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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胥誌義:“賣國”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子虛烏有的帽子-“無產階級無祖國”嘛

(2018-06-07 03:24:58) 下一個

燕園人在回憶錄裏提及張東蓀以“賣國”的罪名得罪當局,最後瘐死秦城。還提及了罪行是“提供了9兵團的入朝時間”。其實這是垬對張先定罪後,再潑的汙水。當時張的行為裏根本沒有軍隊具體的部署消息,張也不知道這類消息。張隻是找了一個據稱是有“遠東情報局”背景的人,托他與美國溝通,避免中美兵戎相見,說辭裏有一句:中共可能會介入朝鮮衝突。當時9兵團入朝部署十分急促,宋時輪先於部隊到沈陽向高崗要十萬件皮大衣,高崗的答複:立時三刻你讓我上哪兒去找十萬件皮大衣啊?!結果是9兵團軍列出關後,各地在車站上工作的幹部紛紛將自己身上穿的棉襖脫下來甩到車上。當然不解決問題。9兵團最大的傷亡來自於凍傷,也和情報沒關係。本壇裏有小人書愛好者可以找找當年的小人書《楊根思》,裏麵的誌願軍戰士都戴著大簷帽。本鯊那時就曾有疑惑:那麽冷的天,我戴著羊剪絨的皮帽子還冷,楊根思戴大簷帽,不凍耳朵嗎?

張東蓀的一生都是以獨立人士的身份做調停人,抗戰前國共衝突時他在報上發表文章,要求當局容忍垬,一致對外;北平被圍後又以調停人的身份調停林、傅,保全古城。

1949年之後,他仍以為可以獨立知識分子的身份調停中美關係,以免(中國)生靈塗炭。太幼稚了!

近年來陸續有材料披露老毛和張之間前有在北大圖書館讓毛返工;後有全國政協唯一投反對票的心結。但是這些心結與張(家)後24年悲慘遭遇有何必然聯係,我輩自然沒有例證。還是那句話,張東蓀比起胡適來眼光差遠了。人們可能還不知道,其實胡適才是最早向國人介紹“共產主義”的,比張東蓀還早。

其實張東蓀早在被冠以“賣國”之前就已經被老共所唾棄了,劉清揚(?)不是很早就和他分手了?焉知不是從周、鄧(穎超)那裏獲得了內部消息?

胥誌義:“賣國”是子虛烏有的帽子

發表於 2018 年 03 月 15 日 由 舟巷

“愛國”與“賣國”,向來是思想交鋒與爭論的主題。“愛國”的口號常提,“賣國”的帽子也常有。但何謂“愛國”?何謂“賣國”?實質內容是什麽?恐怕到現在我們也沒真正弄明白。愛國不是愛朝廷,愛政府,這個已有很多人寫文章,說的道理也很深刻。但仍未擺脫“國”的束縛。因為國本身無所謂愛與不愛,國所包含的實質內容,比如利益、文化、製度等等,才是我們愛的本質內容。但利益、文化、製度與國是不同的概念。

一,國家是什麽?

國家是什麽?搜百度的“國家”定義,一大堆。仔細梳理起來大體有四種:

A,民族論。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血統或者曆史的社會群體,此為民族論。在這個定義中,一個國家沒有具體邊界。這個定義無法解釋多民族的國家,也無法解釋一個民族多個國家。

B,地理論。國家是指被政治自治權區別出來的一塊土地(包括海洋)。此為地理論。地理論比民族論更具體。它或有民族論的內容,因為相同民族更容易組成一個國家。但地理論用地域給出邊界,可使國家具體化。

C,工具論。國家是維護一種社會秩序的工具。它包括行政當局、軍隊、警察、法庭等,此為工具論。把國家當作工具是馬列主義理論的重要內容。列寧有一經典定義: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

D,契約論。國家是通過民眾討論,確立一種契約建立起來的。此理論來自西方自由主義。美國便是由原英屬的十三塊殖民地(洲),通過討論並確立一種契約(憲法)建立起來的。然後陸續有新的地區(洲)認可這種契約並加入進來。

盡管國家的定義多種多樣,但是否一定要愛“國”,則很可疑。

語言、文化、種族、血統或者曆史,確有愛的存在。我愛黃皮膚、黑眼晴,愛方型文字、李杜詩篇,愛漢文的含蓄和意境高遠。但並不等於愛由這種血統或文化形成的國。文化與種族可能確實是國與國之間的區別,中國與美國英國,確實文化不同、曆史不同、血統不同,卻不一定以國來代表這種不同。國是有具體邊界的,文化或種族則沒有明顯的具體邊界。國與管控權和管控地城相關,文化或種族隻與血統和曆史相關。國是排它,並相對固定,文化或種族卻是兼容的,不同文化種族互相交織影響。國一旦被暴力或其它方式改變,原來意義上的國便不複存在,文化種族卻是始終存在。顯然,愛某種文化或曆史,並不一定要用愛國來表示。也不宜用愛國來表示。愛中華民族、中華文化,能同時表現為愛“大清國”、愛“中華民國”、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嗎?在“中華民國”時代,把愛中華民族說成愛“大清國”,會被當成反動分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代,把愛中華民族說成是愛“中華民國”,也會被當成反革命。同樣,在他國的華人,愛中華文化,並沒有背叛他們的國家。中國人信西方的“上帝”,也不是賣國賊。所以,國是國,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兩者必須分別開來。

