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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自主

(2012-05-04 10:20:26) 下一個
昨天下午兩點美國國會因為陳光誠事件舉行緊急聽證會,現場首先直接電話連線陳光誠傾聽他的意願。陳光誠表示他很累想去美國住幾個月休息一段時間。陳光誠最後能獲得什麽現在還不確定,但我覺得各方麵推波助瀾並沒有令事情得到妥善解決,為什麽會這樣?有文章把陳光誠稱為人權活動家,我個人認為這頂帽子太大並不適合他。他不具備人權活動家的能力膽識和胸懷,這點我從他對溫家寶的喊話及聽證會的連線電話情況都能得出結論。不是每個維權人士都能成為人權活動家的,我覺得幫助他的人不應該有這樣的期待。美國領事館曾經對此抱了幻想,而現在肯定是極其失望的。因為兩方麵都對陳的認知有誤差或者說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所以造成兩方麵對陳給與的幫助都不切實際。我個人認為陳光誠是一位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受迫害者,他想為自己討還公道。各方正義人士應該幫助他討回公道,我覺得能做的僅此而已。無論哪方麵想通過陳光誠事件達到其它目的都是不太可能的,對他也是不公平的。他沒有能力承載這份厚望與重托,這不是他的錯。中方承諾他可以選擇另外的城市生活,承擔他大學教育及住房費用,調查他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等。除了最後一項,前麵兩項我覺得都是風馬牛不相幹的事情。按照他是自由人的假設,他可以想去哪裏就去哪裏,根本不需要政府另外對此有特別的承諾,即然對此做承諾顯然表明他不是那麽自由。第二項關於大學與住房問題,這算什麽呢?政府為什麽答應他提出的這項要求呢?其它維權人士有權要求政府提供這些待遇嗎?如果這意味著政府承認自己曾經做錯了什麽,那就通過國家賠償法走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把因為有美撐腰的陳光誠當作個案來處理。這件事因為一個人的不能由自主發展到今天,各方麵都或多或少的有點不由自主,不知道是誰在推誰,往哪兒推。本人對此也不由自主的發了好幾次言。陳光誠如果隻是他自己,那麽他是無可指責的,但他如果想扮演別的什麽就會顯得非常的可笑。他連自己需要什麽都無法確定,怎麽能指望他知道該為中國的人權平等做什麽。不要再把他往聚光燈下推了,祝願他不久的將來就能擁有他該擁有的,讓他好好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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