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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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器當成兒戲 主持人掛職的鬧劇該息息了

(2008-10-26 06:57:38) 下一個

自今年3月離開《麵對麵》,央視主持人王誌要到雲南掛職副廳級幹部的消息就一度甚囂塵上,但並未獲得有關方麵證實。日前,雲南麗江組織部的相關負責人終於開口,承認王誌於昨日下午已經抵達麗江,並將擔任副市長。 (10月23日《重慶晚報》)

據了解,中央電視台工作人員掛職其實早有先例,之前中央台導演陳臨春也是因為去內蒙古掛職鍛煉,做了一年的副縣長,回到央視之後就升為中央電視台文藝中心文藝部副主任。因此,外界猜測,王誌此次赴雲南當官,極有可能隻是掛職鍛煉,回到央視將另有任用。但在筆者看來,王誌掛職一事根本就錯了,是把國家法律和製度當成了兒戲。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掛職鍛煉,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有計劃地選派在職國家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基層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擔任一定職務。所以按照公務員暫行條例,掛職的人必須首先是公務員,而王誌是公務員嗎?肯定不是!條例裏有規定,公務員指的是在國家行政機關中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如果離開行政機關,即使原來是公務員,也自動喪失公務員資格。而中央電視台為國家副部級事業單位,所以,王誌作為一名主持人肯定不是公務員了,這樣的掛職顯然違法。

另外,相關分析人士認為,王誌到麗江掛職,對麗江旅遊乃至政府形象,都會產生加分的作用,因此對王誌本人或當地而言都是一件好 事。對於麗江延攬人才、發展經濟的急切心情,我們理解。但在建立法治社會的大潮麵前,麗江和王誌都不能例外。其實以王誌的知名度和活動能力,幫著麗江做做 宣傳,介紹些專家去出謀劃策都應當不在話下,按說做這些事可以授予“形象大使”或者“顧問”的頭銜。但絕不能把國家公器當成了可以贈予的禮品,做違法亂紀的事!

今天,別人當公務員要經過嚴格考試,王誌、陳臨春包括以前的相聲演員牛群,憑什麽一下子就能當上一個市的副市長或一個縣的副縣長?如果一個名人就可以隨意到全國各地當官,那國家製定的那些條例和製定又有何用,豈不是全亂套了!筆者以為,這樣有損國家法製建設和政府公信力的鬧劇該息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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