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見到這篇報道,頗有不尋常之處,轉載在此。文中提到,溫家寶在座談會上談到中國發展所麵臨的涉及“政經改革”、“司法獨立”、“改善民生”等方麵的五個重大問題,將保證司法的獨立與公正作為中國當前麵臨的重大發展問題之一。鑒於國內正在進行的引人注目的“李莊漏罪案”,說此話的時機也許僅是巧合?同時,對於溫家寶最近在談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時頻繁提到的幾個關鍵詞,“不穩定、不協調、不平衡和不可持續,”多位專家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經濟不穩定根源是社會的不穩定,所麵臨的問題是社會誠信度下降的同時,經濟誠信度也在大幅下降。
學者熱議“講真話”
作者:司諾 孫書博 王羚 郭晉暉 言木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2011-04-19 08:44:43
編者按: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本月14日同國務院參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座談,席間談到了我國發展所麵臨的五個重大問題,涉及“政經改革”、“司法獨立”、“改善民生”等方麵。
這些關鍵詞雖曾多次成為溫家寶講話的內容,但此次的表達更為係統,如一次總結。
第五次參加座談的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誌仁說,座談持續了兩個多小時,“溫總理準確摸到中國社會發展的脈搏,對中國現實的了解之深,令一些老參事淚灑當場”。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就這五大問題采訪了相關專家學者,試圖理清問題的根源和解決的方法。
政經改革步入深水區
●深化經濟體製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從製度和體製上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層次問題,使國家長治久安。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即把“全麵深化改革開放”作為中國“十二五”時期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當時,溫家寶說,要更加重視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大力推進經濟體製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製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製、社會體製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製,使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變化,為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玉台近日在全國政策谘詢工作會議上表示,“十二五”時期是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新階段,今後中國在進一步深化經濟體製改革的同時,改革的重點將會擴展到社會領域、文化領域和政治領域。
張玉台認為,改革需要與體製機製創新有機結合起來。改革到了深水區,利益結構日益複雜,各種矛盾縱橫交錯,必須大力創新體製機製來化解矛盾和理順利益關係,而不是回避矛盾和忽視利益訴求。
“一些重要領域的改革,如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加快社會事業體製改革,都需要從體製機製創新切入加以突破,才能打破改革停滯不前的狀態。麵對新階段我國改革事業的這些新特點、新變化,我們應該深入探索改革新思路、研究改革新方略、設計改革新舉措。”張玉台說。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此前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轉型大國來說,更要重視製度安排,像完善產權製度、資源價格形成機製改革、“碳減排”交易機製等,這些機製更加重要。
經濟發展方式轉型是“十二五”期間中國最主要的經濟任務之一,而在遲福林看來,這絕不是一個簡單的發展方式問題,涉及到諸多命題。
“比如,中國要不要從一個透支生產大國轉移到消費大國,更涉及到改革,事關中國的改革如何從創造經濟總量為主轉向到公平和可持續的發展為主。”遲福林說。
遲福林將這種轉型稱為“第二次改革”。他說,接下來的幾年,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和思路的確立,對中國後二十年、三十年至關重要,因為中國目前正處在十字路口上,麵臨曆史關鍵時期的抉擇。
遲福林說,在一些大的問題上,比如說國民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財政稅收體製改革、城鄉一體化突破等,中央政府要有魄力和行動,要敢於決斷。
中共中央黨校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主任王懷超近日撰文表示,中國改革開放發展到今天,容易改的都改了,經濟體製改革已經走得很遠了,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應該是政治體製改革。換句話說,經濟領域存在的問題,必須通過政治體製改革才能解決。
