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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在心中,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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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博客空間:跟by斷腸人在天涯的爭論

(2011-01-30 21:46:27) 下一個

 

by斷腸人在天涯 評論於:2011-01-23

回複foxinsnow的評論:

我說兩句哈

1。我也喜歡蜜瓜,蜜瓜刪不刪帖那是她的選擇,你可以讚揚肯定蜜瓜的這種做法,但是不能因為蜜瓜不刪帖,就要求其它所有博主都跟蜜瓜一樣。也不能因為蜜瓜不行使她作為博主的權利,別人就都不能行使博主的權利了。你可以在蜜瓜的博克裏放肆,那麽你除了感謝蜜瓜感謝黨之外,隻能是感謝蜜瓜感謝黨,天下還不是蜜瓜滿天飛的時代。再說了,如果這世界上隻剩下這一種瓜,估計再愛吃你肯定也會反胃要吐了。
2。林韻寫的東西你可以質疑,人家也說了沒有強迫你相信。但是不能因為你不相信,就強迫別人一定要按照你的方式交待清楚。交待多少,交不交待,是博主的自由。
3。博主選擇不按照你的方式“坦白交待”,於是你在別人的博克裏沒完沒了,還鬧去公共論壇,我以為,你好像太把自己當盤菜了。到別人家裏來做客,沒禮貌也就罷了,別人請你走你還堅持不走堅持要在別人家裏繼續沒禮貌,說實話,我肯定沒有林韻這個涵養。看不慣我的文章你走人好了,條條大路通羅馬,非要吊死在我這棵樹上,讓我受寵若驚事小,氣死你自己事大。
4。不要侮辱咱們親愛的蜜瓜,蜜瓜雖然生命不息戰鬥不止,但是蜜瓜戰鬥的方式可不是在別人的博克裏強迫別人按照自己的方式來回答和思考問題。蜜瓜在別人的博克裏說話是禮貌的,有分寸的。
5。除非博克限製評論,看客有權發言,除非留言者是江澤民胡錦濤溫家寶和斷腸人在天涯,博主有權刪帖。

林韻,想刪就刪,顧忌什麽

foxinsnow 評論於:2011-01-3013:24:42

回複by斷腸人在天涯的評論:

1.俺如今是明白了“任何博主隻要不高興,是可以任意刪他不喜歡的人的貼”啊,這既然是網絡賦予每個博主的權利,博主是可以自由行使,這一點我目前沒有異議了。你別拿蜜瓜來將我的軍,人跟人是不一樣的,博主跟博主也確實沒有可比性。這一點也就象林JJ前些天說的:人比人,氣死人。我前些天雖然跟林JJ鬧了點兒矛盾,但是人家比你腦瓜子好使。所以,同為博主,您也別拿自個兒跟任何人比,比蜜瓜您比不上,比林JJ如今的肚量您也有點兒顯著小家子氣了。

2.如果哪位博主不喜歡俺在他博客裏的發言了,可以,請盡意刪貼。俺要是看了哪位的文章,水平太爛不入俺法眼的,他就算請俺去評論,俺都懶得開尊口呢。可是既然俺開口說話了,俺覺得有必要,有心情評論某寫手的大作了,如果你的文章是在壇子裏,俺就能任意批評,隻要俺一不誹謗,二不造謠,三不汙言穢語,就沒人會剝奪俺的發言權。那麽,如果你的文章鏈接是直接到博客裏的,對不起,俺在網上評論別人的寫的文章,不當作是在任何人家做客,俺懷疑作者的觀點和論據,就要明白地指出來。你博主看著不中眼,要刪,可以呀。請任意刪吧。俺上次吸取的教訓就是:以後每次發言都要留底稿。那麽,一個小氣的博主不讓人說話,那俺就去能說話的地兒貼去。俺沒有別的目的,就俺這點小能量也不想搞臭誰。俺就想找一個地兒把俺想說的話說出來而已,俺可不喜歡一說話就被人堵嘴巴,是你你喜歡嗎?你可以不喜歡俺的言論,不讚同俺的意見,你可以砸俺批俺,或者甚至理都不用理俺,都沒問題,可是,你要剝奪俺站起來說話的權利,俺可不能任由你壓著按著好好坐著,俺站起來說話有錯嗎,道理就這麽簡單,你就是不明白麽?

