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69)
2009 (271)
2010 (148)
2011 (119)
紐約時報上周二報道,持不同政見者的藝術家艾未未被通知在兩周時間內要支付240萬美元的補繳稅款和罰款。今年早些時候,他的被拘留曾激起國際社會的強烈抗議。
艾未未和他的律師已多次否認對他的這些指控,認為所謂漏稅的罪名是用來壓製其對當局的批評。
上周二,艾未未與北京稅務部門的人在交涉
240萬美元的數字遠遠高於官方原來所指控的77萬美金的數字。今年4月份,艾未未在機場被扣留,然後被送到一個秘密地點關押達81天。他形容這種關押是“精神折磨”,他被單獨監禁,一對士兵就站在他跟前監視,無論他是睡覺,洗澡或上廁所,燈從來沒有關閉過。
他說,安全官員長時間的質疑從來沒有涉及任何欠稅。審問者隻對他的激進行為和他是否在所謂的茉莉花革命中發揮了作用感興趣。
“他們想談的是有關顛覆國家政權。”他說。
今年4月份警察和官員們在艾未未的公司門前
艾未未的幾個員工也在4月份被關押,包括幫助運做北京Fake Cultural Development Ltd. 設計公司的會計師和經理。由於這兩個人在近幾個月內都失去聯係,公司律師們的辯護準備工作受阻。在七月份的稅務局聽證會上,有關官員們拒絕給公司律師所謂的指控文件的副本。
同時,雖然艾未未被控偷稅漏稅,但公司的合法擁有者是他的妻子呂清。送達工作室的法律文件將艾未未列為“實際控製者,actual controller”,他說這是根本不存在的。“警方告訴我,和國家爭論是沒有用的。如果你是對的,那麽國家就是錯的,這是不可能的。”
即使艾未未堅持這裏的關鍵涉及原則,而不是錢,但他不清楚將如何籌集這筆龐大的款項。他說,他的母親曾表示願意出售他的父親艾青留下的房子。
當被問及如果他的辯護失敗,而且如果全額支付稅款和罰金後政府仍不罷休的話,他說, “這是我的命運,我必須麵對它。”
(China Seeks $2.4 Million in TaxesFrom Dissident,By ANDREW JACOBS,Published: November 1, 2011)
文學城滾動新聞
還有無官不貪!
搞搞清楚,誰都知道艾未未和支持他的人要的是正義和憲法保護的言論,行動自由,他隻是受害的比較有名的人罷了,槍打出頭鳥,一貫的險惡做法。
按文明世界的法律,先是稅務機關查偷漏稅,逃稅要承受罰款,不交或情節嚴重的經過法院審判進監獄。
艾未未是先被警察非法拘禁,由警察收走公司帳目,再讓稅務機關宣布偷漏稅。你覺得這是文明世界的做法嗎?
怪不得IWW要X泥媽
對,眾人拾柴火焰高,國內直接捐了更快
Thousands in China Donate to Help Ai Weiwei
By ANDREW JACOBS 3:30 PM ET
More than 20,000 people have contributed since Chinese tax officials delivered a punitive tax bill to the artist.
有說raised close to $1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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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Chinese people have no other way to express themselves, this is the way they feel they can vote to express their dissatisfaction,” Mr Ai told the Financial Times. “This has become one big online demonstration ... We’ve had four or five thousand people send in money already.”
國內就是這樣的,當一個人是順民,不犯事,不被人家犯事,是感受不到當局的罪惡的。
這聽上去真是有點強詞奪理呀,人家這裏說的非常清楚,是艾未未在中國,不是世界上什麽其他地方。再說了,中國什麽時候說是按“文明世界的法律”行事了?真按文明世界的法律,漏稅的人要被秘密監禁幾十天?就別說還要受到那種納粹式的虐待了。不錯,逃稅就要承擔責任!中國的警察要是真的按職責去清查漏稅的人,中國的GDP不知要增加多少了,恐怕現在就超過美國了也未可知!
我講的是世界舉世皆準的事實,你講的是你個人的判斷。
是不是逃稅當然應該是有據可查的事。這不是我說他逃就逃,但我沒有主觀判斷他逃每逃,我說如果逃了就要承擔責任
你個人可以認為它是被逃,那是你的自由。
但不能說因為逃稅而被罰款或關進監獄就是壓製人權。
不能夠吧,哪有那麽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