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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奧運會之前抓捕異見人士純屬無中生有 -- 兩周時間的區別 (圖)

(2008-04-03 06:34:21) 下一個



第一張照片 : 胡佳在去年 12 月 27 日被捕 http://news.bbc.co.uk/media/images/44330000/jpg/_44330931_hujia203.jpg

第二張照片: 溫家寶總理記者招待會現場實錄 ,2007 年 03 月 16 日 13 時 07 分,中國網 http://news.tom.com/uimg/2007/3/16/zhaoji/1174022160499_40847.jpg

第三張照片: 溫家寶與采訪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中外記者見麵 http://www.dnkb.com.cn/upload/20080319/002135.jpg

溫家寶:奧運會之前抓捕異見人士純屬無中生有 -- 看樣子,這真是溫家寶 ( 當然是代表政府 ) 對媒體親口的保證

* 3 月 18 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 ( 預計 10 時 15 分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采訪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中外記者見麵時說:“中國是法治國家,這些問題都會依法加以處理。所謂在奧運會之前抓捕異見人士,純屬無中生有,完全 是不存在的。”

* 4 月 1 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作出裁決,對被控以顛覆國家罪名的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認為從胡佳在網絡發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兩次接受外國記者采訪時的言論足以證明他有罪。 34 歲的胡佳否認自己有顛覆國家行為。

http://www.sina.com.cn 2008 年 03 月 18 日 12:02 中國網

  中國網消息: 3 月 18 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 ( 預計 10 時 15 分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人民大會堂三樓中央大廳與采訪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中外記者見麵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以下為部分內容摘要。

[ 路透社記者 ]: 我是路透社記者。今天有一個叫胡佳的人正在北京接受審判,他的罪名是 “ 顛覆國家政權 ” 。我在此想請教的是,現在國際上有輿論批 評中方在奧運會召開之前,進一步加大對一些持批評意見人的逮捕力度。您有何評論?中國還沒有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想問一下中方是否打算 在奧運會召開之前批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溫家寶 ]: 您所提到的個案問題,我明確地講,中國是法治國家,這些問題都會依法加以處理。所謂在奧運會之前抓捕異見人士,純屬無中生有,完全 是不存在的。我們在積極推進政治體製改革,包括司法製度的改革。司法製度改革最根本的目標就是實現司法公正,這就需要保持司法的獨立。我們在司法製度的改 革已經邁出了較大的步伐,比如我們收回死刑的核準權到最高人民法院,並且嚴格地限製判處死刑。你提到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們正在協調各 方,努力地解決國內法與國際法相銜接的問題,盡快批準。

2008
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答中外記者問全文
http://news.sina.com.cn/c/2008-03-18/120215173295.shtml
http://blog.cersp.com/userlog19/52269/archives/2008/793203.shtml http://www.dnkb.com.cn/news/20080319/002008.html

視頻:溫家寶稱奧運前抓捕異見人士屬無中生有 ( ttp://www.sina.com.cn 2008 年 03 月 18 日 12:14 東方衛視 ) http://video.sina.com.cn/news/c/bn/2008-03-18/121413517.shtml

04-03-2008, BBC中文網報道

維權人士胡佳被判處三年半徒刑

被當局控以顛覆國家罪名的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一審獲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34 歲的胡佳否認自己有顛覆國家行為,但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 4 月 1 日)作出裁決,認為從胡佳在網絡發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兩次接受外國記者采訪時的言論足以證明他有罪。 胡佳的律師李方平在接受 BBC 記者采訪時表示,胡佳在星期四的法庭上比較平靜,自始至終沒有說話。 李方平表示,雖然判刑結果比他此前預期要輕,但裁決仍是胡佳及其律師所不能接受的。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列席旁聽了對胡佳的宣判,她也向 BBC 記者強烈表示不能接受當局的判決。 她說: " 如果說胡佳僅僅因為寫了五篇文章,做了兩次采訪就要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再加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話,我倒要問問世界各地的人,問問中國的人,問問製定憲法的人,中國人到底有沒有言論自由?"

胡佳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愛滋病患者等的維權活動,同時他也是一個熱情的環保人士。 他對中國政府的明確批評態度令他贏得國際人權組織的欣賞,但同時也造成中國當局對他的不信任以及敵意。 胡佳在去年 12 月 27 日被捕,人權組織批評中國是在奧運前加緊壓製不同政見人士,但此說法遭到中國總統溫家寶的反駁。

國際關注 胡佳是國際影響較大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在被捕前剛剛和妻子曾金燕一起被授予由無國界記者組織和法蘭西基金會頒發的 " 中國獎 " ,以表彰他們讓外界知道中國民眾在奧運籌備期間所受到的利益損害。 胡佳被捕以及被起訴引起美國以及歐洲政府的關注,各國官員幾個月來不斷利用與中國政府官員會晤的機會提及胡佳的事件。 美國國務卿賴斯 2 月份短暫訪華行程中也向中國外長楊潔篪提到希望胡佳馬上獲釋。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斯蒂文森對胡佳被判刑感到失望,並說希望中國利用奧運年這個機會改善人權和宗教自由記錄。 人權組織 " 國際特赦 " 對胡佳被判刑提出譴責,該組織指出中國背叛了在申辦奧運時作出的有關中國的人權狀況會有所改善的承諾。

http://news.bbc.co.uk/go/pr/fr/-/chinese/simp/hi/newsid_7320000/newsid_7327700/7327759.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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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StillH2ORunDeep 回複 悄悄話 今天早晨見到這條消息,真不知道說什麽好!

不久前在查看有關西藏的報導時,一個曾在中國待過一段時間的美國朋友剛好看到,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說你們常爭論是哪個國家的人權狀況好,司法製度公道,想過沒有,如果你被起訴,不管是與政治有關還是刑法案件,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司法係統,你覺得會給你最公正的權力保護,因此你願意選則?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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