朝陳第的《東番記》描繪了台灣西南地區原住民的風土人情。
1543年,葡萄牙船隻在經過台灣海峽,有個船員在遙望時,偶然發現一個青蔥翠綠的海島,禁不住喊出“Ilha Formosa(葡萄牙語:美麗島)”。就這樣,“福爾摩沙”成為西方世界對台灣島的稱呼。雖然,葡萄牙人是最早發現,抵達台灣的歐洲探險者,但是與台灣之間僅止於用鴉片與銀元交換台灣原住民的物品,並沒有算進一步殖民的打算。
1624年,荷蘭人奪取台灣,建立殖民統治。
1661年,鄭成功進攻台灣,拿下普羅民遮城,包圍熱蘭遮城。1662年,鄭軍攻占荷蘭人的製高點—烏特勒支碉堡,台灣的荷蘭當局自知已無力再戰,隻得退出台灣。
1683年,清康熙22年農曆六月,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澎湖海戰中擊潰東寧王國劉國軒艦隊。未久,位於承天府(今台南市)的延平郡王鄭克塽於七月十五日(新曆9月5日)向施琅請降。自此,台灣正式並入中華版圖。
1776年7月4日,在台灣正式並入中華版圖93年後,美國正式宣告從大英帝國獨立。
1782年11月30日,英美兩國簽署《巴黎和約》的草案,1783年9月3日,美國成為美洲首個獨立國家。一個新的霸主誕生了,拉開了舊霸主破落的帷幕。
1895年4月17日,清日甲午戰爭結束,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署《馬關條約》,台灣及澎湖被割讓給日本。
據國民政府的資料——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在《對日宣戰布告》中宣布:“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
1943年11月22至26日,中、美、英三國首腦於在開羅舉行會議,中美雙方領導人就八個方麵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達成若幹共識。其中,關於中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中美雙方同意: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必須歸還中國。這也就為《開羅宣言》關於台灣回歸中國的內容打下了基礎。
中美首腦晤談後,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受羅斯福委托,根據美、英、中三國會談和美中會晤精神,起草《開羅宣言》。關於日本歸還台灣於中國的問題,霍氏擬訂的供羅斯福審閱的草案初稿明確表示:“被日本人背信棄義地所竊取的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和台灣,應理所當然地歸還中國。”25日,美方正式打印的草案文稿中將上述文字中的“日本人”改為“日本”。霍氏起草的《開羅宣言》草稿先送給中國代表王寵惠及蔣介石過目,然後在11月26日交中、英、美三方官員(中方是王寵惠、美方是霍普金斯和駐蘇大使哈裏曼,英方代表是外交大臣艾登和外交副大臣賈德幹)討論。
在就《開羅宣言》草案討論中,中英代表進行了頗為激烈的爭論。英國代表賈德幹說,宣言草案中對日本占領的其他地區都提“應予剝奪”,惟獨滿洲、台灣和澎湖寫明應“歸還中華民國”。他建議,為求一致,將滿洲、台灣和澎湖也改成“必須由日本放棄”。中國代表王寵惠反駁道,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戰是由日本侵略中國東北而引起的,如果《開羅宣言》對滿洲、台灣、澎湖隻說應由日本放棄而不說應歸還哪個國家,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將疑惑不解。他反對賈德幹的修改意見。賈德幹辯解道,草稿中的“滿洲、台、澎”之上,已冠有“日本奪自中國的土地”的字樣,日本放棄之後,歸還中國是不言而喻的。王寵惠據理力爭,他說,外國人對於滿洲、台、澎,帶有各種各樣的言論和主張,英國代表想必時有所聞,如果《開羅宣言》不明確宣布這些土地歸還中國,而使用含糊的措詞,那麽,聯合國家共同作戰和反侵略的目標,就得不到明確的體現。《開羅宣言》也將喪失其價值。美國代表哈裏曼讚成王寵惠的意見,賈德幹陷於孤立。結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這一實質問題進行修改,隻是對美方草案作了一些非實質性的文字上的改動,將宣言初稿此段文字表述為:“被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特別是滿洲和台灣,應歸還中華民國”,這樣就刪去了美方文本中語氣較強的“背信棄義”和“理所當然”兩個詞組。丘吉爾本人又對宣言草案文字進一步做了修改,將文中的“特別是”改為“例如”,又在“滿洲和台灣”兩個地名後,加上了“澎湖”。