3.我沒有想讓任何人“坦白交代”,“坦白交代”是你的理解,你的思維方式有問題,這裏我懶得就這個問題對你進行教育了。我單說這個討論問題和質疑本身吧。作者寫了篇文章來教育大家,文學城還將它放入首頁導讀,我對她文章的細節有質疑,那麽我就站出來問。你寫的若是有說服力的事件,就應該不怕別人來質疑,如果怕人質疑或躲閃其詞或甚至怒顏相向,則給人的感覺不是心虛就是心虛。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算是美國總統在台上做演講,演講完了還要允許大家提問題的對不?你總統可以答:我這個問題基於一些隱私的原因無可奉告,或者我太忙了沒時間答你。如果你的回答沒有說服力,別人可以繼續保留懷疑的權利,記者甚至還可以發文章來質疑。這都是正當的對不?可是,你想象過沒有:美國總統會對提問的人這樣說:“因為你不斷質疑我的xxx,你明顯不懷好意,你現在shut up吧!”哈哈!!!

4.你明白說了自己沒有“涵養”不要緊,你還非拉林女士來墊背,希望人家繼續跟你一樣沒有涵養,你到底是存著什麽心思?莫非你才是那個真正不懷好意的人?:p

5.俺本著討論問題的態度,把爭論貼到公共論壇上也好(論壇不就是給大家討論問題的嗎?怎麽要叫“鬧”,你瞧瞧你用的這些個詞反應出來的你的思想水平!),或者在博客裏持續發言也好,俺本著的是一個積極的解決問題的態度。要說氣不氣的,俺討論時可能激於一時義憤,情緒和言辭都比較激烈,可是,沒讓人強行堵住嘴巴,俺把要說的話都說了出來之後,俺就心平氣和了,怎麽會把自己氣死?動不動就被氣死一般來說都是那些特別小肚雞腸還盡愛自己生悶氣的人幹的事兒,比如周瑜,空有滿腹才學,真是可惜啊,度量小的人,到最後往往首先害了自己,幹不成什麽大事兒的。

6.有關在論壇裏討論。林女士不讓俺在博客裏發言,俺就去論壇裏發。林JJ若真的無暇也不屑奉陪,可以不發言啊。俺沒有“強迫”她來應對,她可以不應對,別人也不能強拉她去的對不?林JJ是自己主動去回應我貼在論壇裏的帖子的,這樣你就不能說俺強迫她。反而是我貼在這裏的發言,林JJ起初拚命刪除,“強迫”俺不要講話,俺實在受不了了,才找個地兒去說話的。

7.斷腸人在天涯,您可真抬舉自個兒,國家元首們都跟您平起平坐了,您還在林JJ這裏要求特權,看來太把自己當盤菜的不是俺,而是另有其人哈哈!俺還沒去您博客裏發表什麽評論呢,您就一口一個“受寵若驚”“吊死在我這棵樹上”了,說實在的,俺就算真要找棵樹來吊,也是人蜜瓜那棵參天大樹,不會隨便找個矮樹歪樹,所以您盡可放心,腸JJ的貴博客,俺是不會去臨幸的。您也不必擔心俺天天吃蜜瓜吃反了胃,還是先把自己的胃口調養好,不愛吃蜜瓜別假裝,到哪兒見到點沒見過的,也別輕易就大驚小怪喊著要反胃要吐。