地域的邊界確實是國的具體體現。所以我們把捍衛“領土完整”,看作是愛國的重要內容。但“領土”與邊界雖然指的是一塊同樣大的土地,內涵上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領土”有私有的含意,這一塊土地包括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我的或是我管理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不能丟掉,讓給他人私有或他人管理。捍衛“領土完整”是捍衛管理者的權力和利益。談不上愛“國”。如果你一定要愛,那是愛朝廷或愛皇帝了。邊界則是管理的地域劃分。是依管理的優化原則來確立的。按照管理優化原則,一個國可以拆分成幾國,如近代的民族獨立(有相近文化更利於管理);幾國也可以合並為一國,如現代的歐盟建立(可以實行經濟一體化)。所以地域和其邊界雖然是國的表現形式之一,卻不是我們愛的內容。清帝國疆域廣闊,是愛新覺羅家族的榮光,與中國百姓有何幹係?大英帝國的沒落,或許削了英女皇的麵子,卻沒妨礙倫敦工人增加收入。蘇聯解體,分解為多個國家,對經濟發展、人民幸福、民主自由的確立、民族矛盾的消解等等,有好處還是有壞處,這個可以去研究。根據這種研究,你可以說解體好,也可以說解體不好。但我們現在痛惜蘇聯亡國,並不是基於這種認識,而是把一種領土(專製製度下的表述)或邊界(民主製度下的表述)看作國的本質象征,而不是形態特征。正如把人的高矮胖瘦看作是人一樣。

“工具論”與“契約論”都涉及國家政治製度。都是把政治製度的描述當作是國家的描述。民主體製與專製或威權體製孰優孰劣?社會主義體製與資本主義體製孰優孰劣?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孰優孰劣?這是製度之爭。一個國家實行那種製度更好,與愛國不愛國也無關係。讚揚美國的民主製度,並不是讚揚美國。反對中國的專製製度,也不是反對中國。喜歡“君主立憲”,還是“民主共和”;喜歡“私有經濟”,還是“公有經濟”,大可去爭論,甚至為了“理想”去革命,與國有何聯係?喜歡美國的製度,要求在中國實行美國的製度,你可以說美國的製度不好,但你無法說喜歡美國製度的人是“帶路黨”,是“漢奸”。同樣,讚賞中國現行製度的,你愛的是這種製度,何嚐是什麽“愛國”?如果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被壓迫的階級一定不愛國。如果國家是通過民主確立一種契約建立起來的,你愛的隻是這種契約,卻誤認為是愛國。國家與製度並不是一個概念,國家隻是一個符號,一個稱謂,有什麽可愛(當然也沒有什麽可恨)?製度的內涵則是活生生、充滿異議、與每個人利益相關,由此方帶來人的愛與恨。但我們為什麽要把製度與國家捆綁在一起?難道中國實行了美國的製度,中國就變成美國,“國將不國”了?

國家是管理的地域區分,或地域的管理機構,本身不是價值判斷的依據,所以並不存在愛與恨。

二,“愛國”更多是一種情感

為什麽會出現“愛國”或“賣國”的口號?是政治家為了政治目的利用民眾的情感製造出來的。

歐洲杯足球賽,總統和國民一起大叫加油,球迷則相互掐架,這是不是“愛國”?隨便說說當然可以,但實際隻是一種情感。一個江西人在廣東生活,與廣東人產生矛盾,其他江西人就會站出來,抱團對抗,基於同鄉即地域情感;華人在他國遇上說華語的,倍感親切,人到老年,就有“落葉歸根”的鄉思,都是文化情感;漢人獲諾貝爾獎,作為血統相同的其它漢人,自豪一把,理所當然,此即血統情感;兩軍對壘,任一方的軍士,都希望自己一方獲勝,反映的是團體情感。上述這些情感,是一種普遍存在、並無法責備的社會心理。

