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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了媽媽的狀以後...

(2008-03-06 10:46:13) 下一個
告了母親的狀


清晨六點半, 天還不太亮, 我和11歲的小女兒聚集廚房, 拉開一天的大幕. 我煎倆個雞蛋, 女兒一邊收拾書包, 一邊漫不經心道: “昨天班上一個女同學沒來, 說是搬家了, 搬到鄰近的鎮去了.” 我盛起蛋, 沒接岔. 隻覺得奇怪, 在美國, 舉家搬遷大都因為工作, 如果隻搬到隔壁小鎮, 那肯定是事出有因, 我們這兒學區, 有口皆碑, 不是因為工作調動, 不輕易搬家. “很奇怪, 一般同學搬遷離校, 早會有通知, 班裏會開個歡送會.” 女兒還是自言自語道.
又過幾天, 在去遊泳池的路上, 孩子突然想起來, 說到: “我知道她為何不辭而別了, 她媽媽吸毒, 她的上中學的姐姐報警了.” 我吃了一驚, 家裏出了內奸, 把自己的媽媽給告了. 沉默片刻, 我試探地問: “如果媽眯吸毒, 你會去報告警察嗎?” 女兒不假思索地說: “會的.”
又嚇了我一跳! 老美的中小學教育力量之強大, 真不亞於我們文化革命中的洗腦! 這兒的中學, 每年都有一門課程, 叫 “對毒品說不!” 鎮上警察陪合老師, 共同教育孩子不吸毒不抽煙不喝酒. 看來, 這門課開得很成功!
吸毒抽煙喝酒, 我們當父母, 最怕孩子染上! 肯定是躲之不及! 但是, 如果真不幸碰上了, 孩子沾上了, (或者, 父或母有染), 立刻報警明智嗎?
那上中學的姐姐, 估計不到14歲, 在她報警之前, 是否勸說過母親? 是否和家人商討過? 這些我就不得而知. 她是否想到報警的後果, 可能沒有! 因此醜聞, 小小的社區學區沸沸揚揚, 父母不得已, 賣房搬家, 勞民傷財, 又得換學校, 耽誤孩子學習.
胡思亂想這些, 想對女兒說, 做事情, 不能巷子裏扛木頭, 直來直去, 又怕女兒聽不懂, 反而導致誤解, 我就說: “報告警察沒有錯, 但是, 一定要事先跟媽媽商量一下…”
女兒認真地點點頭…
不知各位有啥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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