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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警察

(2008-03-27 07:10:45) 下一個

今天上班的路上,在一個熟悉的十字街口,不到一分鍾的時間裏,看到三輛警車分別追趕三輛違規的汽車。其中一輛是這樣的情況:

十字街口分三道,右道有右轉白箭頭畫在路上。中間隻有直行箭頭畫在路上。而被抓的這輛車是從中間道轉到右邊。

rondo開了近20年的車,兩次被抓,其中一次也是在此地,犯的也是同樣的錯。

那是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為老板加班加點到晚上很晚,路上車輛稀少,感覺就像莫斯科郊外的夜晚。一路急行回家。也來到了這個路口。

隻見一輛笨頭笨腦的大SUV停在十字街口的右道不動。這是個可以右轉, 而且隻能右轉的道路。所以一般沒其他車行走時,哪怕是紅燈,大家都會右轉。rondo一看這個SUV看來是不想動了,或者壞了?避開它,就從中間道右轉過去。

右轉後,不妙,車後警燈閃耀。

趕緊找個地方停下來。

不緊不慢的走出一光頭警察。很有禮貌的問了好。然後說道,

“你犯了兩個錯。一個是非法轉彎。一個是紅燈沒停。今天你運氣好,紅燈沒停就給你免了,但非法轉彎還是要給你個ticket.”

“警察同誌, 這右道的車可能出了問題,我才繞行。”

“你可以上法院去說明,這是你的ticket,白了你了。”

就這樣,一邊為資本主義多做貢獻,一邊還要被資本主義警察鎮壓。

不行, 找律師上法院。

花了$500找律師出庭。原來美國法院也是執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律師說隻要你認罪了,隻罰錢,不記點。不過還跟著執行另外一個原則, 罰點從寬,交錢從嚴。一張ticket因為不記點,也漲了近$150元。

唉,破財消災吧。 如果記了點,以後保險也要受影響。

這事也就告一段落。

哪知道保險公司來信了, 說是你被記點了,保險費就要變動變動了。

再找律師。律師態度很不錯,我幫你查查去。不過還要給錢,不能白查。

得,又交了$200元,也算是辦成了,那點被去掉。

後來才知道,如果第一次得到罰單,更本不需要律師,直接去法院就行。乖乖認罪,檢查官會給你一個deal,多交錢,免點。律師費算是白丟了。

再看窗外那個可憐的,急急趕路去上班的got ticket friend,心情一定極差。

再告訴你個秘密。過去州警察常打電話來募捐。rondo總是給個2,30元一次。那次吃了ticket以後,決定不再募捐。江青同誌過去有個樣板戲叫<<龍江頌>>,裏麵有句名言:堤外損失堤內補。偶也借來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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