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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的新聞

(2008-08-05 08:55:20) 下一個
馬雲龍在複旦新聞學院的講座錄音節選2

我隻是講一點,我覺得對所有的新聞人, 特別是都市報的新聞人來說,要有一個新的目標,要把自己新聞的品位、新聞的水平提高到一個更到的層次和水平,其中有一個重要的理念就是要學會要懂得做“人 的新聞”,這是我這兩年包括做新聞和想新聞時候痛切的感受到的一個缺陷。現在中央十七大講“以人為本”,這次救災的時候高喊“生命第一”,這是一種新的表 述和新的聲音。我們媒體在這方麵不自覺的東西太多了,忽視人和人的價值,在我們新聞裏屢見不鮮,包括我們自己思維定式裏都有這個東西。我舉幾個例子,每年 發生那麽多災難,多的死幾十萬,比如駐馬店水災死24萬,唐山地震官方數字是24萬,這一次地震恐怕不會少於10萬吧。我要問一下,有誰知道這裏頭死的都 是誰?當我們做新聞的時候,我們知道的是一個個數字,這場火災死了309人,那個礦難死了多少人,你知道的是一個數字。這裏有幾個人,他的名字是什麽,他 是哪裏的人,他的家庭情況如何,他的死亡帶來的後果是什麽?誰知道?不要說讀者不知道,記者也不知道。記者就沒有去采訪這個,或者官方也不去發布這些東 西。大家做一個對比,美國的越戰紀念碑是什麽樣的?是一堵牆,這堵牆上是一個一個的名字。整個越南戰爭當中死的每一個從將軍到士兵的名字都刻在這個牆上, 對人的尊重體現在這裏。每個人都曾經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都是一個生命的失去,最簡單的追悼方式是你不要遺忘,你記住曾經有一個人活著,曾經有一個人就這樣 死了。哀悼的前提是你得記得他,如果你都忘了還哀悼什麽?日本人指責我們,你們說南京大屠殺死了30萬人不可靠,你拿出來的數字是30萬,你拿出名單來。 但是我們拿不出來,我們連一萬人的名單都拿不出來,為什麽?中國曆來視民如草芥,一個普通百姓、一個草民的生命值得記嗎?值得去搞調查嗎?沒有人管這些事 兒。還有一條我後來才覺得殘酷的規定,前兩年國家定了一個標準,以後再發生各種災難,死10人以上視為特大事故,就要報國家最高的部門。於是就出現了一個 特別奇怪的現象,你注意最近報道的幾個礦難都是死9個。一起是巧合,多起我就覺得不是巧合了。人們在數字上做文章啊,死9個就不夠10個,就不會受到什麽 樣的處理和追究。後來這居然成了咱們新聞界報道新聞、判斷新聞價值的一個標準,死不夠10個不報,大家也默認這個標準了,我對此感到非常悲哀,也非常氣 憤,我想突破。

2004年的時候我做過一個題目叫《一個人的礦難》的報道。當時河南有一個煤礦發生了一次號稱小的礦難,遇難的是一個人。 我派了一個記者去,記者去了現場說就死了一個人。我說我就讓你給我寫這一個人,是什麽人,家庭情況怎麽樣。到了現場他發現一些讓他感動的東西:第一是這個 人姓陳,叫陳奎,因為井壁倒塌把他封到井下了,但是看樣子沒有受傷或者受傷不重。怎麽知道他活著呢?從井裏邊通上地麵一個水管,從礦難發生以後他就在井下 不停地敲擊那個水管,當記者去的時候還可以聽到清晰的敲擊聲,這個聲音一共響了七天七夜。這個細節讓記者感動了,我也感動了。一個人,在幾百米深的井下, 在一片黑暗中,七天七夜不停地敲擊那個水管,傳遞著一個求生的信號。但是記者後來見到的情況讓記者氣憤。礦山救難隊去了,當記者趕到現場的時候發現礦山救 難隊的救護是分批下井,一次下去兩個人,其他人在井口的房子裏打牌、睡覺。每下去兩個人一個小時上來再換兩個人下去,一個小時的掘進大約是 50公分左右, 不緊不慢地在搞著所謂地救護。上麵還在打著牌,下麵不停地敲擊水管聲還在傳來。我說你去寫這個,你就把你現場所看到的一切寫下來,寫了就發了,後來多次到 這個現場,過了21天才終於挖通了倒塌的那個井壁,這個人已經死了。原來我已經答應了,我說當陳魁的屍體出來那天我要寫一篇評論,我要為他哀悼,我要寫他 死於什麽,他死於災害也死於人心,一個人的生命就是這樣結束了。結果後來有個變故,在那個結果還沒出來之前我就離開那個報紙了,所以悼陳奎我也沒寫成,但 是我有這個心。