8. 蜜瓜以前在壇子裏跟某些知名ID都是怎麽打架的你知道麽?那些ID在自己博客裏是如何刪貼,如何“任意所為”的你聽過麽?你去看看某ID的博客現在在哪裏?你再去看看某ID還胡亂刪貼不?不要想當然地以為別人是如何如何的。我在林JJ的博客裏,一沒胡亂罵人二沒主動攻擊,怎麽就是講話不客氣了?反而是你,對我的這一篇聲討,充滿了攻擊,侮辱性的字眼。你為何在別人的博客裏顯得如此沒有禮貌沒有教養?你到底是怎樣的人?回家先好好問問自個兒吧。

by斷腸人在天涯 評論於:2011-01-3014:38:20

回複foxinsnow的評論:
1。“同為博主,您也別拿自個兒跟任何人比”,怎麽你管天管地還管我自己愛跟誰比麽?你可以限製你自己的行為,(雖然到目前為止你尚未有此舉動),不過你有什麽權力來幹涉別人的行為?我跟誰比,跟不跟人比,關你甚事?需要你來指手畫腳?我就是比,也是我的權利。

2。你都明白了人家的家裏不歡迎你,你也說了人家不歡迎你你自己另找地方。那你現在還來人家這裏幹什麽?你說的另找說話的地方就是死皮賴臉的賴在人家裏不走?

3。你覺得你沒有不懷好意,你覺得xx的文章爛,糟糕的是這個世界還不是圍著你轉的時候。不是你說誰的文章爛誰的文章就爛了,不是你說你沒惡意別人就非得請你進家來坐了。別人寫文章你都質疑,那麽你說你沒有不懷好意,別人為什麽就非得相信你?

4。我從來不標榜自己有涵養,林韻的涵養也不需要你來肯定,這麽些年城裏這麽多人,長眼睛的不光是你一個。至於你無中生有惡意揣摩我的動機,你隻是再一次地表演了你的”涵養“而已。

56。去公共論壇有問題說問題,可是你卻先來一臉子委屈,扮竇娥扮楊三姐,你這是想討論問題還是想扯是非。你的帖被刪就說明不光我認為你在“鬧”,而是網管也認為你在“鬧”。當然,我現在比較清楚你的邏輯了,你自己不認為你是在“鬧”,那麽你就不是在“鬧”了。隻要你認為你正確的,就代表真理。

7。蒼天啊大地啊。。。無語。。。這種理解能力。。。

8。女一號不是因為刪除別人在她博克的留言而被開除的。迄今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博主因為刪除別人在自己博克的留言而被文學城開除過。林韻刪了你的帖就是“亂"刪?什麽邏輯?你誰啊?你如果不是太把你自己當盤菜,我怎麽通篇看到都是你用自己的價值觀和是非觀去給別人下定義?這就相當於在別人家裏要求別人遵守自己的規矩。你不覺得荒謬反而引以為榮。我說你兩句你就受不了了,你就認為是|“侮辱”“攻擊了”,那麽林韻認為你“侮辱”“攻擊”時你怎麽那麽大義凜然地要人家忍受?何況我這是在林韻家裏,我是林韻的客人,而你不是。你到這裏來,如果感覺到受“侮辱”“攻擊”了,那你還坐著幹什麽?你賴著不走,不是自取其辱是什麽?

9。我是什麽人用不著你關心。我回家幹什麽用不著你安排。我不需要你的教導和指點。請你把所有對於人生的感悟和指點留給你自己。

再告訴你一句大實話,我還真沒開始“侮辱”和“攻擊”這不是因為我涵養好,而是你這等角色,腸奶奶還沒興趣出手。

foxinsnow 評論於:2011-01-3015:15:23

回複by斷腸人在天涯的評論:

哈哈,看了你的回帖,俺隻想發笑。您還沒開始“侮辱”和“攻擊”呢,那我倒想看看,您真正“侮辱”“攻擊”起來是怎樣的腔調?俺是怎麽樣的“角色”,你“腸奶奶”又是誰的奶奶?嗬嗬,瞧你這潑x腔調兒都出來了,可千萬別氣壞“氣死”了自己。LOL

我的帖子後來為何在原創被刪,版主都有回複和說明。版主同時還跟我私下裏做了討論,他不是因為你所謂的“鬧”字刪我的貼的,他說的是:因為原創論壇是大家發原創文章的地方,他不希望有太多爭論。因為爭論的話題往往太吸引眼球,最後大家就都去看爭論而不看小說了,他怕的是影響原創的這種氣氛。我在網上發言不多,不知道這些道道,上次版主也說了:其實有爭論是可以提高人氣的,但是原創論壇不鼓勵太多爭論,所以建議我去別的壇子發。嗬嗬,可不是你自以為是的什麽“鬧”。

