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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專家們認為副總統候選人佩林夫婦的報稅有問題

(2008-10-06 16:59:52) 下一個
紐約時報--現在,稅務律師們有機會審查州長莎拉佩林上周公布的納稅申報,新一輪
的關於佩林夫婦納稅的問題出現在與稅務相關的網站上。

稅務律師們指出,一個很大的問題是, 佩林夫婦沒有報告州政府為佩林先生和佩林
的孩子們所支付的$43,490 旅行費用。如果佩林夫婦申報這些款項為收入的話,這
對夫妻將不得不為其繳納稅金。

這些稅務律師指出,佩林先生及他們的孩子不是州政府的雇員,也不是以州政府的
名義旅行。有一些討論,也許帕林先生的一部分旅行費用可以作為非收入對待,如
果他的在場有真實的事務原因,或如果他對帕林夫人的官方職責有協助。 但對政府
付給她的孩子們的旅行費用有統一的認識,這應作為收入計算。

“給孩子們的旅行支付很清楚屬於收入。”,俄勒岡州波特蘭市Lewis and Clark法
學院教授,前聯邦稅務署顧問Jack Bogdanski說。 “支付給帕林先生旅行的錢可能
是免稅的,但這說法很勉強。”

得克薩斯理工大學法學院的稅收法律教授Bryan T. Camp說: “沒有證據表明帕林
先生或他們的孩子是阿拉斯加州政府的雇員。也許他們應該是。” Camp先生說:
“問題是,帕林收到的$43,000是否是免稅的,-沒有收入稅,沒有社會保障稅,沒
有醫療保險稅,一角錢都沒有。 ”他的結論是:這筆錢應征稅。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佩林夫婦可能欠多少稅? Bogdanski先生說,佩林一家應
為$24,728兒童的旅行補償付稅。他計算出稅款為6,000美元, 基於介於25~28%的稅
率。而且,還需支付自去年4月15日起計算的額外利息。

其他引起注意的是佩林先生的雪撬比賽,它是否是合法的生意(這允許佩林夫婦扣
除參加雪撬比賽的費用),如果這屬於一種愛好,費用不能扣除。

佩林夫婦報了$ 9,000的雪撬比賽損失。如果這種活動是愛好的話,這種損失將不允
許扣除。美國稅務署的規則是,如果一項活動在過去的5年中有3年盈利,那麽這項
活動屬於生意,而不是一種嗜好。但佩林夫婦僅公布了兩年的報稅結果,因此無法
判斷。一年有$9,000 損失, 另一年略有盈利。

另一個美國稅務署的測試是,盈利-而不是僅僅在雪地裏得到樂趣-是否是佩林
先生參加雪撬比賽的“占主導地位,基本的或主要的目標。”

Mr. Camp先生寫道,有關稅務的問題是:“他為什麽這樣做?是喜愛運動,還是錢
財?”


Questions Linger About Palin Taxes
By LESLIE WAYNE,October 6, 2008, 3:19 PM
http://thecaucus.blogs.nytimes.com/2008/10/06/questions-linger-about-palin-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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