我們做新聞的人不能太冷血,不能把人都看成一個一個數字。一旦它變成一個僵硬的數字的時候,它裏邊傳達的人性感情統統沒 了。洛陽火災死了309人以後最讓我感動的東西或者是最引起我悲傷的東西不是寫在稿子裏的,是第二天記者回來跟我匯報的一個細節。309人都像是睡著了一 樣,身上一塵不染,火災之後沒有一點煙火樣。為什麽呢?那天著火是地下二層起火,一個家具商場著了,家具著火的一股濃煙順著中間那個天井直衝最高一層,最 高一層是個歌舞廳,正在開一個盛大的聖誕晚會,這股和著毒氣的濃煙一下子衝進去,在場的所有人馬上倒地,兩秒鍾,吸了那個毒就死了,但火沒有燒到那裏。這 些人一個個穿著節日的禮服,看那樣子一個個像睡覺一樣。但是記者告訴我最悲慘的一個細節是這樣的,當他找到一個熟悉的軍隊朋友,穿著軍裝混到停屍現場的時 候,一排一排的屍體停在那兒,他說他的感覺是像走在夏天的莊稼地裏,滿耳聽到的是地裏蟈蟈蛐蛐的叫聲。因為所有的死者身上BB機和手機都在叫。第一天晚上 參加聖誕晚會一夜沒回家,第二天家人還不知道死活拚命打電話,整個停屍場裏頭一片手機聲,但是沒人管。沒有人去接,也沒有人回答,沒有人告訴他們家人死去 的消息。這樣一個細節讓我感覺到咱們這個社會太缺乏對人的人文關懷。包括對死者對生者都是一樣的,而我們做新聞的時候隻能作出死亡309人,其他什麽都沒 有,一個個活生生的生命和一個個家庭的痛苦都在這數字裏過去了。我們能不能從現在開始,既然咱們第一個給地震死難者降了半旗,能不能在將來的四川修一個地 震的紀念碑,把死者的名字一個個鐫刻出來?讓我們第一次尊重一下這些人,尊重這些生命,尊重這些姓名。我們記者寫報道的時候也不要再那樣冷血了,不要把所 有的死亡、所有的東西都變成簡單的數字。我們過去做新聞講的是見事不見人,我們隻注意事兒,這兒死了幾個那裏死了幾個,我們沒有看到這背後是多少個生命的 失去和帶來的悲劇,我們沒有注意過人,甚至死的是男的是女的,大人還是小孩我們也沒有關注。隻要他不是大人物,普通草民是沒人關注的。好人如此,壞人也一 樣。回想起我們過去做的報道裏有多少違反人道或者是違反普世價值的報道。

大家還記不記得,你們上小學的時候有個賴寧的故事?山林著火了讓 孩子們去救火,燒死了之後作為英雄去表彰,這人道嗎?現在已經停止了,幸虧有點兒進步,以後發現森林火災禁止動員學生去救火,我覺得這才符合人道。在我年 輕的時候全國曾經宣傳過一個上海的典型叫金訓華,一個上海知青到黑龍江,發生水災,一根木頭被衝到水裏去了,他為了救這根木頭跳進去最後把自己淹死了,也 作為全國青年學習的榜樣來宣傳。這人道嗎?一個人的生命就不如那根棍子?即使他這樣做了我們能這樣宣傳他嗎?能號召人們都去學習他嗎?直到現在朝鮮不是還 在宣傳嗎?發生水災的時候一個朝鮮小姑娘為了到水裏把金正日的畫像搶出來自己犧牲了,朝鮮課本上現在還有這一課呢,為了搶救領袖畫像而英勇犧牲,被追認為 非常高的地位。這人道嗎?我們過去搞的宣傳裏這種不人道的東西還少嗎?所以我覺得通過這些年的新聞實踐,特別是這次災難的報道我們現在要反思的東西實在是 太多太多了,真得去向普世價值靠攏一下,真不能再做這種愚蠢的傻事,更不能幹那種血腥的事兒。

