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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2010-06-02 22:40:21) 下一個


想寫點什麽,象韓東同誌說的那樣找點事兒幹。

 

八卦。

 

上個星期在網上跟一個回國三年的朋友聊了幾句,被告知她已經離婚兩年了。她回國的時候孩子才幾個月,也就是說她和老公回國一年後,在他們的孩子一歲多的時候離婚了。於她和老公來說我不知道是不是解脫,於我來說這仿佛是當頭一棒。當初他倆看著怎麽也是一對浪漫恩愛的夫妻啊。

前天晚上同學D來電話,轉告已經回國的同學S的近況,當同學D一說:你猜怎麽著吧。我心裏就想,壞了,準是也分了。果然,同學D用哀悼的口吻說:他倆分了,分了幾個月。

前天下午去一中國女朋友家燒烤,遇到一對中法夫妻,女的中國人,已經七個月身孕。三十七歲的高齡孕婦,我說你看著怎麽也不象,我以為你二十七歲呢。他的法國老公馬上接嘴說:我覺得她就是二十五歲,哪有二十七歲。我趕緊說:是的,是的,不好意思,說多了。我又很八卦的問高齡孕婦,為什麽不早點生呢,拖到現在。他的法國老公中文水平夠好,聽明白了問題,都沒等她開口,就搶先說:因為我比她小。她接著說,當初他倆認識的時候他老公才二十歲,還是學生,讀完書以後找工作什麽的,去年二月才買了個別墅,算是安頓好了,所以拖到去年下半年才懷孕。哦,原來是這麽回事兒。我繼續八卦地問他老公,那你比她小幾歲啊?他老公很得意的說,7歲。看著他得意的表情,我特別小人的說,是不是以為你們創紀錄啦?嗬嗬,我比我家小朋友大十四歲,紀錄暫時由我們保持吧。他倆愣住了,大眼瞪小眼好一會兒。

 

不知道回國的那兩個女同學是不是後悔,我反正挺替她們後悔的。還是太年輕了,以為真的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如我這把年紀才會明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的鞋?愛情不在朝朝暮暮,可日子就是朝朝暮暮。

 

看吧,我是真的老了,不然哪裏能寫出這麽沒勁兒的話啊。

 

我是四十不惑了,自己不惑剛好惑別人,惑別人事小,嗬嗬,至於禍國殃民的大事,就留給你們這些年輕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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