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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閑話六四(責任分析之三)

(2009-03-14 21:32:18) 下一個
        閑話六四(責任分析之三)

        8226;馬悲鳴8226;

【按】2006年回國見一牽扯六四的老朋友,囑我不要再跟民運過不去了。我也當麵答應,故兩年多來,我基本沒再寫與六四有關的文章。如今六四二十周年將屆,我本無意重操舊業,不料剛從網上看到王超華的挑戰(附錄於後)。現在「自由中國」和「獨立評論」這些民運嚴控的論壇都已經永久封了我的網名,使我無法自辯,而我又實在懶得提筆;不得已,隻好在六四二十周年到來之際,把舊文次第重貼以享後來者並回應王超華的挑戰。

馬悲鳴 再拜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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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8226;正名

  評價一個事件,其實有很多種不同的標準,就象數學裏的多維坐標似的。一個向量可能在某一維坐標上取正值的同時,在另一維坐標上取負值。比如r(1,-1)就是一個在X軸取+1和在Y軸取-1的向量。政治事件也是這樣,在某種標準之下,它是正確的,在另一種標準之下,它又是錯誤的。比如“六四”事件的“反革命暴亂”和“愛國民主運動”兩個斷語都不能說全錯。特別應該注意到有些問題之間是互相獨立的,並無相關性。比如愛國與革命就是互相獨立的標準。有人出於愛國之心反對革命,有人出於愛國之心投身革命。盡管對於革命的態度針鋒相對,但在愛國這一點上卻並無二致。

  現在凡主張給“六四”平反的人都說著同一句話:“學生是愛國的”。這話絕對沒錯。就連給八九民運扣上反革命暴亂帽子的主戰派,即主張戰鬥解決的強硬派,也沒說學生不愛國。在是否愛國這一維坐標上有“愛國”和“賣國”兩個標度。這場運動好像與賣國沾不上邊,那就隻剩下愛國了。當然,曆來所有的專製主義者也都無不愛國。

  第二個問題,八九學潮是否“民主”?事後回過頭去看,學生方麵好像也並不知道什麽是民主,隻胡亂選舉過總指揮而已。民主的“逆”是專製。學生方麵好像也與專製沾不上邊,那就隻剩下民主了。而且學生公開以民主自我標榜。

  第三維是革命與反革命。這個問題有兩個極不相同的判斷標準。第一個標準是中共的標準。因為中共自認是最革命的,所以一切反對中共主張的人,或者進一步說,凡是不同意中共最高領導者主張的人都可以算做反革命,比如“劉少奇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等。八九學潮不但不同意鄧小平的主張,甚至旨在迫其交出太上實權。如果按照上述這種標準,說八九學潮是反革命事件不為過。

  第二種是語義學標準。“革命”這個術語在政治上的用法是指政治製度的推翻重建。古代有湯武革命和武則天革唐命。現代則有人覺得皇權製度不好,就把它廢止了,然後再建非皇權製度,是為“革命”。這個“命”字是“天命所歸”的那個天命。“革命”就是指“革除天命”,從這個標準上說,八九學潮有這種潛意識:共產黨專製不好,學潮要廢止了它,重建民主製度。因此,學潮具有革命性質。這個革命就是指革共產黨的命。保衛天安門廣場總指揮在六四開槍前的五月二十八日答記者問時已經明確表示:“我想最終的就是推翻這個沒有人性的、不再代表人民利益的、反動的政府”。

  革命與改良相比較是在速度和裂度上的不同。革命是要從速徹底廢除舊製度:“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力,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學潮自認是非暴力的,當然也就等於自認不是革命的。和不是賣國的就是愛國的一樣,不是革命的就是反革命的。學潮以非暴力自命,又不承認旨在革共產黨的命,自然就是反革命的了。況且如今的有識之士已經意識到,革命並非好事。從這兩種革命的標準上看,八九學潮都屬反革命。

  第四維坐標是暴亂的有與沒有。電視屏幕上顯示的那些冰雹也似擲向疾馳軍車的石塊和把點燃的被褥蒙上坦克的壯觀場麵,讓人隻能爭論“先鎮後暴”還是“先暴後鎮”,而無法爭論暴亂的有無。