但這種社會心理是中性的。並不包含對與錯、合理與不合理、正義與非正義的判斷。江西人與廣東人打架,隻指明江西人和廣東人,無法說明對與錯;此種文化與彼種文化實無利害衝突;缺乏實質內容的民族械鬥,不可理喻;兩軍對壘,隻講勝負,不問正義與否,軍隊隻是工具。正是由於這些情感隻具中性,但又有動員力量,利用其為某種政治經濟,甚至於個人的目的服務,便是傻瓜也懂的方法。國外商品進入中國,在商品的製造、包裝、宣傳中加入漢文化因素,利用的是文化情感。足球藍球職業賽實行主客場製,則是企業家巧妙利用人的地域情感。它既可增加比賽的精彩,又可增加票房收入。這種比賽卻不是兩地或兩城市真正的利害相爭,球迷為此掐架出於情感大可理解,卻不必當真。

已經形成的國家中的人,同地域、同團體,也大體同文化、同血統。用這些情感來凝聚人心,打擊敵人,以達到政治家的目的,便是“愛國”與“賣國”出現的原因。

“愛國”首先是由專製統治者提出來,並長期強化宣傳出來的。專製製度下,國是專製統治者的私產。為什麽國要叫“國家”?實質就是家天下。爭天下為什麽叫“逐鹿”?就是把“天下”當成獵物。這種爭奪不僅表現在一國內部,也表現在國家之間。曆史上專製國家之間的戰爭,絕大部分是暴力集團爭奪統治權和統治地盤。誰的拳頭硬,誰的地盤就大。為什麽現在世界上有的國家大,領土廣闊,有的國家小,有如彈丸?其實大多沒有什麽道理,它形成於曆史上的暴力爭奪。這些專製統治者,為增加爭奪的力量,把民眾裹挾進來,利用民眾同地域、同團體、同文化、同血統的情感,把地域、團體、文化、血統與國等同。本是暴力集團統治地域的爭奪,被說成是國家之間的對抗。“愛國”由此而生。

這種宣傳幾千年,可謂根深蒂固。希特勒更使其發展至極端。為了達到統治全世界的目的,他杜撰日爾曼民族血統的高貴,和其它民族血統的低劣,以動員和強化德國人的民族情感,為他爭奪世界統治權的個人目的服務。並發展為屠殺其它種族的邪惡犯罪。世界反法西斯的戰爭,與曆史上的戰爭,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戰不同,它擺脫了暴力集團爭奪統治地盤的叢林爭鬥,注入了正義的內容。即種族平等,尊重人權,反對暴行等。英、法、美等國正是基於這種正義而奮起反抗。但參與反法西斯戰爭的並不一定完全是為此目的。比如蘇聯就很可疑,因為它與德國曾有瓜分波蘭的協議。但二戰總體上說是法西斯與反法西斯的戰爭,既非暴力集團瓜分世界,也非民族國家對抗。

中國的抗日戰爭,本質是反法西斯反掠奪的鬥爭,隻是表現為民族之間的對抗。所以抗日的“民族”英雄,應該是反法西斯反掠奪的英雄,抗日中的“漢奸”則是法西斯掠奪者的幫凶。用“民族”英雄和族群背離的“漢奸”,來表達反抗壓迫者與幫助壓迫者的行為,都不能體現其行為正義與邪惡的實質意義。為正義而抗日是真正的人民英雄,抗日戰爭中的“漢奸”受到懲罰,也非他們背叛民族,而是他們背叛正義。我們不是抵抗日本這個民族,而是抵抗壓迫和掠奪。把抗日戰爭說成是民族戰爭,隻把它看作是一種民族械鬥。將抹殺抗日的正義性。

直到現在,我們仍沒有從民族情感中擺脫出來。對抗日戰爭反法西斯的內涵認識不足。反法西斯是正義與邪惡的交鋒,並不是中日兩國或兩民族的對抗。沒有這種認識,對抗日戰爭的反思,將增加民族仇恨,妨礙正義意識的樹立和張揚。美歐則完全把二戰看作反法西斯,而不是國家或民族之間的戰爭,所以並沒有把德國看作另類。而德國直到現在,還在追究納粹的反人類罪犯。說明他們的正義意識已經大大超出了他們的民族情感。

地域、血統、文化、團體情感可謂人之常心。它可以有,卻應在正義之下。隻講情感,不問正義,世界永遠不能擺脫叢林社會。江西人與廣東人打架,江西人抱團對抗,如果江西人確實有理,便不是江西與廣東的地域對抗,而是對與錯的對抗。中國人民的權利利益如果確實受到侵害(不是指統治者而是指人民),人民團結起來,奮起反抗,便是天經地義。但這不是“愛國”,而是愛正義、愛人權、愛公平。

三,“賣國”是一頂子虛烏有的帽子

當我們潛意識中把愛某種血統文化,或愛某種製度,或愛國家的某種地域範圍(比如大國或帝國),甚至愛某個領袖,當成愛“國”,國家就是個筐,什麽都可以往裏裝。國家的概念則產生變異。“愛國”成為一種容易走極瑞的動員口號,“賣國”則成為攻擊對手、壓迫民眾、並且是子虛烏有的帽子。

