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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 from 苗青青 Blog--消極的婚姻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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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的婚姻不可取2010-06-22 08:44:01

 這個問題很複雜, 我給日複一日如下建議:       

婚姻是講究兩相情願的。如果是一個巴掌死命的拍, 另個巴掌無動於衷,那就沒有意義為了維持而維持。 

我讚成要做努力, 但不讚成不顧人家的痛苦一味要求人努力, 要求人付出一生痛苦的代價去維持一個麵子上和好,內心裏痛苦的結合, 這對於當事人有失人道。 

該和還是該分, 隻有當事人自己了解全部情況,痛苦快樂也隻有當事人親身感受,所以決定也隻有當事人自己能做,做了決定以後的代價也是當事人自己承擔。 作決定要慎重考慮所有這些因素。 作為旁觀者, 當事人無論如何選擇,如果是仔細權衡, 並願意承擔後果,別人都應該諒解他們的決定。 

婚姻經營的失敗有很多原因,每一步都應該慎重,因為人並不是神, 所能承擔的心靈痛苦是有限的。這也是為什麽聖經對於年輕人選擇婚姻有很多建議。首先從找對象開始, 要找信仰價值觀基本相同的, 如果價值觀不同的人, 很難同負生活重擔。總想不到一塊兒的生活摩擦不斷, 久而久之必然受罪,除非兩人願意繼續學習,有所改變, 價值觀隨著時間慢慢靠近趨同。 如果就是不同,那自然要受苦。 

在交友的過程中,如果剛開始是被外表的東西吸引, 相處以後發現內裏的不同, 因此交友之後心中也確實沒有結婚的願望, 聖經讚成不結婚為好, 免得決定匆忙,後悔忍痛一輩子。  

結了婚的,都要努力和好,像大家所說的那樣,盡量以愛心感化對方,忍耐包容對方, 特別是自己原意作能作的改變, 對方也心中願意為你作些改變, 這種願意說明你們心中對彼此有愛, 值得珍惜這個意願,繼續努力。 有時侯也有必要找朋友幫忙你們共同努力, 給與支持鼓勵。 

如果對方或者雙方絲毫不想改變, 就沒有理由要求任何一方忍受這種關係的痛苦。這種痛苦本質上來源於價值觀的不一致。其實這個時候, 至少一方的心已經離開婚姻了,保羅說的是,這種情況下,那要離開的人就讓他離開吧, 上帝設立婚姻是為了讓我們過和平美好的生活, 不是找罪受。 

關於孩子,孩子若看到父母不相愛, 住在一起卻對彼此沒愛心,孩子想幫忙也無濟於事,對他們心靈傷害更大。相反,如果父母誠實麵對問題, 承認婚姻失敗,離婚給對方自由, 從而讓彼此都有重新獲得幸福的機會,這至少讓孩子看到,父母雖不完美, 但至少為人誠實。並且, 父母婚姻失敗, 也讓他們看到, 對待婚姻要小心謹慎, 不要草率決定終身大事。 

價值觀是很重要的,在一個家裏如何處理和長輩晚輩以及親屬的關係,跟人的價值觀有關。一個人首先得學習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 有分辨能力了, 才能指導自己的行為。對的行為與己有益,錯的行為帶來有害的後果。 所以結婚的基礎是自己首先要學會一些如何為人, 如何管理家庭, 男人女人責任為何的價值觀, 才有能力過一個幸福生活, 作為人來說, 結婚重要, 自己的學習成長更重要。怎樣管理家庭, 與人相處,怎樣麵對成功失敗。 沒有這些很容易在遇到風浪時不知所措, 生活充滿了挑戰,真的很不容易。 

這也是教會給人辦結婚典禮通常都先有結婚輔導班, 讓二人學習一些婚姻重要原則的原因。 

而人一生都不忘學習對自己有極大好處。 

知道如何正確為人處事, 即使婚姻失敗, 也不是世界末日。婚姻失敗的姐妹, 甚至女牧師我都見過。 她們確實經曆過特別痛苦的階段,但分手以後,自己帶著孩子都活的很好。 沒有人願意看見別人離婚, 但是,世界上總有特例, 真的走到離婚那一步, 也不是那麽可怕, 什麽希望都沒有了。 

人自己有很多潛力可以幫助自己, 親人朋友也會幫忙支持你。有些事情不是一個人能夠左右或者改變的, 但是不管發生什麽,總會有願意幫助你的人幫你重新站起來,我相信。 假如你真的找不到人幫助, 就去找附近的教會,教會是要遵行上帝旨意幫助人的團體, 那裏的弟兄姐妹不會拒絕給你具體的幫助。 
 

我們有希望白頭偕老嗎?這日子該如何過下去?  