還有,博客並非你腦海裏構造想象的“家”。如果是家,怎麽你這個自封的“客人”能來,俺也能隨便出入呢?你沒事到俺的家裏來做客試試,看俺讓你進門不?你能隨便進來不?你到現在就還是不明白,就你這種理解水平,還是先把自己管好,把自己思路理清楚了,再來跟人爭論。還俺“賴著不走”“自取其辱”呢,comeon,網上的地兒人人能來能去,就沒有“賴著不走”一說。一個人隻要講話合情合理,不胡拉亂扯夾七雜八,又怎會“自取其辱”?俺現在就沒覺著誰能侮辱得了俺。相反,一個人刻意侮辱別人,最終抹黑的是自個兒的臉,那才叫“自取其辱”,請“腸奶奶”還是謹言慎行的好。網上的ID是虛擬的,可是人們的基本道德準則還是按現實裏來的。如果一個人刻意了把自己搞臭,最後真的搞臭了就要自己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是不能夠怨任何人的。

今天首頁出現了一個新聞:一個覺得子女“頂嘴太多”,想讓她們“shutup”的母親,開槍把自己倆孩子都打死了。可見一個人太自以為是加上衝動,最終釀成的就是悲劇。不知“腸奶奶”對這件事怎麽看?

 

與林韻、漢代蜜瓜商榷博克空間

by斷腸人在天涯 發表於海外原創論壇 2011-01-30

博克是私人空間還是公眾園地,這個爭論由來已久。

大約N年前,我和蜜瓜的一個很尖銳的爭論也是因為這個話題。

蜜瓜認為,開博克等於是對公眾有一個公開的邀請,誰都可以進去,博主應該有胸襟,允許看客對自己的文章進行評論,如果有限製,博主應該在博克裏說明,什麽樣的言論是不被接受的,這樣看客進去以後,也好明確自己留言的範圍。否則,看客進去,留言,然後卻不知為何被博主刪除,那麽看客會感覺自己受到冒犯。

蜜瓜的這個看法,我想說,很大部分我是認同的。比如博主應該有胸襟,盡量允許評論。不過我認為,博克雖然有一定的公眾性,但它還是具備一些私人性質的,有點像是一個像大眾開放的私人花園,如果你在花園裏隨地大小便,那麽人家還是有權請你出去的。

問題就出在對“隨地大小便”的定義上。前些天有人在林韻的博克留言,被刪除了,留言者認為自己屬於正常質疑,而博主認為留言者不懷好意。當這個定義不能完全達成一致時應該怎麽辦?我是絕對傾向於博主有權刪除留言的。

博主開博克的目的是什麽?當然是與自己誌同道合的人進行精神上的交流。蜜瓜所提議的,博主事先應該把不受歡迎的留言注明的方法,實際上不是很行得通。因為博主沒有辦法預先知道都會有什麽樣的不良言論。在這裏舉個例子,在我寫了悼念父親的文章後,有網友留言說是編造的。他說除非我給他寫出具體細節。這個網友的言論並沒有不雅言詞,但是我卻不能接受。於是我說:可以啊,你把你的詳細資料發過來,我可以把我父親的相關資料發給你。這位網友馬上就反彈了,說:你是誰啊,憑什麽我要給你我的個人資料。那麽我的回答不也是一樣嗎?你又是誰?憑什麽我要來回答你的質疑?憑什麽我要把我的祖宗18代交給你這麽一個網絡ID來審查?