經過當天認真討論,《開羅宣言》草案經中、美、英三國首腦一致同意後,正式定稿,但暫不發表,由美英人員送往德黑蘭,聽取參加美、英、蘇三國德黑蘭會議的斯大林的意見。11月30日,丘吉爾引用了《開羅宣言》有關日本歸還其侵占領土的一段話,問詢斯大林的意見如何。斯大林回答稱他“完全”讚成“宣言及其全部內容”,並明確表示:這一決定是“正確的”,“朝鮮應該獨立,滿洲、台灣和澎湖等島嶼應該回歸中國”。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重慶、華盛頓、倫敦三地同時發表《開羅宣言》。關於台灣回歸問題,《開羅宣言》的其主要內容是:中、美、英三國對日作戰的目的在於製止和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在太平洋上奪得或占領的一切島嶼”,使日本強占的中國領土,例如東北地區、台灣和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2日,美、英、中、法等九國代表於停泊在東京灣的美國海軍戰艦“密蘇裏”號上接受日本投降。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日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等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書上簽字,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所列的全部條款,無條件地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所掠奪的領土全部交出。日本《無條件投降書》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簽署的、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這樣,《中國對日宣戰布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無條件投降書》,這四個文件組成了環環相扣的國際法律鏈條,明確無誤地確認了台灣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證了台灣回歸中國的國際協議具有無可否認的有效性。
1943年舉行的開羅會議中,中華民國希望同盟國同意戰後日本放棄台灣並移轉主權回歸,此內容列入開羅宣言,後於波茨坦公告內重申應履行。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發表《終戰詔書》接受波茨坦公告,大日本帝國無條件投降。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在台日軍向蔣介石將軍投降。同年8月29日,蔣中正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9月1日於重慶宣布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同時命陳儀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10月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於台北成立,接收人員前進指揮所副主任範誦堯等分別在10月5日至24日分別由上海或重慶飛抵台灣。
1945年10月25日台灣地區的受降典禮於上午十時在台北公會堂舉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正式收複台灣、澎湖列島,恢複對台灣行使主權。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在台北市接受了日軍第十方麵軍司令長官安滕利吉的投降。日本最後一任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簽字領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第一號訓令,規定自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全省回歸中國版圖。被迫割讓給日本50餘年的台灣省,終於徹底擺脫了日本的殖民統治,回到了祖國的懷抱。自此,台灣正式回歸中國。
1946年10月,當台灣回歸祖國一周年之際,蔣介石和夫人宋美齡曾專程來到台灣視察。
1947年台灣二·二八起義後,美國開始試圖托管台灣。但遭遇到國民黨與國民政府的反對。美國因此改變立場,放棄了托管台灣的做法。
蔣介石,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在收複台灣方麵做出了積極的努力和不可抹殺的貢獻。
1946年國共兩黨因為執政理念相左而爆發了內戰。經過三年戰爭,中共獲勝,控製了中國大陸,國民黨失利,轉進台灣。由此,台海進入了分治狀態。