王懷超說,要解決分配不公,貧富差距、腐敗,甚至房價,離開了政治體製改革,都是空談。現在,中央又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一項關係全局的緊迫戰略任務鄭重提出。能否完成這一轉變,關鍵也在於深化改革,尤其是政治體製改革。
在王懷超看來,政治改革看似複雜,實際操作上則並非人們想象的那麽複雜,“無非是要解決三個問題”。
首先就是,要擴大政治參與。王懷超說,在社會中要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在黨內,要擴大黨員的政治參與;在委員會內部,要擴大委員的政治參與。要盡可能讓更多的人參與到決策中去,以保證決策的正確性,盡可能減少失誤。
其次是監督。王懷超說,要通過監督權力,通過權力製衡的製度安排,讓製約者有權,而且和被製約者的權力要一樣大,才能真正起到製衡作用。而第三個問題則是法治問題,王懷超說,中國必須真正做到依法治國,依據法律治理國家。
張玉台表示,改革開放30餘年,為中國留下了兩條經驗,一是調動各地的改革積極性,尊重首創精神。二是以開放促改革。未來,中國應加強各地相互交流,積極探討符合各地實際、又具有開創意義的改革舉措,使有關重要領域的改革有實質性推進。
“不穩定”要治根治本
●堅持科學發展和轉變發展方式,努力解決發展的不穩定、不協調、不平衡和不可持續的問題。
不穩定、不協調、不平衡和不可持續,這是近年來,溫家寶總理在談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時,頻繁提到的幾個關鍵詞。
2007年3月16日,溫家寶在兩會期間接受媒體采訪時,首次提出了這一觀點,並作出係統闡釋。
溫家寶表示,所謂“不穩定”,就是投資增長率過高,信貸投放過多,貨幣流動性過大,外貿和國際收支不平衡;“不平衡”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間不平衡;“不協調”是一、二、三產業不協調,投資與消費之間不協調,經濟增長過多地依賴於投資和外貿出口。而“不可持續”,就是我們還沒能很好地解決節能降耗問題和生態環境問題。這些問題都是擺在我們麵前需要解決的緊迫問題,而且是需要長期努力的問題。
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看來,我國從2003年十五大以來,一直強調科學發展觀,核心就是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但在過去的8年時間裏,這些問題還困擾我們,值得反思的是,在科學發展觀提出後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不穩定、不協調、不平衡、不可持續表現在經濟和社會方麵,但根子還在於公共政策製定過程中,是否注重公平效率,政策製定過程是否廣泛吸取群眾意見,民主化程度是否很高,使得政策能夠有效地解決經濟社會中間真正存在的問題。”竹立家說。
比如房價為例,國家製定了很多調控政策,不過,雖然國家三令五申,但是執行的效果不夠理想,原因則在於這些政策是否能夠從根本上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原因。
中國社科院專家餘永定在《見證失衡》一書中提到:“從根本上來說,中國目前的窘境是給定製度環境下中國政策選擇的結果。當前中國經濟存在的‘不穩定、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結構性’問題並非作為初始條件的中國的特定‘經濟結構’使然。隻要調整政策就能調整結構,隻有調整政策才能調整結構。”
對於“不穩定”多位專家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經濟不穩定根源是社會的不穩定,因此,從國內來看,我們麵臨的問題是社會誠信度下降的同時,經濟誠信度也在大幅下降。
瘦肉精、染色饅頭……經濟發展到目前的結果是,沒有給老百姓帶來健康的生活質量,良好的社會環境,反而是帶來了不安全感。
在上述人士看來,這些問題並非市場經濟本身造成的。市場經濟隻是社會的一個方麵,同時還要有良好的社會環境、政治環境和文化環境。
“目前我們不能從經濟的角度看經濟了,經濟改革已經完成體製性改革,下一步也僅僅能夠從技術性方麵進行調整,包括房價、匯率等調整,現在製約發展的是經濟之外的社會管理體製和政治體製,目前已經成為經濟改革的最大障礙,也是未來三十年改革的核心內容。”竹立家說。
社會公正需頂層設計
●推進社會公平正義,認真解決地區、城鄉發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做到無論任何組織、任何個人,在憲法和法律麵前一律平等。
從去年到今年兩會,在會前各網絡媒體所做的群眾調查中,可以看出對社會公正的呼聲很高。去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公平正義比太陽更有光輝”的話引起了強大的共鳴和廣泛的關注。
溫家寶曾在十年間三次探訪的河北省灤平縣偏橋村人均年收入僅900元,而距離該村150公裏的北京市,2009年社會平均工資為48444元,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由此可見一斑。
關注民生、縮小收入差距等內容近幾年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中央、省、市等各級政府的各類文件中。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堅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結合點。