在我一生中見過很多次死亡,80年代我在 《河南日報》做記者的時候曾有一個沒有發出來的報道,當時豫西山區裏的基地裏發生了官兵之間的矛盾,一個當兵的拿了枝槍把連長斃了,然後攜槍外逃,整個豫 西所有的路口都有軍警把守,所過的每一個行人和每一輛車都要接受檢查,把這個士兵的照片印出來對照。那天晚上在洛陽東麵的孟津縣黃河大橋橋頭攔住了一輛長 途汽車,公安人員拿著罪犯的照片上車跟所有乘客對照,沒想到對的第一個人就是這個士兵。這個當兵的也發現了,就拿出身上帶的槍把這個警察打死了,槍聲一響 司機開開門就跑掉了,然後重兵包圍了這一輛車,向車上喊話,勸他出來投降等等,他不下來。相持了幾個小時,眼看天黑了他也不下來。天黑了以後怕他趁黑逃 跑,有人下令開槍,衝鋒槍手槍步槍機槍一起開,我後來見那輛汽車了,打的像蜂窩一樣。那個罪犯加上全車的乘客同時被擊斃了。這是八十年代的一個真實案件。 後來很快就通知這個案件不得報道,到現在也沒有報道。但是前些天我突然發現在河南警察學校的教材裏有這個案件,它是作為警察處理各種案件處理不當的一個例 子把這個案件講出來的。不要在這裏罵什麽普世價值了,在任何一個世界的文國度裏頭發生了這樣的事兒警察總長都要引咎辭職的,在任何一個文明國家裏發生了人 質劫持案的時候第一個原則都是要保證人質的安全,寧可讓罪犯有逃跑的可能也不能讓傷及一個人質,這是普世價值,這是全世界都遵從的東西,而我們從來不懂這 東西。我們是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這事兒就發生在八十年代,我們對普世價值的理解還是這種水平。所以我認為我們的新聞要學會做人的新聞,當我快要離 開新聞的時候突然發現我在這方麵做的太不夠了。

要學會做“人的新聞”,甚至於壞人也要如此。王書金給我一個震撼,一個殺了四個人的強奸殺 人犯,居然在自己一生中最後的時候辦了一件男子漢的事兒,這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是個罪犯,而且是要執行死刑的,他用自己最後的舉動來為一個已經替他死 的人恢複名譽,我覺得這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甚至某種意義上讓我感動的人。最壞最壞的人你也要看他是一個什麽樣的人,是怎麽形成的。我這輩子見過最 冷血的殺手叫彭妙記,這個人現在保持著中國連環殺人案的紀錄,他一個人在先後四年時間殺了77個人。這絕對是個惡人,是個殺人狂,但他是怎麽形成的,他怎 麽會變成這樣一個人?我讓記者采訪,記者回來跟我匯報的是這樣一個情況。他從來沒有過過一天正常人的生活。他家裏非常窮,從小沒有父親,跟著母親要飯,當 他記事兒的那天起就是個要飯的,沒上過學,沒受過任何教育,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他沒有,從小要飯要到大。他做的第一個案子是17歲時販賣人口,他販賣的第一 個人是他母親。當他母親把他拉扯到17歲的時候他找個機會把他母親賣了,賺了點錢。即使犯罪分子也有他形成犯罪的環境條件,以至於他後來殺了很多人。其中 殺的最慘的是在一個村邊的破房子裏殺死了一家四口,殺完了一家四口得到的錢是五塊錢,那家很窮。他殺的最後一個人是跟著他殺人的一個同夥,怕他走漏口風。 讓我特別吃驚的是就這樣一個殺人狂在法庭上居然要求免他死刑,希望從寬處理,希望給他立功贖罪的機會。他最後的回答讓人又想笑又可氣又可恨,但不能不深 思。法官問他你說你立功贖罪你能立什麽功?你有什麽本事?他很認真的回答說我會殺人,你把我派到台灣去我保證把李登輝殺了。讓人苦笑不已,他的唯一特長是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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