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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儒學之政道

(2008-03-28 11:36:03) 下一個
中國儒學涵蓋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是一部浩瀚的社會學說。筆者在此僅僅對儒學在政治上的作用,作個簡單的描述。我們知道,在中國春秋戰國時期,殷周的宗法貴族社會被蓬勃興起的民間勢力逐漸瓦解,由“學而優則仕”製度代替了代表宗法社會的國野製度與世卿製度,從此士和庶人就可以晉升至大夫乃至卿相。中國文化進入鼎盛時期正是在儒學與其它學術團體之間的“百家爭鳴”造就出來的,同時“君子”不再是作為身份的限製,而被引申進政治領域。有政治抱負,嚴守人生典律之士和庶人,可以通過求學,為進入仕途奠定條件,擴大了政治參與。   “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由於儒學思想具有原始的民主意識,在政治上提倡“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也就不足為奇了。而荀子更是把君王看成一種職業,說“治國有道,人主有職,”在《王霸篇》中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闡明了如果君王不盡職,不行仁,就會被取代的道理。在新出土的《語叢三》中有“友,君臣之道也”一說,君不以友待臣,臣就沒有理由不臣,道出了當時的輿論、庶民以及臣僚群體對君王的製衡作用,為孔子的“君君,臣臣”被後人誤以“君為臣綱”而平了反。荀子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的思想,解釋了君王與民的關係,君王隻有融入於民這個群中,才不能分的道理。   儒學道統是對專製權利製衡的力量   專製製度自秦封建王朝的建立開始。秦王朝建立後,因儒學的民主化傾向束縛專製製度的發展,在一場焚書坑儒的運動中,自商周特別是春秋戰國時期確立的“百家爭鳴”以及由之產生的道德文化,遭到嚴重破壞,中國社會剛剛產生的民主意識就在那場運動中被壓製。而到了漢代,統治階級又分割了儒學的實質,將儒學的民主思想統統拋棄,歪曲孔子的君臣說,也就是後來被冠之於“君為臣綱”說。在漢武帝“廢黜百家,獨尊儒術”後,也就失去了儒學的真實。   至於儒學被統治階級強暴成為統治階級為其統治服務的工具,“君臣友道”的觀念從元典中消蹤匿跡。但是,儒學並不是專製的主要思想源泉,這還是在曆代學術界被廣泛認同。自古就有“儒表法裏”或“陽儒陰法”的說法,為這一認同作了理論依據。雖然儒學在漢以來被專製利用,但並不能完全根除儒學的製衡作用。董仲舒的“刑罰不中則生邪氣。邪氣積於下,怨氣蓄於上。上下不和則陰陽繆戾而妖孽生矣,”就以“天人感應”、“災異之變”的方式來製衡皇權的專製。到了後來韓愈、二程和朱熹等人開創宋明道學,用“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主張道統,甚至把道統淩駕於“政統、皇統”之上。利用“道統”幹預“政統”,這就使儒士對皇權專製構成了事實上的製衡。   從儒學對專製的製衡作用中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儒學不是建立民主的障礙,而是滋生民主的溫床。現在那些一味地扛著西式民主的人,往往扯起自由憲政主義大旗,對儒學進行挖苦嘲弄和否定,卻殊不知他們引以為自豪而津津樂道的自由憲政主義裏麵的思想,大部分生長點都可以從儒學中發掘出來。   如果說西方的民主是“善政”的話,那麽“善治”就是儒學的長處。在當今這個東西方文化碰撞得十分強烈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從儒學中吸取“善治”精髓,結合“善政”去開始一個新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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