50年代初,中共曾厲兵秣馬準備橫渡台灣海峽,以武力解放台灣。惜因強權肇事,而未能成行。民貧國弱,受人欺淩。
1955年4月亞非會議(即“萬隆會議”)召開期間,周恩來發表聲明指出:“中國人民同美國人民是友好的。中國人民不要同美國打仗。中國政府願意同美國政府坐下來談判,討論和緩遠東緊張局勢問題,特別是和緩台灣地區緊張局勢問題。”周恩來這一聲明得到了美方的響應,由此促成了中美大使級會談(即日內瓦—華沙談判)。這一談判從1955年8月一直到1970年,曆時15年,談了136次,核心就是台灣問題。
同時,周恩來在訪問緬甸期間與吳努總理會談時說:“如果美軍撤退,我們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如蔣介石接受,我們歡迎他派代表來北京談判”;“隻要蔣介石同意中國的和平與統一,同意和平解放台灣,並且派代表來北京談判,我們相信即使蔣介石本人,中國人民也可以寬恕他”。5月,周恩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明確宣布:“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這是中共方麵第一次公開提出和平解放台灣的主張,也是向台灣當局提出和平統一國家的倡議。
1956年以後,中國全麵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這不僅需要一個和平安定的環境,而且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予,在這種形勢下,毛澤東於1956年的春天,委托赴章士釗轉去一封中共中央致蔣中正的信。信中提出了和平統一台灣的具體辦法:
(一)台灣統一於中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台灣之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於蔣中正;
(二)台灣所有軍政經濟建設一切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政府撥付(注:當時台灣每年赤字約8億美元);
(三)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待條件成熟並尊重蔣中正的意見,協商決定後進行;
(四)雙方互約不派遣特務,不做破壞團結之舉(注:毛澤東一再表示,台灣當局隻要一天守住台灣,不使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就不改變目前的對台政策)。
此信內容後來成為中共對台灣政策的基礎。
1958年,美國逼迫蔣介石從金門、馬祖撤軍,以實現其“劃峽而治”的圖謀。但是,蔣介石堅拒美國人的逼迫,堅守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底線,矢誌反攻、收複大陸,一統中國。
有一個關於1958年八·二三金廈地區炮戰緣由的傳聞,未見官方資料證實——
1958年八·二三之前,金廈地區國軍炮兵占有優勢和主動權,經常發動炮擊,對廈門周邊地區民眾生活,生命財產造成破壞和損傷。據說,毛澤東得知美國逼迫蔣介石撤兵金馬,而蔣介石堅絕拒絕的情報後,綜合金廈地區的情況,做出炮擊金門的決定,於是就有了八·二三炮戰。而蔣介石在得知共軍炮擊金門後,拍案叫好,認為此舉幫他擺脫了美國人的逼迫。
60年代初,共產黨因政策錯誤,以及天災,陷入困境。國民黨認為是光複大陸的好時機,於是在1961年製定了“國光計劃”,同時開始策畫“海威”行動,派遣武裝人員潛入大陸,建立遊擊區。
對於國民黨來說,共產黨的困境確實是其光複大陸的有利天時。而且,自轉進台灣以來,國民黨痛定思痛,勵精圖治十年有餘,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在人和方麵取得一定程度的效果。然而,國民黨卻疏失了“地利”這一關鍵的重要因素。其結果一如共產黨在50年代初攻打金門一樣——失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麵的資料顯示,從1962年10月至1965年1月,“共殲滅國民黨武裝特務40股,594人”。到1965年,參與“海威”行動的1800名國軍,隻有不到三分之一生還。
1965年11月13日夜至14日晨,在福建崇武以東海域,台占烏丘島附近,發生的一場海戰。以一大陸方麵傷一艇,台灣方麵傷一艦,沉一艦的結果結束。
始於1961年的國光計劃自此停擺不前,最後悄然而終。
在國民黨執行光複大陸的“國光計劃”期間,周恩來於1963年將中共的對台灣政策的歸納為”一綱四目”,這也是“一國兩製”的前身。
其中“一綱”指的是台灣必須統一於中國。
四目則為:(1)省親會友,來去自由;(2)既往不咎,立功受獎;(3)國共合作,愛國一家;(4)和平解放,互不破壞。
1965年毛澤東在接見外賓時談到香港問題時,他說,可以考慮在1997年以後讓香港仍然實行資本主義製度。
