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予置評

蒼宇遙遙,荒嶼一隅,你又怎能到得此處;人海微茫,浮雲亂眼,即算你到得此處,你又怎知是我。
正文

台獨是個誰胳膊粗的問題

(2005-03-17 17:55:29) 下一個

跛兄一不留神回來,先扇了台獨崽子們一巴掌。嘹是很嘹亮,動靜卻不大。為什麽,跛兄的手法雖然花哨,無奈這種調子多了去了。未予不才,願為異響,以助聲威。龍漢兄得罪了,少不得將你一塊綁了遊街。

台灣問題吵了五十年,漸漸明朗化,其實不是壞事。從前的形勢是,膀大腰圓的漢子,理直氣壯地聲稱擁有對方,細胳膊細腿那位也聲稱卿是我的人,如此倒也情投意合,相安無事。如今對岸的小姐想明白了,要另外嫁人或者獨身,灑家如何肯幹?一時劍拔弩張。

師出有名,打架之前先造勢,當然不是中國人獨有的習慣,隻是中國人比較在行罷了。不過,孫權派人上過島又如何?馬可波羅還老早到過中國呢,人家能就此聲稱擁有中國主權啦?白紙黑字又如何,中國把香港割給英國鬼子,還不是照要回來不誤?為什麽,因為那是“不平等” 條約。平不平等是你說了算麽?不對,是力氣大的那位說了算。

大陸指天發誓台獨必打,真的是被民意捆綁?對不起,老子確實是被唬大的,可大了已經不好唬了。有了我黨的英明領導,大陸何時缺少過民意?什麽時候不是人民群眾歡欣鼓舞?那年打越南,全國人民不也是義憤填膺,同仇敵愾?不過,假如我們知道其實越南鬼子連俺們地裏的紅薯都沒偷吃過一隻,隻不過揍了我們的小朋友柬埔寨的屁股,我們還會不會那麽義無反顧?

同為中國人,為什麽要分家?龍漢的五子分家比方很搞笑,正好拿來一用。往農村走走,分家的多了,沒見多少做爹的拿扁擔剁人。巴基斯坦從印度分出去後,我都不知道該說他們同為什麽人了。中國的大勢,也向來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問題是在一起吃大鍋飯好,還是做個體戶的好。

大陸的哥們現在說在一起過好,可以保證小弟弟的安全。大哥還拿香港打比方,非常生動。但是香港的問題不是一個你情我願的問題,我們從來就沒給他們選擇的權力。台灣人民摸著自己鼓鼓的錢包,盯著大哥幹癟的口袋來入夥,換了你,真就那麽撒歡地願意?

大哥又說統一對中國有利,分裂沒法向子孫交代。老天,我們要老祖宗交代過什麽?分出去還不是各有各的子孫,人家難道就不要交代?對中國有利不假,但那其實就是對大陸有利。南沙群島西沙群島就保不住了,可那跟台灣有多大幹係?台灣分出去對大陸的安全不利?那些歐洲小國擠擠嚷嚷在一起,還不要天天做惡夢?

說來說去,說統一有利隻是對大陸而言。我們有沒有站在台灣的立場上想一想呢?台灣獨立了,就可以堂堂正正和別的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堂堂正正做生意。參加奧運會或者國際衛生組織,也不必再穿得像個二奶生的孩子。而且,大陸說的千好萬好,總不如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好。誰都知道寧為雞嘴勿為牛後,以及請神容易送神難的道理。

台獨其實不需要理由,這跟不想打工了想自己當老板一樣簡單。大家也不要覺得自己如何愛國如何正義,人家姑娘不愛你是雪亮的事。台獨需要的不是民意,而是實力,是對形勢的判斷和正確的抉擇。現在大陸已經先亮了底牌,堵了自己的退路,剩下就是看台灣的了。

我不讚成台獨,就跟舊時男人不願老婆跟人私奔一樣。嘿嘿。哈哈哈哈。


 

未予

200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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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未予 回複 悄悄話 改了. Thanks.
溫潤如玉 回複 悄悄話 據說,林彪外逃時,毛主席他老人家說:天要下雨,娘要改嫁,由不得自己,隨他去吧。。。這要改嫁的是娘, 才由不自己,而對於小弟來說,好像就沒有這麽多行動自由了。我個人也不讚成台獨, 但是等到有一天這小弟弟胳膊變粗了,讚成不讚成都無礙大局了。
對了, 斑竹啊,密碼改了麽?我在 《這一次我也許再無法將你尋回》後麵給你留言了,不知道你看到沒有, 密碼要在文學城俱樂部裏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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