  現在我們涉及到了雙方已經給出的正名。綜合起來說,八九學潮是“愛國民主反革命…”--最後這個詞我不敢說。

  給主戰派正名如下:

  首先鄧小平是愛國的。這一點無庸置疑。愛國知識分子和愛國學生還可以逃進外國使館避難,或者逃到外國去吃人血饅頭。但鄧小平沒有這種自由。鄧小平下令鎮壓是出於絕對的愛國意識。他認為,如果不鎮壓,聽憑學潮胡鬧下去,這個國家就毀了。他自己也要上斷頭台。鄧小平的愛國就和曆代皇帝一樣,是以寄在項上的腦袋做社稷擔保。因此他的愛國就和愛護自己的首級一樣,也因此必定比廣場上的學生更愛國。

  在是否民主這一維坐標上鄧小平和主戰派顯然不熱衷民主,那就隻剩下專製了。

  在革命這一維坐標上判斷。按上述第一種標準,主戰派顯然是革命的。若按第二種標準,他們自認是在推翻重建製度的過程中處於重建階段,而且他們要以不是請客吃飯的暴力手段保證他們革命的繼續,因此也是革命的。主戰派的行動是“愛國專製革命鎮壓”。

  在這四維坐標上,“愛國無罪”是沒有道理的。希特勒、墨索裏尼、東條英機、斯大林、毛澤東以及曆史上所有的暴君全都是定義嚴格的愛國者。但他們也都犯下了滔天罪行。有鑒於曆史上大血戰的教訓,明智之士已經公開指明:愛國主義是無賴的最後防線。

  民主和專製比較起來,當然是好事,但也有其弊端。否則人類社會一開始就選擇民主製了,何必還要等到現在這個時候。民主費時、費力、費錢,而且埋沒大英雄,這是不爭的事實。民主製度還要求公民有願賭服輸的氣量。不管投票結果多麽不合己意,也得忍著,也得認著。並且希特勒和東條英機的上台都不違反民主程序。通過民主選舉專製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已經實現過了。

  “愛國無罪”論分明是模仿紅衛兵小將的“革命無罪”論。和“愛國無罪”沒有道理一樣,“革命無罪”也沒有道理。正在運行的製度是否非立即推翻重建不可,很難取得全國一致的意見。而且如果有和平改良的機會,為什麽非要革命呢?因此,反對革命不但不一定是錯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反而是正確的選擇。“反革命”不是貶義詞!


        二8226;心術

  “六四”五周年之際,《民主中國》發表署名文章聲稱:“不可以殺人,這是連三歲孩子都能明白的道理。”可僅以開槍為唯一標準,確實也隻有三歲孩子的判斷水平。

  中共作惡多端,罄竹難書,但唯獨“六四”的武裝驅逐可以另當別論。中共以下達“鎮壓”指標的辦法控製住局麵是幹過不止一次的。過去的“鎮壓”都是以全國人口為基數。如果六億人口中的百分之五是“階級敵人”就有三千萬。隻要鎮壓其中的百分之一,就是三十萬條人命。“六四”雙方死亡總數不過三四百,大致說來,“六四”是曆次鎮壓中致死人數最少的一次。

  “六四”那天軍隊僅僅使用了槍枝子彈,連手榴彈都沒有攜帶。爆炸子彈(即傳說中“達姆彈”)的使用是為了避免造成“穿糖葫蘆”式的“二次殺傷”,以期減少流血。坦克推進也是作為盾牌使用的。四君子之一的高新先生曾在反駁廣場總指揮說“向居民區發射火箭炮”的妄言時證實,坦克連炮衣都沒脫。並列機槍也未發射。

  “六四”時死的人基本上都是軍隊向天安門廣場挺進時突防打死的。總指揮們說的那場廣場中心的大屠殺並沒有發生。這有廣場四君子的證詞。天安門廣場中心的大屠殺難以全麵掩蓋真情,總要造成中共形象上的嚴重破壞,而這正是民運主謀者所企求的。若真要屠殺,一個訓練有素的正規團就足夠了,還何必要動員幾十萬大軍,以有限的步槍點射突防?“武裝到牙齒”的現代化軍隊不是吃素的!可見武裝驅逐是有節製的,是被形勢逼迫所致。屠殺大違共產黨的實際利益,反而是學潮方麵求之不得。

  中共“平暴”紀錄片對“王維林隻身擋坦克”的解說詞是:“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看出,如果我們的鐵騎繼續前進,這個螳臂擋車的歹徒難道能夠阻擋得了嗎?攝像機拍下的這個畫麵和西方某些國家的宣傳恰恰相反,正好說明了我們的軍隊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製。”這話說得雖然難聽,但邏輯上並沒有錯!若一個人的肉體能夠擋住坦克,那部隊還何必要花費國防經費去購買現代化裝備?

