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這就是我的身份證, 你的呢?
正文

中國發誓鏟除腐敗 學者籲法製和民意監督

(2008-06-28 22:36:23) 下一個
ZT: 中國發誓鏟除腐敗 學者籲法製和民意監督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085/32/20/0_1.html


[核心提示: 麵對中國國內,特別是政府內部日益嚴重的腐敗問題, 中國日前推出未來五年懲治和預防腐敗規劃。這令西方國家和南美及非洲國家十分關注,  雖然這些國家目的不同。但對中國人來說, 腐敗不鏟, 國將不國!]  


中共中央日前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2008-2012年工作規劃》,誓言要對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行使進行更嚴格監督,  明確提出要加強對幹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以及行政執法權行使的監督,同時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金融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管。但是,一些中國學者指出,解決腐敗問題應首先該從製度下手。

司法主導和民意監督

這個工作規劃指出,今後將進一步完善違紀行為的懲處製度以及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製度。《新華社》的報道指出,今後五年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規製度,形成權力運行監控機製,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改善黨風,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人民日報》的社論則指出,這些年來,懲治腐敗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懲治腐敗必須繼續抓得緊而又緊,不能有絲毫放鬆。

北京政治學者劉先生認為,中共中央提出的新的反腐規劃仍然沒有找到正確的方法。他認為,反腐權力應該從中央轉移到司法部門,而不能讓沒有法律地位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來領導反腐敗的工作。他說, “規劃沒有真正訴諸法製軌道,還是法製外的循環,它沒有真正從法律和製度上來做,而且也沒有動員民間、輿論,甚至民意代表對政府官員進行監督。中國執政黨是共產黨,他們擁有很大的權力。中國的反腐問題還是由中共中央,中紀委來負責,而中紀委本身沒有任何法律地位。”

製度保障和公民權力

北京新時代致公教育研究院的學者周先生認為,中共懲治腐敗的意願是真誠的,出台這個反腐規劃對遏製腐敗,緩解一些社會矛盾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不過,他也指出,新的反腐規劃過於重視文化和技術層麵,而輕忽製度層麵,即使在文化層麵,又偏重於教育,對基本人權沒有給予太多重視,而在技術方麵則偏重於傳統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

他說,“在製度方麵沒有引進一個權力內部的製約機製,比如說立法權、司法權或行政權之間的監督機製,另外也沒有引進社會性製約機製 ,比如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之間互相的社會保障作用。所以,這個製度不太完善。在文化製度方麵,最重要的是沒有重視公民權利對反腐敗的作用。”任何一個社會裏,任何公民對腐敗都是深惡痛絕的,如果不給予公民反腐敗的權力,不能有這樣一個製度作為保障, 那麽,解決反腐敗問題也不可能徹底。

民主製度和懲處機製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先生從製度上分析了解決腐敗問題的關鍵。他指出,“對腐敗有效製約的製度一個是民主製度,這個製度包括黨內監督,黨委監督,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有效的可操作性參與監督。下一步關鍵就是落實,這個製度怎麽建,建立了以後是否有效,都是需要研究的。在我們國家目前的形勢下,反腐的最根本的要點是要建立嚴密的懲處機製。為什麽腐敗屢禁不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我們懲處機製不健全。”他說,由於懲處手段和懲處公平性存在問題,一些官員搞腐敗的膽子越來越大,導致老百姓對懲治腐敗信心不足。健全民主監督機製,加強政府官員的財產透明,政府運行機製以及政府活動的透明,是懲治腐敗的關鍵。

中國已經認識到反腐敗在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和諧社會方麵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如果不對權力進行製約,不加強對黨員幹部的自身改革和建設,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那麽實現未來五年的社會發展目標將是一句空話。

無論如何, 對中國社會的健康發展和平民權利的法律保護來說, 腐敗不鏟, 國將不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