《轉型期中國改革與社會公正》作者、成都市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陳伯君曾表示,回顧中國改革的曆程,在一輪又一輪的“效益優先”的重複過程中,演繹出深刻的起點不公,積累了嚴重的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社會公平與正義因此成為突顯的問題。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則表示,由於中國處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特殊曆史時期,相當一部分人正在由溫飽向小康邁進,在這樣一個特殊階段,改善生活水平是絕大多數人的主要需求,因此,收入分配問題成為社會公正中涉及麵最廣的核心問題。
“所謂社會公正,包括機會公平、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等各個方麵,隻有在公正的基礎上才能實現公平。現在的不公平既有權利上的,也有利益上的,而收入分配不公正是權利和利益分配不公的共同結果。”蘇海南表示。
社會公正的內容不隻是合理的財富分配,還包括公民的政治權利、社會地位、文化教育、司法、社會救助、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的公正和平等。
學界認為,要全麵維護和實現社會公正,除縮小收入差距,擴大社會保障,還必須從法律上、製度上、政策上努力營造公正的社會環境,保證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比較平等地享有教育、醫療、福利等以及參與社會政治生活、接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鑒於此,蘇海南表示,推進社會公正尤其需要做好頂層設計。這不僅涉及經濟體製、社會體製的改革,也涉及政治體製的改革。因此,社會公正需要高層領導下政治決心,帶領並強有力地推動社會各界,齊心協力全麵建設社會公正。
“要解決這樣一個複雜和綜合性的問題,如果沒有高層的決心和勇氣來組織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是難以實現的。”蘇海南說。
蘇海南指出,就目前來說,要解決收入分配問題還有兩大難點需要重點關注。第一個難點是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增加,一方麵表現為農民增收還缺乏得力的抓手,另一方麵收入水平總體偏低的私營企業勞動者增加工資的難度較大。
調控過高收入是第二個難點。地方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上市公司高管的過高薪酬,壟斷行業的偏高收入還沒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有的是中央雖然出了政策,地方還沒有完全跟上;有的是雖然政策層麵比較明確,但在具體落實層麵仍然有待強化。
彌補民生短板 再談道德作用
●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變“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現象,重視發展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
從溫家寶走馬上任國務院總理的2003年起,民生就一直被置於執政理念的前台,但民生事業未能跟上中國經濟迅速發展的腳步。
溫家寶在4月14日談到要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變“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現象時,曾任八年國務院參事,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誌仁就坐在離總理隻有三米遠的地方。
“這是溫總理一貫的思想,腿長腿短的問題在中國社會幾乎處處存在,不僅在經濟發展中存在,在社會發展和道德建設中麵臨的問題更嚴重、更深刻。”劉誌仁昨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2010年中國經濟總量達到39.8萬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4000美元。國際經驗表明,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000美元向10000美元提升的階段,既是中等偏下收入國家向中等偏上收入國家邁進的重要階段,也是社會轉型矛盾增多的關鍵階段。應對不當,很容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造成經濟社會發展停滯徘徊。
國務院副秘書長、總理辦公室主任丘小雄在最近一期《求是》雜誌上撰文指出,雖然近年來已經著力於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但是,由於各方麵的原因,社會事業發展總體上仍然滯後於經濟發展。在就業、教育、住房、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領域,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這也將成為“十二五”規劃重點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劉誌仁也表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不協調是中國麵臨的突出挑戰之一,“短板”一旦被補上,將成為中國發展的一個重大動力。而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出路就是繼續推進改革,正如溫家寶總理所指出的,要不斷深化經濟體製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