  錄像顯示,“六四”前夜總指揮曾在一間屋子裏神誌清醒地對美國記者康寧漢說:“同學們一直在問,‘我們下一步幹什麽?我們能達到什麽要求?’我心裏覺得很悲哀,我沒辦法告訴他們,其實我們期待的就是流血,就是讓政府在無賴至極的時候,用屠刀來對著它的公民。我想,也隻有廣場血流成河的時候,全中國的人才能真正擦亮眼睛,他們真正才能團結起來。但是這種話怎麽能跟同學們說?”

  過去有個“殺二十萬人,保二十年安定團結”的說法,最初據說出自鄧小平之口。但這話不象鄧小平說的。以鄧小平一慣沉默寡言,出手狠辣的軍事領袖閱曆看,他就是真的殺二十萬人也絕不可能事先嚷嚷出來。況且他心裏想的是“中國共產黨萬歲”,怎麽可能隻保二十年的安定團結?

  後來有個記者張偉國剛從國內出來立刻聲稱,隻此話是當年被中共要員稱為“四個好青年”之一的王岐山說的(其他三個好青年份別是朱嘉明、翁永曦和黃江南)。但張偉國也沒給出證據,更何況他本人也曾是團幹部出身的好青年,習慣於國內那套捕風捉影,望文生意,聳人聽聞式的報導。出國後他還曾一相情願地誤報過朱熔基被趕下台的消息,是個專業精神很差的記者,有違“客觀報導”的職業道德。

  王軍濤被釋放出國以後在《新聞自由導報》上發表的訪談錄中說,是他們當時估計出“中共可能要在北京殺二十萬人,然後是一場殘酷的清洗”。王軍濤並說自己的出逃正是為了躲避這個自己估計出來的第一波最為殘酷的清查。這是到現在為止,唯一自己承認出來的有關“殺二十萬人”說法的出處。如果無法找到鄧小平或者王岐山說過此話的直接證據,那麽我們可以推測,這“殺二十萬人”的說法,是“他們”這個廣場上的精英領袖圈自己估計出來,再傳說出去,經過無數的口耳相傳,又傳回廣場,以訛傳訛,最後變成了鄧小平或者王岐山說的話了。而從我們最近得到的資料看,“六四”期間北京死三四百上下,外地一百,合計五百。--鄧小平並無殺二十萬人的計劃。

  這種自己嘴裏說出來的自己的估計,轉了一大圈又傳回來自己耳朵裏來而使自己相信的現象在心理學上叫做“反射弧閉合”。比如手淫就是典型的反射弧閉合現象。自己的大腦指揮自己的手去刺激自己的生殖器官,自己的生殖器又把快感信號傳回自己的大腦,而其實並沒有真正的異性在和自己性交。

  廣場精英領袖圈已經估計出對手要殺二十萬人以後還硬頂著不撤隻有兩種可能的企圖。第一是傻瓜,根本不知道這“殺二十萬人”的估計和撤離廣場之間的因果關係。第二個企圖是將計就計,趁機把更多的群眾號召到廣場上硬頂以激怒對手,逼他們開槍盡量多殺,這樣就會反過來激起更大規模的民變,便可以趁勢推翻共產黨的統治。當然自己也因之可以首功革命領袖的身分,攫取國家權力了。

  廣場總指揮在前述那段話後麵緊跟著說:“尤其可悲的是,有一些同學,有一些什麽上層人士,什麽人物名流,他們居然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完成自己的一些交易,拚命地在做這個工作,就是幫助政府,不讓政府采取這種措施,而在政府最終狗急跳牆之前把我們瓦解掉,分化掉,讓我們撤離廣場。”

  當年廣場內外那些“不讓政府采取這種措施”,極力做工作,以期避免流血的善意企圖,都大違了廣場精英領袖圈的計劃而遭到總指揮的痛罵。她們號召廣大學生和市民硬頂著不撤,以便迫使對手開槍的企圖,已經由總指揮自己供出來了。若估計不出中共會開槍,則不足以語中共;若估計得出中共會開槍還硬頂著不撤,她們究竟安的什麽心?

