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家庭環境的緣故,又或許是童年所受教育影響的緣故,從小我就不甚迷戀愛情。覺得自己好象是個一百歲的老人一樣。記得第一次看《青春之歌》,這部曾經被無數年輕人崇尚的愛情小說,我卻對林道靜的感情嗤之以鼻。覺得她造做得像孩子。
長大以後,婚姻戀愛也不覺有什麽轟轟烈烈。覺得那也就是人生的一個中途站,你到了那裏,就可以下車,休息一會兒,然後再接著往下進行。
我最初還以為自己是有些怪,以為別人的愛情是和我不一樣的。不料看看周圍的人,絕大多數也和我差不多,婚姻和愛情平淡得像白開水。沒有太多的浪漫和魅力。
再後來,讀了些書,開始思考起愛情的問題來。於是有了一些發現,也想來這裏和他人做些分享。
我以為,因為生命太短暫,太脆弱,就像渴望有上帝可以超越時間和人性一樣,人類也渴望神話般的愛情,可以賦予人們有超越社會和自我的力量。愛情的產生無疑是隨人類社會中權力地位的不平等而產生的。仔細思考一下,愛情被描述為什麽樣的東西?男女間互相吸引無法言傳不能舍棄的感情?愛情可以視階級地位甚至像貌於無物?愛情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愛情擁有感天動地的神力?愛情可以拯救弱小和卑微?試想,如果我們的社會從一開始,就是平等和平,沒有爭鬥的話,也可能就不需要有我們如今所渴望所夢想的愛情了。
人類社會在血腥和殘殺中延續了數千年,人性也在殘酷和痛苦中掙紮了數千年。上帝固然可以給我們以靈魂之愛,但人類依然需要某種神性,來提升人之為人的卑微,市儈和獸性。英雄主義是滿足這種需要的產物之一,愛情也一樣。不同的是,愛情比英雄主義更加動人也更加迷惑人。愛情更可以為殘酷的現實彌補些許唯美。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愛情的神話總是在到處蔓延。而在沒有嚴肅宗教信仰的國家,愛情的傳播,更勝過上帝。
說到底,愛情不過是男女之間為了互相吸引而產生的一段感情,和其他的感情,例如愛父母,愛你喜歡的動物,沒有根本的區別。無奈愛情被某些人神化了,加入了愛情本來沒有或極少有的因素,成為了神話。成為神話倒也罷了,偏偏飲食男女們相信起這神話的力量,並且上下求索起來。如果是似是而非地發現了一個,要麽將自己代入進去到走不出來,要麽怨恨對方神話不起來。
比如說林黛玉吧。小的時候讀《紅樓夢》覺得她可憐,長大後讀覺得她可悲。其實她就不應該來這世上,就算她如願嫁給寶玉,後果更可怕。難道婚姻美滿的寶玉不是賈政的前身嗎?所以,以為愛情可以具有戰勝邪惡改善社會的力量,那隻不過是神話而已。
不隻是如此,我發現生活中居然仍然到處都可以找到林黛玉式的人,真的讓我慨歎再三。為什麽我們要讓愛情神話來攪亂我們的生活?為什麽我們需要神化普通人的感情?記得以前老師教育我們說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那麽神化了的愛情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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