與此同時,正在為隔絕的兩岸關係尋找突破機會的周恩來,收到了一封蔣介石曾經的秘書汪日章的來信。信中希望總理幫忙關照在浙江奉化的一位94歲高齡老婦——蔣妙緣。
見信,周恩來知道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便立刻派人把蔣妙緣從奉化接到上海,予以悉心照顧。後經老人的同意,由其女婿的陪同,派出專機將其送往台灣。
1965年,95歲的蔣妙緣踏上了台灣的土地,這一天,蔣介石夫婦早早在機場等待,接到舅母的那一刻,蔣介石熱淚盈眶,上前攙扶舅母,表達著思念,不久後又給她安排了一座府邸,此後蔣妙緣就在台灣安度餘生,直至去世。
老太太真幸運,走的是時候,晚上半年多,怕就是別樣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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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聞,1965年7月,毛澤東曾委托著名記者曹聚仁赴台麵見蔣氏父子,並親筆手書一闕《臨江仙·寄友》,托曹聚仁轉交蔣介石。全詞內容如下:
《臨江仙·寄友》
柳綠花紅鶯燕舞,京都料峭風微。菊香書屋奏琴徽。依然明月在,何日彩雲歸。
地覆天翻君亦老,東征北伐聲威。草山薄霧拂單衣。我今尋老友,把手話心扉。
這闕臨江仙文情並茂,一時廣為流傳,頗得文人墨客讚賞。然而,雖有人言之鑿鑿曾在台北的曹聚仁紀念館中親見毛澤東親書的此詞手稿,並有抄錄,但至今未見手稿的影印件。
另有傳言,蔣介石老來思鄉之情日濃,因而對中共的一係列言行頗為心動,產生了與大陸的中共進行和談,統一台海的想法。由此,國共雙方開始暗通款曲,私下就兩岸統一的事項進行會商討論。
倘若這一傳言屬實,對於國家,民族,以及芸芸眾生來說,無疑是兩岸統一的最佳的上乘方式。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了。
如果說,抗戰勝利後,由於蔣介石執著於消滅異己,發動內戰,從而導致大陸與台灣的分離,那麽,這一次統一的契機則是由於毛澤東的執著於內部反修、防修的意識而中斷了。
俗話有:解鈴還須係鈴人。70年代中期,蔣介石和毛澤東兩位係鈴人先後去世,兩岸進入了蔣經國和鄧小平的時代。台海關係何去何從?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第五次《告台灣同胞書》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來取代原有“解放台灣”的口號,正式對台灣展開了積極的、友善的“和平統一”攻勢。
作為蔣介石的親生兒子,權力的繼承人,蔣經國,對大陸方麵“和平統一”建議的回應則是:“中華民國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絕對不與中共政權交涉,並且絕對不放棄光複大陸、解救同胞的神聖任務,這個立場絕不會變更。”。同年4月4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中,把蔣經國的回應進一步演變為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
19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
1987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中國國民黨主席的蔣經國宣布於7月15日解除實施了38年56天的《台灣省戒嚴令》。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在總統任上逝世,李登輝接掌台灣大權。
1988年4月17日,民進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四個如果”決議文:“如果國共片麵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
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前,民進黨正式通過台獨黨綱,在其黨綱內容中正式列入主張台獨的立場。
台海分歧由國共兩黨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對於國家體製,治國方略等方麵的黨派政爭,或者說是三民主義,還是共產主義的爭鬥,轉變成國家統一與分裂的衝突。
真正的台海危機拉開了序幕。
麵對日漸增長的台獨勢力,大陸方麵重新拾起冷藏已久的武力統一方案。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反分裂國家法》作為武力統一台灣的法理依據。動用武裝力量,以戰爭的手段統一台灣的方案成為國家法律,大陸開始了認真的整軍經武的備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