 來源: 日複一日  10-06-19 18:31:06       

 這個剛剛發去《我愛我家》論壇了,後來覺得這裏是同齡,意見和建議大概更有參考性,就再發這裏了,期待大家的幫助,謝謝! 

25年前,我和LG同班同學自由戀愛結婚的。婚後我們生養了一男一女倆孩子,小的馬上就要去讀大學了。婚後幾年還算正常,後來就是因為鍋碗瓢盆磕磕碰碰、婆媳關係,孩子問題等各種日子裏常見的矛盾小吵大鬧過幾年,期間激烈的時候也吵過要離婚之類的,之後冷靜下,看著一雙年幼兒女可憐巴巴並充滿恐怖的淚眼,我們誰都狠不下來這個心去踐踏孩子們的感情,離婚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們雙方都想著盡量營造一個和諧的家庭氣氛,把孩子送到大學,然後就分道揚鑣,各自過各自的晚年去。 

為了照顧孩子,我出來後沒念啥書,工作自然也就一般般了。我們兩個收入差距很大,我隻賺他收入的1/3,整個家庭收入該算工薪層裏的中上層吧。但供了房子,再供孩子(我們孩子都是私校,花銷很大哦),隨著雙方老人身體一年不如一年,盡量每年回去看看,這樣一來二去的,家裏也沒剩下幾個子兒了。近10年來,家裏的所有出入帳都是我經管,他對我好像很放心,不過問任何事情。工資如數上交我,需要的時候就自己去取。他很節儉,穿的幾年都不添置什麽,不吸煙不飲酒,興趣愛好也沒有花錢的,除了單位應酬和偶爾的午飯消費幾乎不要幾個零用錢的。我也不是大手大腳的女人,除了必要不太消費。 

十年前開始,我們雖然沒有達成任何協議,但雙方都認定為了保住“孩子的家”而犧牲自己的情感是我們做父母對孩子必須付出的責任和義務。接下來的日子裏,接送孩子雙方配合很好,不像以前那樣攀比了。家務是我主內他司外,買菜歸他做飯歸我。他本來就很優秀,沒有了家庭鬧劇工作似乎更加繁忙了,經常是早晚不見太陽,有關工作上的任何好壞事情從來不回家裏說了。原來因為回家在誰家待的時間長還吵鬧過,後來就索性個回個的家孩子是每人帶一個,一次一換,奶奶姥姥不偏不向,也都能在各自的家裏悠閑度假了。就這樣,我們的日子一天天過去了,架不吵了,兩顆心也越來越遠,話也僅限於必要的信息溝通,樓上樓下分居十年以上了。說是男女感情,我們十年來沒用過一個澡堂,沒牽過一回手,更別說“同床異夢”的經曆了。但每當我們誰有個頭疼腦熱的時候,我們還是會互相關照的。生日禮物,結婚日祝賀也從來沒有省略,比當初似乎更形式化和責任化了。我們之間與其說是夫妻,不如說是手足,不是男女情,是那種一個屋簷下一鍋飯菜裏熬出來的親情。 

眼看著小的馬上就去讀大學了,我們的任務也就完成了。可是,接下來我們的日子該如何過呢?我開始茫然無措了。就這麽一上一下的接著“和諧友好”度日嗎?原來有孩子在,啥都好說,這孩子一走,我們還過啥呢?他咋想的?我們就這樣能不能白頭偕老呢?說實話,眼看著就50歲的女人了,還要去嚐試一個人的日子,心裏未免有些惶恐。人都說老伴老伴,人老了才需要個伴兒呢,我真的是老了老了的還要一個人去過活嗎?可不分開,我們這關係又算啥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該何去何從了。 

隨著孩子離家日子一天天的接近,我這心也就一天天不能安靜了。我們有希望白頭偕老嗎?這日子該如何過下去?這裏熱心的朋友們很多,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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