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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筆記2

(2012-11-17 16:44:30) 下一個

量,分為能量,所量,量果。

量果,是這塊布頭有多長,能量是尺子,所量是布料。

能量識,是無欺誑的識。能量識分現量和比量。現量是直接的,直覺經驗,比量是間接的推論。為何要定義量,是因為量是不欺惑的,而非量是欺惑的。

所量境分自相和總相。現量取自相,比量取總相。

甲觀點:
前生後世不存在 (立宗),因為現量看不見(因),如我沒有看見瓶子(喻)

乙反駁:
現量看不見並不一定不存在(立宗),因為前生後世不是現量的對境,有很多現量看不見而存在過的事物 (因),比如唐朝皇帝,去世的爺爺,遙遠的他鄉等。(喻)

因明八事- 能破,能立,現量,比量,各分真實和相似。

真實能立法相- 三相齊全能立的語言。三相是宗,因,喻。
相似能立法相 - 三相不齊全的論式,有相違,不遍,過遍的過失。

真實能破,(1)可以從應成因來破,比如,甲說他有有錢,因為開寶馬,乙反駁 - 如果按照你的推理,應成所有開寶馬的司機都很有錢,其實不一定,比如為老板開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2)或者用自續因來破,自續因是三相齊全的。

真實現量 - 五根識的無誤領納,無迷亂,未受任何分別念的幹擾,不加雜語言文字。

相似現量 - 迷亂根識取境,如擠眼見二月,或者外境有迷亂因,如開車時路邊樹往後倒退。

真實比量 - 三相推理具足。

相似比量 - 不成因:因在有法上不成立,比如瓶子常有 (有法),因為所作(因)
                     不定因:說話不周遍
                     相違因:能立因與所立宗相違背,如張三很有錢(所立宗),因為他是乞丐(能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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