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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丟人現眼

(2008-03-03 23:36:11) 下一個
立此存照: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丟人現眼

基督徒“第二常委”從前在本壇講的“不要帶拐杖”=“不要多帶拐杖”一直令人映像深刻,捧腹不已。

現在,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丟人現眼。

在替耶和華/耶穌在埃及大規模屠殺嬰兒的時候,“第二常委”口口聲聲說:“埃及人通過前9災,足以認識耶和華是真神。但沒有離棄法老這個假神,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我就問“第二常委”要證據:“聖經”哪裏說埃及的百姓“通過前9災,足以認識耶和華是真神。但沒有離棄法老這個假神,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第二常委”很是鄙視地說:“證據在聖經裏,你看嗎?不看我也沒辦法。”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第二常委”拿出了他所謂的“證據”:

9:34 法老見雨和雹與雷止住,就越發犯罪;他和他的臣仆都硬著心。

我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第二常委”拿出來的“證據”哪裏說埃及的百姓了。“第二常委”反問說:“法老的臣仆是不是埃及的百姓?”

我說:當然不是!

“第二常委”問:是什麽?哈哈。

是什麽???“第二常委”啊,碰到“聖經”翻譯得不清楚或者你理解不清楚的時候,對照一下英文版的“聖經”行不行?

“第二常委”認為“法老的臣仆”就是指“埃及的百姓”。可是看看英文版:

34 法老見雨和雹與雷止住,就越發犯罪,他和他的臣仆都硬著心。
When Pharaoh saw that the rain and hail and thunder had stopped, he sinned again: He and his officials hardened their hearts.

顯然,“法老的臣仆”指的是法老手下的官員們啊。這哪裏是指“埃及的百姓”呢?

當我拿出英文版“聖經”證明“第二常委”理解錯了之後,“第二常委”還理直氣壯地說:“你中文版都沒整明白,又扯英文版?邏輯的你。”

佩服啊佩服!基督徒們臉皮的厚度,實在令人歎為觀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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