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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意識到自己懼怕陽光時,我已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了。這還得從五年前的一次旅行說起。可能受"行萬裏路,勝讀萬卷書"的誘惑,旅遊成了我的最愛!在芝加哥附近所有景點都玩得膩煩後,我開始把目光投放到更遠的地方,而第一站就是位於芝加哥南部的肯塔基,那些自然形成的溶洞。
記不得是什麽節日,反正是一個長周末。我約了朋友一家開始了這次曆時三天的自駕遊。費時八個多小時,我們終於抵達了目的地。由於缺乏經驗事先沒有預定好旅館,又正趕上節日,因此到了那裏後,這個陌生的南方城市首先就給了我們一個下馬威。為了找旅館,我們像無頭蒼蠅一樣亂闖亂碰,最後幾經周折才如願以償。這時精疲力竭的我們,已經完全沒有精力和興趣計較房價的高低了。
晚上洗澡時,我突然覺得脖子和所有裸露在外的肌膚都開始發癢。用手一抓,就有一片紅疹子狀的東西腫起來,起初我以為是吃東西過敏沒太在意,誰知幾天後許多癬一樣東西竟然在我的脖子上安營紮寨了,而且奇癢無比,而奇怪的是一周後又無聲無息地消失了。事後我和朋友們說起這件事,他們告訴我在美國外出旅遊時要塗抹防曬油,原因是美國的紫外線輻射很厲害。想想還真是,在國外人們都習慣戴太陽鏡,目的是保護眼鏡不受紫外線的傷害。而在國內就很少有人外出時戴它,一來是不需要,國內一年四季,天空幾乎都是霧嘟嘟的,被汙染的空氣為人們擋住了大部分紫外光。二來沒有戴太陽鏡的習俗。即使有少數人戴太陽鏡外出,也多是玩酷,而非為健康著想。
從那以後,我隻要逞能不塗防曬油,而接受日光超過一小時,一定自食苦果,無一例外。有時我和自己較勁,想到小時候整天在外麵瘋,哪年不曬掉幾層皮的經曆,就有些有持無恐,想僥幸沒事,卻總是被自然力無情地教訓,搞得狼狽不堪。
說心裏話,一個大男人外出就抹防曬油,心裏總覺得不是那麽一回事。自己都會罵自己做事像個娘們!有時我想賭一把,就不抹防曬油,看老天能奈我何,每每這樣都偏偏出狀況。比如上周陪朋友去伊州分校看望他上大四的女兒,正趕上大晴天,在經曆了路上5個小時加上在校園裏閑逛的三個小時的日光浴後,我的脖子再次對我以身試法的行為提出嚴重抗議,並用鐵的事實證明我必須遵守自然法則。
在國外朝九晚六的生活,十多年如一日的遠離陽光,使我成了一個拒絕陽光的人,這是不是很可悲呢?
所見略同。
看你文章,我不覺得你很軟弱。
所謂軟弱需要具體而論。
我說你行是因為你不自欺。
每件事如何做最佳其實內心裏的良知都瑩澈。
但聽從良知需要勇氣。
---我這麽說,也是給自己聽。
其實我很軟弱的
的確很難。不過你行。
這折衷就不易,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