此外,溫家寶在座談會上再次談到了道德的作用。
他說,近年來相繼發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溝油”、“染色饅頭”等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因此,要把依法治國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
在不規範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溫家寶曾多次強調道德的作用。
2009年初,金融危機仍在蔓延。彼時,溫家寶在劍橋大學發表了演講,便指出道德缺失是金融危機發生一個深層次原因,並稱企業要承擔道德責任,企業家身上要流淌著道德的血液。他引用了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的話:“如果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眾手中,那麽它在道義上將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風險的,因為它注定要威脅社會穩定。”
2010年初,三鹿奶粉事件發生之後,溫家寶與網友在線交流時,再次向青年人和醫生群體發出了重視道德力量的號召。
2011年兩會前,他又向房地產商發出了道德的希望:“我認為房地產商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你們應該對社會盡到應有的責任。你們的身上也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
司法獨立仍待破局
●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特別要保證司法的獨立和公正。
在並不理想的司法現狀麵前,司法改革仍然任重道遠。
此次座談會上,溫家寶總理將保證司法的獨立與公正作為中國當前麵臨的重大發展問題之一。
“目前司法體製還有很多弊端沒有解決,比如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官僚化、政治化。”北京理工大學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但司法的獨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得慢慢來。”
今年初,北京理工大學司法高等研究所出台了《中國司法改革年度報告(2010)》,對過去一年的司法改革現狀做出了評述。這一年裏,刑事證據規則出台、案例指導製推行、量刑規範化改革也在逐步推行。但報告的總體評價卻並不樂觀,“相比上一年,2010年改革步伐更加緩慢,改革的理念趨於保守。”報告中如此寫道。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看來,中國在司法獨立的問題上涉及到外部獨立和內部獨立。外部獨立就是法院如何獨立於地方黨政機關、檢察機關、新聞媒體、人大政協;內部獨立就是法官獨立於行政領導,下級法院獨立於上級法院。
而保證司法的外部獨立,財政經費的到位一直被認為是保證獨立的必要性辦法。“2009年,財政部下發了《政法經費分類保障辦法》,這個有利於它保持自己的獨立。”徐昕說。
資料顯示,當年財政部出台辦法後,將政法經費劃分為“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業務裝備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經費”四大類。其中,政法機關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行公用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中西部困難地區通過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解決。
此外,辦案(業務)經費和業務裝備經費則由中央、省級和同級財政分區域按責任承擔。基礎設施建設經費和各類基礎設施維修經費由同級政府負擔,中西部地區縣級、維穩任務重的地區及經濟困難地區市級業務基礎設施建設經費,則由中央、省級和同級政府分區域按比例負擔,中央和省級政府負擔的比例最高可達90%以上。
“這一改革措施還需要很好地貫徹執行。”徐昕說,而眼前沒能得到較好執行,也使得它的效果打了折扣。
除了經費以外,法院在人事、事權上受製於同級黨委、人大、政府,被認為是影響司法獨立的另一因素。陳瑞華在北京大學的一次公開演講中說,中國是人大領導下的“一府兩院製”,由人大任命、監督法院,使得法院獨立於人大變得不可能。此外,地方同級黨委管同級法院,成為另一大問題。“讓省委管全省的法官,不就行了麽,這樣仍然是黨在領導。”陳瑞華說。
而在徐昕看來,司法的獨立應先在法院內部實現獨立。“比如說上級法院不幹涉下級法院,院長、庭長不幹預法官辦案。如果能先從內部實現獨立的話,就能推動司法獨立的進步。”徐昕說。
“能夠使矛盾得到解決的最基本前提,就是獨立的司法體係。獨立並不見得一定會公正,但沒有獨立,就一定沒有公正。”北大一位著名法學教授曾經說道,“大致上一個司法健康的國家,能夠讓絕大部分司法案件得到相對公正的解決。”
始自2008年的新一輪司法改革仍在進行,徐昕所在的司法高等研究所也仍將出具報告。“明年我們將對司法獨立進行專門的觀察。”徐昕說。而在他們針對2010年的報告中,也表達了對今年司法改革的希望:期待今年司法改革有力地衝擊司法體製的痼疾,實現司法體製的實質性變革,從而化解社會對司法的失望和不滿,最終邁向公正、高效、權威、獨立的社會主義現代司法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