林彪逃離中國,王立軍進美使館,是否“叛國”?離開這塊土地,脫離某個國家有罪嗎?他們或有其它行為,而構成犯罪,但與國有何幹係?“叛國罪”從何說起?中國人想到國外謀生,為何成“偷渡”,並以此獲刑?一個國家的製度,限製人的自由流動,是侵害人權。因為製度被迫“偷渡”,“偷渡”就是一種莫明其妙的“罪行”。中國人與外國人有通婚、交往,能說是“裏通外國”?血統與文化互相影響並非固定不變。經濟人際社會交往更是人之常情。用國的邊界限製交往範圍,也是侵害人權。“裏通外國”何償不是莫須有的帽子?“顛複國家”,國家能夠顛複得了嗎?你可以顛複掌握國家機器的政權,但你能顛複國家機器嗎?你可以顛複一個國家的製度,但你能顛複這塊土地嗎?既然國家不等於政權,為什麽“顛複政權”,要說成是“顛複國家政權”?是否一個很輕的罪,扯上國家,就變成很嚴重的罪?

李鴻章簽割地條約,被認為是“賣國”。他賣的是誰的“國”?當然是滿清朝廷的“國”,朝廷的管理地域縮小了。這些地本來就是滿清暴力集團打出來的,送不送給他人是滿清統治集團的事,與中國的老百姓有何幹係?如果說他有罪的話,隻是他沒有問過被割地上的人民,願不願意接受外國人的管理。如果外國人對老百姓更凶狠,他便有罪,如果外國人對老百姓更好,老百姓還要感謝他。所以凡是兩個專製統治集團割城爭地,隻是他們的私事,與國有何關係?那來的“賣國”?

有人說,民主國家難道不要領土完整?就可以隨便把土地送給他國?如果某塊土地無人居住,當然民主國家不會輕易送人。因為土地是一種資源。但目前世界上除南極之外,幾乎沒有無人居住的土地。所以我們現在說的領土,基本上是指有人居住的土地。有人居住的土地,土地的主人便是居住於此的人民。這塊土地便不是一種資源,而是一個社會體。他們通過民主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機構(民主國家普遍的地域自治),並認可某種契約,即認可某個國家。如果他們不願脫離這個國家,國家的當權者能有權力把這個社會體送給他國嗎?如果別國想用暴力把這個社會體納入本國管理,這個社會體的人和這個社會體所在的國家一定會進行反抗。但這不是捍衛“領土完整”,而是捍衛這個社會體人民的民主選擇權利。蘇格蘭鬧獨立,卡梅倫隻能勸說,並用大家庭的情感來引導,卻不能動用武力鎮壓,因為這是蘇格蘭人的權利。澳大利亞為留不留在英聯邦而展開一場全國大辯論,讚成與反對的各有理由,說明民主正在緩慢卻又不可逆轉地摧毀傳統的國家觀念。

“叛國”或“賣國”,不僅在法理上難以成立,而且是利用民眾的地域民族團體情感,打擊人的一種手段。一個專製者,為了打擊政治對手,往往無中生有的說對手是“賣國”。這不但使自己好象站在真理一邊,也使對手陷入民眾的某種情感包圍之中。崇禎皇帝說袁崇煥與韃子勾結,處死於菜市口,那些有著濃厚民族情感的人圍觀,爭食其肉。可見民族情感力量的強大。中國人現在爭民主自由,那些“五毛”不是來討論民主自由究竟好不好,而是開口大罵民主自由人士是“賣國”,就是想利用大多數中國人都有的民族地域團體情感,以圍剿民主自由人士,阻礙民主自由觀念的傳播。即便是民主自由人士,也不敢丟掉“愛國”這個屏障,說實現民主自由就是“愛國”。其實實現民主自由是愛人權、愛自由、愛民主、愛法製、愛公平正義,並不是“愛國”。

當“愛國”成為一種主義時,國家便成為一種神、一種膜拜的偶像、一種要為其獻出生命的圖騰、一種社會個體行為的主宰、一種侵害人權的棍棒。專製者最喜歡製造這種神。因為專製製度下,他就是國。把國神化,便是把自己神化。中國要擺脫專製,走向文明,真是任重而道遠。

http://hx.cnd.org/2018/03/15/%E8%83%A5%E5%BF%97%E4%B9%89%EF%BC%9A%E5%8D%96%E5%9B%BD%E6%98%AF%E5%AD%90%E8%99%9A%E4%B9%8C%E6%9C%89%E7%9A%84%E5%B8%BD%E5%A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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