  以前的鎮壓都隻限於內部批鬥以後的處決,而“六四”卻在衛星轉播電視的鏡頭前開火了。這是鄧小平比毛澤東無奈處。如此公開地開槍鎮壓不是中共情願的事。

  1991年在巴黎召開的《八九學運曆史回顧與反思研討會8226;p303》上,副總指揮李祿辯解其力主不撤的理由時曾明言:“如果我們撤離廣場,之間的區別是這個鎮壓是公開的,還是秘密的,當時認為秘密的屠殺比鎮壓可能會更嚴重。”為了迫使政府公開鎮壓,他們不惜拿廣大市民和學生的性命下賭注。

  更有甚者,這些領袖逃出海外後在回答別人“為什麽不適時撤退?”的責難時振振有辭地聲稱:“我們就是要逼共產黨開槍,這樣才能喚醒人民對它的幻想。”可見這是心術。非逼共產黨開槍不可的局勢是“英雄造時勢”造出來的。她們事先完全知道後果。隻是可惜,開槍僅僅打死了三四百人,遠沒有達到她們希望的“血洗”和“血流成河”的程度,所以大革命也沒有按她們的預期發生。

  總指揮說共軍向長安街兩邊的居民區發射火箭炮時,既非親見,也非傳聞,而完全是自己預先想象好的--不發射火箭炮如何殺得了二十萬人?

  筆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經提到一個廣場下來的留學生回答我關於“如果不開槍,還有什麽別的法子沒有”的問題時說:“我是在廣場上折騰的主。不過平心而論,不開槍真是不行了。我替他們想辦法都想不出來。”不料此話被《絕食宣言》的作者白夢先生指為“公開鼓吹殺人”。白夢先生難道真的讀不懂這句中文的意思嗎?這話的意思分明是自吹:“我們已經成功地把共產黨逼得走投無路,它非開槍不可了。”這種話當然隻能是朋友之間私下談談而已。在公開場合她們絕不能這樣講,隻能以一雙淚眼向人。

  當這些領袖、智囊和精英們把別人導向死路而自己逃生後,發現“人民”並沒有按照她們希望的那樣被殺得“覺醒”起來,去“移乾柴,就烈火”;於是她們反回頭來大罵那些不肯為他們火中取栗的人民。竟然有人能說得出:“中國人,你們不配我為你們去犧牲!”

  究竟是誰要誰去犧牲了?!

  這話使人想起了曹阿瞞的名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

  前清的死刑犯一般是跪著受刑。一個劊子手站在犯人前邊揪著他的辮子梢朝前用力拉直,使犯人低下頭並伸展開後脖梗子。另一個劊子手從後脖梗子上方朝下揮刀斬首。因為清朝時男人都得留辮子,這給砍頭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如果這個犯人死後陰魂不散,半夜來索命的話,那個揪住他的辮子以便挨刀的劊子手蠻可以說:“不是我殺的你。我隻是揪著你的辮子。你找那個下刀的劊子手算帳去。”這兩個劊子手對於那個犯人之死所起的作用就可以和“六四”時致死他人的雙方相類比。當然八九年時已經不再有辮子可揪了,不過也沒有揮刀砍頭的了。揮刀的劊子手換成了衝鋒槍手的點射。揪辮子的劊子手換成了…。--我還是不敢說。

  最近有個新名詞,叫“語言暴力”。既然語言可以當暴力,自然也可以把別人揪去送死。日本電影《追捕》裏有個情節。黑社會惡勢力用藥物造成受害者神誌不清,然後把他帶到危樓前沿,反複向他說:“跳下去,跳下去,跳下去,…”受害人就真的跳下去成為自殺者,而不露任何謀害痕跡。這就是語言的力量,類似心理學催眠術。“和平的最高原則就是犧牲!”、“我宣誓:我要以我的鮮血和生命保衛天安門廣場!我要與天安門廣場共存亡!”。聽從了這些激動人心的話語去送死的人當然是逼共產黨開槍殺害的嘍!

