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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與子(5):玩沙

(2008-06-24 02:01:52) 下一個



父與子(5):玩沙


作者: 謝盛友 
 

1992年,兒子3歲,那時我和太太都是大學碩士班的學生,下午我們上課去了,我先回來,妻子還有兩個小時的課。我回家了很長時間,還沒有看見兒子的影子。兩個小時過後妻子回來了,我問兒子的媽媽,是否送於驊到別的朋友家裏玩去了。
“沒有!”妻子回答得很幹脆。

再過半個小時兒子還沒有回來,我心裏真的著急了。

在我們這代留學移民中,肯定不止我們家造就過“鑰匙小孩”, 即父母不在家時子女出去時把鑰匙掛在脖子上。我們沒有時間,我兒子從小就是一個“鑰匙小孩”,於他我沒有愧疚。心裏自我安慰:可以從小就鍛煉他的自理能力。不過,我希望看到兒子的時候,沒有看見他,我不但傷心,更多的是擔心。

況且那年班貝克發生Tobia男孩被拐騙的事件,轟動整個德國。擔心開始發酵,變成痛心。我和妻子該打的電話都打了,該問的人都問了,該找的地方都找了,就是沒有看到兒子的影子。我們隻有一條路,去報警。警察接納了案子,說再過6個小時若還沒有看到兒子,案子就進入廣播電台,發布尋人啟事。

還不到6個小時,兒子回來了。

滿臉的沙子,衣服鞋子全是泥巴。管不了這麽多啦,滿臉泥巴的兒子也是自己的兒子,先緊緊地擁抱再說:“乖乖,你剛才,不,你整個時間在哪裏?爸爸媽媽害怕了。”
“我在自然公園另外的一個角落,又發現了一個更好玩的地方,我在那裏玩沙,建造水壩,那裏也有水。明天帶你去看我的水壩,那是我的山峽水壩。”

兒子的山峽水壩我當天就去看了,他說,他整整花費6個小時的功夫。那次有驚無險後,我跟兒子約法三章:父親一定要知道兒子在哪裏;父親一定要知道兒子是平安的;父親一定要知道兒子什麽時候回家。

有驚無險後,兒子從小開始直至現在(兒子19歲了)嚴格遵守我們父子的約法三章。比如,他出門之前,肯定事先電話報告,若電話找不到我,他一定給我在家裏留張紙條。妻子經常嘲笑我:“你不像嚴父,更像兒子的婆婆媽媽。”

那天,作家們到布拉格開會,我一到旅館,就給家裏打電話:“老媽(我叫我妻子老媽),你好嗎?兒子好嗎,兒子在哪裏?......”

旁邊的趙(淑俠)大姐聽見了,趙(淑俠)大姐嘲笑我:“小謝,你真的不像嚴父,更像兒子的媽媽。”


寫於2008年6月24日,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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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yanny的評論:

畢竟孩子太小了。
yanny 回複 悄悄話 哦,也太放心了吧?才三歲的孩子啊,就讓他一人在家或出去玩?
換了我是不敢,畢竟孩子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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