這就是說,雖然網友可以質疑博主的文章,但是卻不能因此強迫博主必須回答的道理。更不能因為質疑本身沒有侮辱性的字眼,就強迫博主必須接受。

我想我寫那篇關於父親的文章時,也是這樣的心情,我沒有要求大家都相信,對於不相信的人,我也沒有興趣解釋,但是如果因為我不解釋,你就在我的博克裏說我造謠,那我是絕對不會容忍的。開博克就是選擇那些能夠建立一定的信任和交流的朋友。不符合這樣條件的朋友,我能忍就忍,忍不住就刪,這個權利,我想應該是沒有什麽好討論的。

當然,每個博主的胸襟不一樣。比如漢代蜜瓜,比較能夠容忍網友對她作品的各種言論,我們應當向她學習。但是,我堅決反對限製博主刪帖的說法。對於有的留言者,不管你是善意還是要指引博主,當博主不領你這份情時,你應該知趣的離開,而不是在別人的博克裏沒完沒了,非要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非要別人讓自己留言。這樣的行為,就是無賴,就是耍流氓了。

無論是誰,都沒有在別人博克裏耍流氓的權利。要耍在自己的博克裏耍。

 

foxinsnow的回帖  2011-01-30

你的這種把別人正常的質疑稱作“隨地大小便”的言論,非常的粗俗且不合適。什麽是隨地大小便?不同意博主的看法,對博主文章中所講故事的真實性提出懷疑,就是你認為的“隨地大小便”的行為麽?我不能不懷疑樓主的思維能力和道德判斷標準,這樣的語言反映了樓主的文字素養實在低俗,這樣的思維邏輯大約隻有頭腦懵懂的三歲小兒才會有。

如果一個作者寫了篇文章,純屬自娛自樂,那麽他完全可以對公眾關閉了他的博客,或者關閉了評論的功能。如果你既不願關閉博客一個人“獨樂樂”,又不願關閉評論功能斷絕讀者跟你的交流,那麽你就該有思想準備,上來評論和跟你交流的人,既有讚揚捧場的,就也會有批評質疑的。樓主舉了個例子,講自己寫的有關父親的文章遭人質疑,十分不爽。首先,博客是對所有公眾開放的,你在此貼上自己家人的隱私事跡之前,就該有個心理準備:是你自己首先將自己的家事公眾化了,那麽主動曝你自己隱私的是你自己,你就不能杜絕別人來評論,來說三道四。要保護自己隱私有沒有辦法?有!是什麽?不要將自家的牽涉隱私的事情貼上博客!如果非想找個地兒寫寫,不寫出來不舒服怎麽辦?把博客對公眾關閉,自己娛樂就可以了。如果非貼不可,貼了還想讓別人看,別人看了沒反饋還難受怎麽辦?那就要準備好承擔讓自己開心和不開心的兩種反饋。你可不可以刪除讓你不快的人的帖子?可以!但是,刪了人家就議論,就不服,甚至拿到公共論壇上去更多地討論怎麽辦?這個沒辦法,你寫出來就是給人議論的,隻要人家質疑合理沒有憑空誹謗,你就堵不住別人的嘴。那麽如果你不想招人議論怎麽辦?唯一的辦法:就是根本別寫你父親的事,並貼到人人可看可議論的網絡上來。如果不知道網絡的這個規則,那麽趁早別在網絡上混了,免得天天跟別人較勁,給自己添堵。

我不認為在網上別人的博客裏留言,不論留的是博主喜歡還是不喜歡的言,是“無賴”和“耍流氓”的行為。說實在的,看到樓主特別喜歡用這些“大小便”啊,“耍流氓”啊一類街上潑婦吵架慣用的粗俗字眼,讓俺也覺著特不舒服。但俺怎麽辦呢?俺沒有說:樓主你回家去吧,別在這“隨地大小便”了。俺說什麽呢?俺說的是:有理講理,沒理回家反思,別盡說些沒用的髒詞兒。網上對別人刻意進行侮辱的粗俗語言,最終反射的是自己的思想,侮辱的是自己的形象。

再說一遍:公開在網上的博客不是自己的家。一個家,不是任何人想去就去想留就留的,一個是主人有權請你離開,一個是你不願走警察叔叔會來執法,強闖民宅的那叫罪犯。可是,網上的博客,任何人可以自由來去,網管雖然給你在自個兒博客裏自由耕種的權限,可是,你隻要限製不了別人隨時來去,隨時發言(隻要不是謾罵侮辱,你憑什麽說人家“耍流氓”?誰在哪裏“耍流氓”都不行,即使在自己的博客裏“耍流氓”也不行,你就算在自己網下的家裏“耍流氓”,給人知道了警察也是要抓你的)的權利,博客就不是你的家你的後院。作為博主還有一個特權:屏蔽所有評論的功能。如果你願意行使,那麽你在自己博客裏,從此就再也聽不到任何不中聽的懷疑言論了,這個叫釜底抽薪,一了百了。建議樓主可以好好考慮一下,酌情行使這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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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醒來已經是黃昏的評論:

哈哈,你太不了解俺了。除非你汙言穢語不堪入耳,不然俺是不會隨便刪別人的貼的,不然豈不成了雙重標準?