  學運領袖、智囊和精英們若非心術不正,便是心智不全。否則為什麽要故意把局勢搞得不可收拾呢?他們若不是看到了從中取事的機會,又何必非要號召他人去蹈死地呢?這些人逃到海外以後表現出的意氣風發,神采飛揚,不可一世,甚至聲稱“我們要笑著回家”,並得到幾乎全體一致的簽名通過,從中當可洞見他們當初安的是什麽心。否則,致死了那麽多人,何來這份“笑”的心情!?

  陳屍長安街頭者如果死後有知,明白了領袖、智囊和精英們的真實意圖以及他們逃生以後的所作所為,我想他們會挪出一半的憤恨回贈騙他們去送死的精英領袖和智囊。

  這些人如此輕易地就敢拿別人性命作自己的實驗品,毫無後怕和反省、懺悔之心。不逼共產黨開槍殺害擁戴自己的市民和同學誓不罷休,這就是他們的行為準則。

  絕食以前,把中國搞成這付慘樣的責任全在共產黨。人民有權表達自己的不滿。從絕食□
\'7d始,責任在那些非法割據天安門廣場,力逼共產黨開槍,不對別人生命負責,後來自己卻厚顏逃生的無恥之徒。

  六十年代的紅衛兵運動的參加者明明都隻是些十四、五歲的毛孩子,卻偏要充大人。這固然可以立威,但同時也表明自己願意承擔革命的責任。八九年天安門廣場上的那些大學生和研究生裏二十大幾,三十多歲者不在少數,卻口口聲聲自己管自己叫“孩子”,讓人聽得脊梁上起三層雞皮疙瘩。究其原因,硬充小孩子可以不負責。其心術之不正,由此可見一斑。

  盡管八九年的精英領袖和智囊們如此狂妄和缺乏仁心,但最終的責任還在共產黨。因為把這些精英領袖們培養得如此醜陋是中共壟斷的高等院校幹的。總指揮們也是按照“黨的教導”辦事,以“奪勢”為目的不擇手段。

  參與“六四”事件的雙方所有死難者和傷殘者都應該得到同等的哀悼。但雙方所有拿他人性命作犧牲者都應當受到譴責,尤其不應忽略那些拿別人的性命下賭注,迫使對手開槍,以便從中取事的心術不正之徒。


        三8226;刑責

  “六四”事件五周年前夕,中國著名作家鄭義先生發表文章《話說“吃人血饅頭”》感慨道:“最近更有著名人士宣稱某某等學生領袖與殺人者一樣,‘都有罪’。屠殺者尚無一受到審判,死難者尚無一昭雪,幸存者也成了等待法辦的待罪之身。真是天理何在!”這話讀之真令人肅然。

  不過這些占領廣場的領袖人物也確實都有罪。這裏還不是說她們間接的預謀致人死命罪,而是私占公共場地的割據罪。當年的紅衛兵小將和造反派戰士聲稱“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如今的八九精英則說是“愛國無罪”,下麵那半句就該是“割據有理”了。

  “割據”之說,很多人,特別是些重頭人物,深表不滿。但所有提出來的反駁理由不外乎中共政權如何鉗製,如何迫害,如何不仁,甚或直截了當地指中共政權為非法。這些說法都有其道理。把它們化繁為簡可以凝縮成一句話:“因為中共非法,所以旨在反共的任何非法行動都合法。”說得再簡單點,就是“二次非法即合法”。這好比負數的二次方是正數,虛數的二次方是實數,劊子手殺殺人犯是執法等等。

  從天理、王法、人情上分隍7d來說,學生嘯聚天安門廣場拒不撤退確實有罪,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廣場占領當局已經紮好大片帳篷營盤,自我批準樹立了民主女神象和開辦了民主大學。如果他們長期沒遭驅逐的話,下一步很可能就是把帳篷改建成永久住宅區,然後是建民主大學校舍。沒有校舍怎麽開課?反正天安門廣場有的是地方,可以開發成殖民地。

