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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開花落(之四十四)

(2008-09-27 19:40:59) 下一個

八十七

 

 

在這個土地問題解決後,然後就可以通過政府的基礎投資政策,以開發城市為中心,帶動當地經濟發展,這個時候當地產商和開發商,需要向農民購買土地永久使用權,來開發城市住宅,商業街等等,就可以一下子,把這些農民的財富提高。隻有在這種情況下,將農民變富了,中國的內需市場就真的搞起來了。當有錢的農民可以消費合理價格的消費品,如奶粉等,就杜絕了生產企業利潤太薄,總是想用不良手段來變相提價。

那麽如何考慮到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不需要來源於一次性的買地,就是征收相對於現有的地產稅的方式,征收地產使用稅。中國之前發生的情況是,由於地方財政沒有保障,地方政府就利用權力和法律,低價從農民手中奪地,然後高價賣給地產開發商,來保證財政收入。在這個新的安排下,地方政府可以在轉手出農民手中的地,根據出售價格,按照一個百分比年年收土地稅,然後再收一般的商業消費稅,基本上可以解決地方政府的收入問題。

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這個也是一個切入點。除了還地於民外,還可以在來源少數民族地區的能源供應,如新疆和貴州,增加地方留利,建立專項的少數民族發展基金,在地區經濟發展上,吸收來自於其他省區的新移民,在商業貸款上,給予少數民族企業,和多民族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促進民族融合,合作和團結。

在兩個少數民族地區,西藏的拉薩和新疆的南疆,內地的新移民確實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對很多當地人來說,最擔心的是五雙筷子夾菜的碗,現在有十雙筷子伸進來了。而且在職業培訓上等軟實力,本地筷子還處於競爭的劣勢狀態。

但是如果這些地區的人民享受到了還地於民的政策,又得到了提高能源價格和西部省份增加留利的好處,中央政府的基礎投資所帶來的經濟發展,可以讓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或者租出地方給外來的商家等等,享受到經濟發展的利益。如果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發現,外來的商戶越多,和移民越多,他們經濟上的收益越大,他們就會熱烈歡迎外來戶們。而且由於能源行業增加的人口和收入,都會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

現在的少數民族地區,如南疆,確實有知識分子擔憂,自己少數民族的文化會不會喪失,自己的語言會不會消失。其實這些擔憂和漢族地區的一些知識分子擔憂其文化會不會被西方文化取代,源出一處,就是對自己的民族文化缺乏信心。而這種信心在很大情況下,是因為大家的荷包太癟,大有關係。如果這些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能夠得益於經濟發展,錢包鼓了,就和其東部地區的漢族同胞一樣,拽起來了,就會對自己的曆史,文化,語言和風俗,充滿自豪。在這種充滿信心的情況下,對其他民族和文化就會有平常心態,就會開始真正產生和而不同的民族融合心態。而在這種情況下,以民族融合為基礎,就可以開始落實真正的民族自治。

 

 

八十八

 

 

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大部分源於蘇聯的政策,但就沒有全盤照搬。這些政策有利有弊,可以從蘇聯的最後分崩離析可以看出一二。其實雖然蘇聯號稱有1百多個民族,其實其民族之繁雜,要少於中國。蘇聯在民族劃分上受到歐洲影響太重,其劃分的標準太細,本來少少的2億來人,就劃出了這麽多民族,比中國10億多人的民族更多,是毫無意義的。如果中國當年按照其方法劃分,光是自稱漢人的人民,估計用基因,語言,風俗,血緣等等來劃分,至少也要分出幾萬個不同的民族出來。

好在當年共產黨對蘇聯的少數民族政策沒有照單全收,不然的話,中國的少數民族最起碼也有500多個。當時由各少數民族地區報上來的自身民族,例如雲南就有400多個,貴州就有100多個(今天的緬甸,越南等國都是100多個以上的不同民族)。而中國的蒙古族,就沒有把圖瓦,蒙古爾等不同支派分出來。不過中國當初的劃分,也有其不當之處,就是過粗,走了另一個極端。但是曆史上的事情過去就過去了,如果今天要去糾正這些做法,未免落人口實。

筆者曾提到唐朝李世民的民族政策,其對後來的幾朝影響頗大。在唐貞觀4年,唐太宗平定了突厥,對表示願意歸附的10萬戶內遷於中原,並在其地設置了羈縻州。實驗取得成功後,唐太宗將其做法推廣,使見於史上的州府有856個。在這個基礎上,又建立了代表中央政府的都護府,最多時是八個,後來減為六個(安西,北庭,單於,安北,安東,安南)。這個製度采取的雙軌製,頗有些像鄧小平在香港實行的一國兩製,即由中央政府的辦事處執行邊防等事務,而把民事交給由中央政府任命的當地人管理。

其實一個理想的國家,當然是一國一製最好,這種雙軌的安排,主要是考慮到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不同的原因,希望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使一個國家的不同種族和地區的人民,可以既形成一個有凝聚力的國家和社會共識,又可以保持自己獨到的民族文化傳統。而這種安排在於如何保證國家的一個大同,即人民具有共同的國家意識和聲份界定,又有同樣的法製基礎下的同樣的公民權利和義務,然後就如何根據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和不同亞文化,來保持大同下的小異。

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采取一個政府的雙軌製的做法,即由中央政府部門,來掌控“大同”部分,而由少數民族主導掌控“小異”部分。本來中國現存政府體製的黨委和政府兩個班子裏,至少在政府機構裏保證了民族自治地區由少數民族人士出任領導幹部的法律,但在具體操作中,黨委在實際權力上還是要大,而且在黨政分開的改革下,以處理黨務為主的黨委和政務為主的政府,就不是那麽容易在大同和小異裏分權。而一個可以思考的做法,就是中央政府駐當地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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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chinomango 回複 悄悄話 我還是讚同wtwyc.
dodododo2046 回複 悄悄話 很多地方政府及官員完全不考慮一個城市本來的曆史風貌,把土地大塊大塊的批租了,建起一模一樣的房子,把個城市搞的毫無特色。他們拿了錢得了好處就可以移民了。
wtwyc 回複 悄悄話 樓主說的隻是把定時炸彈暫時埋了起來。要永久解決民族問題,應該參考美國對印第安人和美國對西語裔的同化做法:
http://www.tudou.com/playlist/playindex.do?lid=482120&iid=5272716
當然,對付比較大型的少數民族應該采用也應該采用美國的策略,但是不能一步到位,應該采用逐步蠶食的辦法。隻要證明學習漢語有經濟優勢後,不愁沒有被同化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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