林韻姐姐很有氣度,跟俺吵了一架之後,就再也不刪貼了。俺在她那裏的長篇大論,我相信跟她觀點相異,也沒見人家再刪。對於有氣度,從善如流的人,俺是真心真意佩服的。

姐姐你說:老是隨便刪貼不讓人說話多沒意思呀?都跟博主你一個腔調兒說話,那跟自言自語有啥區別?多沒勁呀!姐姐欣賞俺的性格,俺以後一定大言不慚地再接再勵的說。LOL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慧敏的評論:

哈,這又是前一陣的事兒了。俺這博客門可羅雀,博主自己都不常光顧!:)

醒來已經是黃昏 回複 悄悄話 偶然看到你的這貼.衝你們這認真的精神就應該讚一聲.尤其博主這堅定執著,窮糾不舍,纏鬥不休的性格就讓人刮目相看.不過我認為林韻刪貼太正常不過了,無可厚非---雖然她現在覺得似有不妥.
要是我這留言不好就刪了吧.我再找地方發貼去說,哈哈.
慧敏 回複 悄悄話 哈哈,一不小心又被俺看到掐架了,雪狐,有一點你和我很像,就是堅持!執著!哈哈,俺要是決心掐到底也是留個底,辛苦寫了一大堆不能說刪就刪,俺得留個備份。俺是說理的,又不講邪理,更不罵人,寫了一堆字給刪了這口氣吞不下。

對了,文學城最讓我佩服的兩位女網友一個是飄一一,一個是蜜瓜。原因嘛,大家都知道!哈哈哈!!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漢代蜜瓜 評論於 2011-01-30 21:43:55

回複by斷腸人在天涯的評論:
這個東西沒啥好商榷的,既然管理界麵上博主有刪貼權,那就刪唄。但是讀者如果沒有被限製跟貼,那TA就跟唄。大家各有各的權利,各使各的權利。

不過,我早就說過,這個世界是個開放的多元世界,網絡時代,說話的地方很多,你不讓人家在這裏說,人家就可能在那裏說,所以我個人認為,對於言論,堵不如疏,對於政府如此,對於博主也是如此。

中國曆史,隻有元代這個野蠻的朝代黃河反而無災,為什麽?因為元朝的統治者是遊牧民族,把漢族用來種田的地方都種了草放牧,致使泥沙減少,黃河無淤堵。

曆史有時候就是這麽搞笑。

對了,俺在《罌粟》裏其實就闡明了這麽一個道理:在某市出了飆車案,當局為了“和諧”刪本地網的讀者貼。結果這些讀者就跑到天涯去貼,一下子搞成全國皆知的大案,反而“不和諧”了。

其實想通了就是這麽回事。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foxinsnow 評論於 2011-01-30 19:50:00

回複林韻的評論:
心胸寬闊且從善如流的人,是會得到別人的敬重的。林JJ你不必客氣,如果俺是心存惡意造謠誹謗或汙言穢語之人,林JJ就算刪了我的帖子我也無話可說。上次蜜瓜替我說話,我相信也不是因為我是她的熟人,而是因為她跟我的觀點這次恰巧一致。我相信以蜜瓜的為人,不會僅僅因為跟某人熟就幫她說話的。正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蜜瓜崇尚的交友之道,也是俺的座右銘,所以,俺任何時候也不會跟任何人搞小幫派小群體活動,僅僅因為跟某人熟就捧她,跟某人不熟就砸她,諸如此類。