  割據公共場地當然是非法的,所以法國有拿破侖炮轟督政府門前構築街壘的示威群眾,美國有麥克阿瑟調動騎兵和坦克驅逐在華盛頓大草坪野營示威的轉業軍人。

  二次非法是否合法,端賴一次非法是否成立。這裏的一次非法就是指中共政權的非法性。關於中共非法有兩種論證。第一說中共政權是打下來的,不是選出來的,所以非法。同樣的道理,被中共驅逐走的那個國民黨政權也是北伐打下來的,所以也應該算非法。那麽根據“二次非法即合法”論,中共就應該是合法的。

  第二種說法是因為中共在“六四”殺了人。殺人政府是非法的,所以中共非法。這裏有個小把戲。如果說因為中共在“六四”殺人以後才變成非法的話,那麽在開槍之前就理應不是因為開槍殺人而非法的。這樣一來,學生割據公共場地就不是二次非法,而是一次非法,自然也就不再適用“二次非法即合法”的原理。一次非法是天公地道的非法,那麽鎮壓就應屬合法。開槍即是合法鎮壓的內容。故因其開槍殺人而後變成非法的推論就不能成立。

  革命本不幹係合法與非法,隻論舊製度是否應該推翻。革命者是不管舊政權的合法與非法,一律照推翻不誤的。

  《絕食宣言》的起草人,天安門廣播電台台長兼總編輯白夢發表文章《以槍口對準良心》,坦承:“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公開贖罪”和“我將罪負一生”。絕食運動的幕後發動者鄭義也聲稱要《等待審判》。

  讓我們大家拭目以待,看看這些私占公共場地,非法割據,力逼共產黨開槍以求一逞的“英雄”們到底能拿出什麽樣的具體行動來贖他們的刑事罪行?


        四8226;人情

  如果摒去這些非法和無理,那麽八九學潮還剩下什麽了?

  還剩人情!!!

  市民以身軀擋坦克,雖屬非法幹擾國家軍事行動,但真是讓人動情。警察撤崗以後,維持秩序的學生和市民雖然沒有合法警察身分,但他們的熱情也真是讓人感動。絕食不是割據的充分理由;並不能因為絕食了,割據就不屬非法。但最初的學生為了國家不惜冒死絕食,直令滿城市民為之動情而不管是否合法,全力解救。但廣場精英領袖圈最後卻讓這些愛護她們的市民去充當犧牲,隻恨對手沒有發射火箭炮;真是天理何在!?

  前述廣場總指揮聲稱:“下一步作為我個人,我原意求生下去。廣場上的同學,我想隻能是堅持到底,等待政府狗急跳牆的時侯血洗。”在這位總指揮多次強調必須堅守廣場這最後的陣地之後,有記者問道:“你自己會繼續在廣場上堅持嗎?”總指揮回答:“我想我不會的。”記者再接著問:“為什麽呢?”回答:“因為我跟大家不一樣。我是上了黑名單的人,被這樣的政府殘害,不甘心。我要求生。我就這樣想。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說自私什麽的。”

  根據事後逐漸披露出來的內幕顯示,廣場精英領袖集團和智囊們當時判斷全國已經是一堆乾柴,隻欠一個火種把它點燃。因為老百姓覺悟程度不夠,所以隻能迫使中共開槍來逼共產黨自己點燃這堆乾柴或者火藥桶。中共殺人越多,火藥桶爆炸得越猛烈,所以殺得越多越好。這就是謀略。逼中共殺掉的自己人是“必要的犧牲”,家屬和家長當然不應該抱怨。因為她們的親人子女都當了無上光榮的民運烈士。這就是他們的道理!

  “為有犧牲多壯誌,敢叫日月換新天”,“六四”死難者遺屬應該“化悲痛為力量,繼承先烈遺誌”,再接再勵,繼續給精英領袖和智囊們火中取栗才合他們這個“大道理”。

  不正的心術和權謀,刑事法都難以定罪。精英領袖和智囊們完全可以說:“盡管我們號召大家去犧牲了。但腿長在你們自己身上,我們並沒有強迫你們非去不可。你們自己沒長眼睛,被槍子打死了,怎麽能抱怨我們呢?廣場百萬人群裏不就死了你們三四百人嗎?而且你們應該恨那些開槍的士兵,恨給他們的司令員。”這話真能把人噎死,--氣死活人不償命。

