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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來的故事

(2008-10-10 06:21:52) 下一個
聽來的故事

故事一

我的一個洋人朋友最近離婚了,在班上經常絮叨他的處境。

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是這樣的

*房子市值$600,000,平分,每人$300,000
*兩個孩子,3歲,4歲,歸女方
*由於孩子歸女方,男人的財產再分割(每個孩子各得1/3:$100,000)
*兩個孩子的生活費,由男方支付$550/周.(男方實際工資$700/周)
*女方擁有孩子,但有權享有假期。即,周末兩天男方必須把孩子接走,

無論當天他是否有工作。(如果需要出去工作,他必須自掏腰包請

babysitter.恰好,男人是倒班,經常要在周末上班。)

結果:

男人獲得房子價值的16.6%;女人 83.4%
男人獲得孩子的監護權(歸屬權)0%;女人100%
男人獲得自己工資所得的20%,女人獲得80%

(注:女人可以得到兩個孩子的政府補貼$200/周,加上男人的$550,正好

是孩子的全托費用。女人本人不用掏一分錢。離婚兩周後,女人賣掉房子

,搬到她男朋友那裏去了。)

插曲:我問他,你為何不爭取一個孩子的監護權?這樣,你們在財產上各

得50%,不是很公平嗎?他說,在孩子的問題上,法院隻聽女方的。


故事二

公司裏一個年輕男人,收入不少,卻總是缺錢,問其原因,答

同第一個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要孩子,留給了男方父母;
同第二個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要孩子,留給了男方父母;
同第三個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要孩子,留給了男方父母;
同第四個女朋友分手後,女方堅持要孩子,男方必須支付其收入的50%供養孩子。
問:如果你收入年薪一百萬如何?
答:一半分給孩子。判決如此!由女方自由支配。
問:前三個孩子誰養?
答:我自己養。

結論:如果哪個中國男人在做娶外國媳婦的夢,現在該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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