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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恬聲事件

(2010-04-22 19:18:48) 下一個
com) 聽說俞恬聲是中國上海市市長俞正聲的堂兄弟;來美時間有十二年,不算長也不算短,他還用大陸那套來處理美國的事情,很不幸出了事。兒子無辜給打了,做父親當然很氣,後來看到兩位犯案者,他應該立即報警,讓警方來處理此事;不該跟他們論理;對兩隻禽獸論理是愚不可及的。近日連續發生類似的事件,作為同胞感到非常氣憤,不少網友提出買槍還擊。氣話可以說,但違法事不可做。老黑犯法坐牢無所謂,他們是破罐破摔;如果華裔跟他們一樣亂來,問題不能解決,而自己先給警方辦了,太不值得。要保護自己首先要明白不能超越法律範疇。

1)公眾場所無牌帶槍,或汽車裏非法藏械,是違法的;警方可以逮捕你。
2)不能用大陸那套捆賊示眾的辦法,警察告的是你,不是賊;這屬於非法用刑。
3)屋主或店主開槍打死入屋,入店行劫者,屬於合法自衛。

但是有些人連殺雞都不敢,那他怎能開槍殺人呢?十多年前,在紐約市有一家華裔夫婦開一家雜貨店;有一位老黑經常來勒索,在櫃檯上放一紙袋說:“fill it up。” 他們不甘損失;有朋友勸他們買槍防劫,並說在店內把劫匪擊斃是沒刑事責任的。他們真的買了把手槍,而且當那老黑來時,把槍拿出來對著劫匪;但是店主的手在發抖,下不了手。結果那劫匪把槍從店主手上奪過來說:"Let me show you how to do it." 並一槍把店主打死了。他老婆在旁大叫,結果也給打死了。

十多年前,洛杉磯,發生暴動;不少老黑趁火劫韓國城的商店;但韓人團體非常齊心,各店的屋頂,屋內放置機槍防劫。結果他們做到警察也做不好的自我保護,因為老黑也怕死,他們隻會欺軟怕硬而已。中國城的所謂華人領袖不覺得應該向韓人學習,各店主應該相互守望嗎?

如果個人遇劫,除非危及生命,不要亂喊,劫匪驚慌時會起殺心(去年在奧克菕中國城,一位婦人遇劫大叫,差點給劫匪叉死。)這時至要是鎮定,把對方穩住,把身上財物給他,把性命保住。十多年前有位老中在三藩市中國城的一家商店的升降機內遇上一位老黑,當時很明白是打他不過的,但他很鎮定地說:"You are mino, I am mino; you are black ,I am yellow; why do you give me trouble?" 那位老黑看他一眼,便走出去了。當然那位老中運氣好;但事後他說除非劫匪是喪盡天良,一般來說他們是劫財,不想害命的。

寫這些例子隻能作參考,沒準,真的看各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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