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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需要一個新的皇帝?”

(2017-11-19 08:32:40) 下一個

“中國需要一個新的皇帝?

 

日前應德國基督教民主大學生聯盟(RCDS)的邀請,我做了“信仰與從政”的專題報告,事後我們酒敘聊天,德國的大學生似乎對中國的政治體製很關心。

我說,孔子的政治思想主要有三點:(1)為政以德;(2)君主集權;(3)反對個人獨裁與大臣專權。

或許,當年袁世凱稱帝的做法是正確的,孫中山等革命黨人拒絕袁世凱的君主立憲,也許是錯誤的行為。

自秦朝之後的中國傳統王朝都被認定是絕對君主製。如金觀濤等認為,中國在戰國時代後期,形成絕對君主製之後,進入超穩定結構。在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科書中,將中國自秦朝開始,至清朝結束,都被歸類為絕對君主製。

中國人尊重權威,尤其是知識分子盡管反對專製獨裁,但是尊重權威,政治需要權威。這是最簡單、最起碼的常識。我跟德國大學生說,中國對於我來說最重要的是必須有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司法獨立和私有財產獲得保障。

中國的社會和政治深受孔子的影響,他強調道德在政治上的作用,宣稱“政者正也,子帥以正,敦敢不正?”(《論語·顏淵》)要求統治者在道德上作出表率,這確實具有深刻的意義。孔子宣稱:“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也;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也。”(同書《季氏》)這是中央集權的思想,應該說是符合春秋戰國的發展趨勢的。以後孟子講“定於一”(《孟子·梁惠王》),荀子鼓吹“天下為一”(《荀子·議兵》),都主張建立統一的中央政權,這種思想都可以說源於孔子。

魯定公問:“一言而喪幫,有諸?”孔子回答:“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論語·子路》)反對“言莫予違”,也就是反對個人獨裁。孔子認為,君主雖應有最高權力,但不應個人獨裁;同時大臣亦不應專權,“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同書《季氏》)。這些思想,應該說都是符合當時曆史發展要求的。

中央集權是一種國家政權的製度,以國家職權統一於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為標誌,是地方分權的對稱。在中國,這種形式起源於秦朝,並在清朝達到頂峰並迅速衰落。這種製度通常與君主專製相提並論,然而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也沒有必然聯係。

自秦朝統一中國後,確立了封建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政體。皇帝製度是專製君主統治的核心。縱觀中國古代封建王朝和皇位的繼替,大致有兩種類型:同姓相繼──世襲型,異姓相代──更替型。世襲製,是指皇位的繼承,更替型,是指改朝換代。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建立皇帝製度,中國古代君主專製的重要特點是以皇位的世襲下顯示權利的不可轉移性和以皇權至上顯示的地位至上性。

秦始皇以皇權為中心建立中央政權組織,設丞相、禦史大夫、太尉三個最高官職。丞相乃百官之首,幫皇帝處理全國政事;禦史大夫負責監察百官;太尉負責全國軍務。丞相之下還設有諸卿,分管各項事務,屬中央職能部門。

漢朝初期,丞相位高權重,漢武帝重用身邊工作的人,讓他們擔任高官,以此來削弱相權。魏晉南北朝時期,逐步形成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的三省體製。唐朝中央的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三個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三權的製衡,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至上。隋唐時期確立並完善了三省六部製,之後的朝代基本延續了這種製度。宋朝初期,設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長官為宰相,為製約宰相,又增設副宰相參知政事,主管財政大權的三司使和主管軍令的樞密使,以此維護皇權的獨大,但丞相仍有一定權力。元朝時期,設中書省,不設門下省,尚書省時設時不設,僅元世祖時期與元武宗時期有設置,所以門下省與尚書省的權力皆交給中書省,中書省長官乃宰相。元後期,宰相權大,有時可左右皇位繼承。

明朝初期,承襲了元朝的政治製度,設中書省管理全國行政事務,由左右丞相統管六部。但是鑒於元末,宰相權力過大,以致皇權不穩。所以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中書省和宰相,以六部分管全國行政事務,並且直接對皇帝負責,自此宰相製度廢除,君主專製進一步加強。明成祖時期,開始出現內閣,後來內閣地位提高,大學士提皇帝批奏折的擬票權,首席大學士為“首輔”。清初,仿明朝製度,設內閣,置六部,但是議政王大臣會議淩駕內閣六部之上,甚至製約了皇權。康熙時期,設南書房,內閣、議政大臣會議、南書房三權鼎立,相互製衡。雍正皇帝設軍機處,全國的軍政大權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君主專製更進一步加強

1911年爆發辛亥革命,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後代表6歲的皇帝溥儀頒布的《宣統帝退位詔書》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製製度。

在18世紀和19世紀的歐洲許多國家,發生了許多革命,它們直接推翻或者嚴重動搖了絕對君主製在多國的統治,著名的革命運動有18世紀晚期的法國大革命,19世紀的1830年革命與1848年歐洲革命。

到20世紀初,歐洲所有剩餘的君主(假如不將教皇列入計算)都是立憲的君主。立憲的君主雖然依然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但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或多或少受到憲法明確地規定。這樣君主的權力多少受到限製,有一些君主的權力被限製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力,稱為“虛位元首”——英國、日本、泰國等都是此類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愛戴和尊重。

議會製君主立憲製是君主立憲的另一種形式,特點是議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以政府首腦(通常為首相和總理)為首的內閣是國家的行政機構,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君主是虛君,無實權。

“中國需要一個新的皇帝?”德國大學生問。不! 但是我支持君主集權,我反對個人獨裁與大臣專權。我說中國共產黨政治局領導中國好像董事會領導康采恩。我曾經問大陸來的考察團,為什麽選拔或更換領導人,程序不能更加透明一些。如果他們能向國內同胞和外部世界證明其原則是選賢任能,其過程是嚴格謹慎的,他們當然也能夠從中受益。但是,他反擊我,學術界的招聘和晉升職稱是透明進行的? 學術界挑選人才有一個委員會,旨在挑選最優秀的候選人,委員會的教授們相互協商。協商的過程是不公開的,如果公開,對於沒有選上的候選人就有些不公平。 “中國共產黨政治局是選舉出來的,原來如此。”德國大學生終於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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