  這些學生領袖逃出國外以後幹的第一件事就是逼美國政府撤了給中國的最惠國待遇;真是其心可誅!結果,當然還是救助過她們的國內老百姓倒黴。消息傳回國內,直氣得北京市民牙根發癢,大罵這幫沒天良的渾球;並發誓,從此以後再也不救助她們了。

  單就“六四”鎮壓這一件事上說,中共不合人情。那些被打死的同胞到死都不知道阻攔國家軍事行動是非法的。這要問中共政府為什麽不教這些基本法律常識的責任。死難者更不知道,他們的死正是精英領袖和智囊們的謀略所求,才叫死得冤呢。


        五8226;幻滅

  天安門廣場上的市民表現出來的許多動人情節反映出來的,其實是中國人普遍道德失落感中的一種絕望情緒。從孔夫子以降,中國人用兩千年時間培育出來的傳統道德,又用一百年的時間將其摧毀,然後再幻想著通過一場“自發群眾運動”將其撿回來重新修補。正是這種環境氣氛,才使得那些精英領袖和智囊們不負責任的煽情言行得以大行其道。

  不管對於傳統的舊道德,還是現代的新道德,“六四”精英們除了繼續著最後的破壞之外,沒有任何建樹。其最終的結果隻是造成中國人重拾舊夢的幻覺徹底破滅,從此幹脆不作此想了。鄧小平南巡之後,伴隨著改革開放而來的大貪汙;不僅是官場的,而幾乎是全民的大腐敗;究其原因,正是道德舊夢徹底破滅的表白。

  從戊戌年間菜市口行刑劊子手的大砍刀開始,途經辛亥、五四、北伐大革命、解放和文化大革命,直到“六四”木樨地的槍聲,算是劃上了一個革命時代的休止符。可惜了最後一槽的職業革命家和職業政治家們運交華蓋,沒有趕上趟,還在淒涼地做著大革命必將到來的白日夢:

  --“越是法西斯喪心病狂的時候,那麽,一個真正的人民的民主的共和國也就要誕生了!民主存亡,最後的關頭已經到來了!同胞們,覺醒起來吧!打倒法西斯!打倒軍人統治!人民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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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華挑戰書】

關於幾篇涉及馬悲鳴論點的舊文的說明

今天上傳的〈我的“學生有錯,政府有罪”的立場〉一文,是2001年應當時的《新聞自由導報》之邀而寫作,目的是厘清當時頗為流行的若乾說法。具體的前因後果,在文章開頭已有交待,這裏不再重複。

這篇文章,和前些時候上傳到這個博客裏的〈野營的合法與非法〉、〈抗拒無形的黑名單〉,都包含了反駁馬悲鳴或與之商榷的內容。前後十年時間裏,我對他提出的命題進行了多次公開而嚴肅的分析辯駁,但他從來沒有正麵答複過。

去年在自由中國論壇,他不斷將十幾年前的舊文反複張貼,對我公開叫陣,卻絕口不提我已經在這幾篇文章中討論過的他的若幹關鍵性謬誤。更重要的是,在網絡上到處反複重貼以往的陳詞濫調時,他也不斷重複宣稱要就王丹柴玲等學生占據天安門廣場進行審判;要丁子霖教授向這些學生討還兒子的血債,卻又同時要追究丁子霖教授的什麽責任;而且到處聲張他的“中共萬惡,六四獨善”的荒謬邏輯。

馬悲鳴那種慣於以偏概全,將八九民運中某些個別現象孤立出來並推向極端,借以大肆攻擊個別人的論辯方法,絕不是真正尊重史實的進路,完全談不上致力於探討了解曆史,更談不上為社會與人民的長遠利益追求公平和正義。討論八九民運和六四鎮壓這樣紛繁複雜的曆史事件,絕不能使用美國律師法庭辯護的那一套,隻在挑對方的毛病(包括語病)上賣弄聰明。即使說要堅持對事不對人,對觀點立場不對人,我們也必須承認,馬悲鳴談論八九民運和六四鎮壓的方式,隻會混淆是非,把水攪渾。

這些舊文章收集在這裏,至少有立此存照之用。

2008 --12 --03

發貼者王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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