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情書話

三十以後牢騷日增無處敘。
正文

更正:所惡有甚於死者

(2005-03-22 06:36:30) 下一個
雖然我的信手塗鴉也沒什麽人看, 但是一旦發現錯誤還是應該提出更正的。 原來“預先治療指示”和“安樂死”不盡相同。 前者是在已知康複無望後, 拒絕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療、或延續生命的人為輔助, 然後說白了: 就是順其自然, 等死。 後者是主動提供幫助, 協助病患自殺。 前者比較容易為人所接受, 雖然美國的保守人士還是趁機借題發揮; 而後者的爭議性就比較大。 但是我還是保留原貼中的基本看法, 即人有權力選擇自己的存在方式。 如果在拒絕了治療後是必死無疑(就算接受了也還是一樣), 那麽, 速死自然是選擇存在方式的重要手段。 否則, 從拒絕治療到最後一口氣之間, 還是不斷地受著病痛的折磨、或完全不再有理智, 那我們豈不是又回到了原點?實際上, 我想人們無法接受安樂死的一個關鍵, 是親屬在情感上的負擔太重, 所以我們寧可要躺在病床上的親人繼續受罪。 有些人也許真的希望有那最後幾個月的時間, 或者想再過一次年、或者想要看見孫子結婚, 所以願意忍受病痛。 但也有些人已經沒有牽掛, 這最後的數月或數周, 除了病痛, 已經沒有什麽其他的期待了。 那速死的心願就可以理解, 也應該被尊重。 現在有許多父母喜歡擇日擇時生產, 那必死的末期病人為什麽不可以擇日擇時離開? 按照所在國而選個大家容易記得的法定公共假日離開, 以後每逢忌日, 才有人來祭。 大家方便, 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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