有關“偷渡”的字眼,不是我首先說的。我提到xx功和政治避難,也是在跟向日葵探討低學曆者如何用表麵合法的程序來美,講述我所知的一位低學曆女士移民來美的過程中說的。這位女士先通過國內的旅行社和這邊的什麽單位“合作”,製作假的學曆證會議文件之類的,僥幸騙取到了簽證。然後到了美國之後,又馬上聲稱自己是那個xx功,在國內飽受迫害,於是申請政治避難,又一次僥幸獲得成功。她接下來的故事,去餐館打工也罷,去學校裏學習考證書也罷,以後怎麽成功掙高薪也罷,都是首先基於這個靠一再的作假和欺騙得來的“合法”移民身份上。實際上這位女士的移民過程,表麵上看似乎是“合法”的,但是花了大價錢,幹的真正是違法的事情,一旦被發現的話,後果就隻能是遣返或被剝奪永久居留權。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沒有,恐怕大家都聽說過辦政治避難後回中國,再回美國時被吊銷綠卡的例子吧?這樣的故事,不論奮鬥者最後是如何成功,我相信都沒有什麽可推廣性,更不值得宣揚。誠然,奮鬥者的精神可嘉,但是奮鬥最初依靠的手段和道路違法,沒有可複製性,更不該拿來宣揚。

我講的故事,既沒有添油加醋,也沒有隱隱晦晦,是我所知道的真實故事,想來大家聽起來也合情合理(不然的話,歡迎質疑)。如果你單單因為我講了這個同為低學曆的女士的故事就分外不爽而刪我的帖,那麽我還是當時那句話:你要不是心虛就是欲蓋彌彰。就象蜜瓜上次說的:你合法的東西就不怕講出來。講不出來的大概都是不怎麽上得了台麵的。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林韻 評論於:2011-01-30 18:51:47

回複by斷腸人在天涯的評論:
此事由我而起,謝謝腸J直言,說實話
腸J和蜜瓜都是文學城裏的女中豪傑,雖然有時觀點不完全一致,都是我真心欣賞的人----欣賞你們的真實,勇於發表自己的觀點,真情感性不虛偽,我覺得很難能可貴。

我覺得世界本是多姿多彩的,不需要強求一致的,大家都可以保留自己的觀點。

在這件事的上,我傾向於腸J的,既然文學城博客裏設置了刪除功能,就是給博主這個權利,但行使與否全在各人,大家都可以保留自己的做法。

對於foxinsnow,說實話,由於自己孤陋寡聞,我最初不知道她在原創玩,我以為是過客留言,當時頭腦簡單,可能是自己的移民之路太順了,不喜歡看到諸如:偷渡,政治避難,fa lun gong,甚至假造文件等等之類的字眼,當時不能理解,就刪除了,若當初知道她是蜜瓜的熟人,也在原創玩,我就不會輕率地刪除留言了,也不至於引起今天和上次的爭論了,給大家賠禮了:))

在這裏,我向腸J致以感謝, 你的話常常令我有痛快的感覺,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吧?嗬嗬

也向foxinsnow致謝,在我博客裏碼了那麽多字,很辛苦的,且讓我那冷清的博客人氣旺旺滴,如今在網上,要麽被捧,要麽被砸,就怕沒動靜。。。所以我也很感謝你的。
foxinsnow 回複 悄悄話 小泥山 評論於 2011-01-30 16:54:45

回複by斷腸人在天涯的評論:
問題的關鍵是雪狐最初留在林韻博客的評論是否有惡意的問題。雪狐聲明她沒有惡意,林韻認為她有惡意,這就扯不清楚了。

最好請林韻把刪掉的評論恢複,大家看看不就行了嗎。當然,看完之後,大家意見也不一定能統一。

“耍流氓”,無論哪裏都不行的。

重新看了一遍,“當這個定義不能完全達成一致時應該怎麽辦?我是絕對傾向於博主有權刪除留言的。”

這個我也同意。

不過,如果讀者覺得對那個博主不滿意,把問題提到論壇來討論,也沒犯法吧。

當然,這個論壇不一定歡迎這樣的貼,水太大了,嗬嗬!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