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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到底是什麽樣的自由

(2008-01-12 12:36:40) 下一個

新聞自由到底是什麽樣的自由

謝盛友

2007年11月6日,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再次就因特網巨頭雅虎在中國記者師濤案中扮演的角色舉行聽證會。受到二十多位美國國會議員輪番質問的雅虎首席執行官楊致遠和雅虎總法律顧問卡拉漢(Michael Callahan),首次向國會議員和列席聽證會的師濤的母親高琴聲表示道歉。
2007年11月8日中國官方定為記者節。
2007年11月15日中國發表《中國的政黨製度》白皮書,白皮書指出,中國的多黨合作既不同於西方國家的兩黨或多黨競爭製,也有別於有的國家實行的一黨製。白皮書指出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從中國的基本國情出發,盲目照搬別國政治製度和政黨製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些事讓我想起伏爾泰。法國思想家伏爾泰 ( Voltaire, 1694 - 1778 ) 說:“我雖然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言論自由和社會發展對於人類文明來講都是重要的,但是,無論從人類曆史,還是從當今世界的現實來看,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卻一直是一個頗為令人困惑的問題。有時我們聽到這樣的觀點: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不可避免地要以犧牲言論自由為代價;有時我們又聽到這樣的觀點:言論自由是一項絕對權利,社會要為保障這項權利付出代價,即使允許淫穢、暴力作品泛濫以至影響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也在所不惜。
言論自由是指人人享有的以口頭、書麵以及其他形式獲取和傳遞各種信息、思想的權利。它至少包括三個方麵的自由:(一)尋求、接受信息的自由。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須認識和改造主觀和客觀世界,必須組成社會和進行交往溝通,為此,就要尋求和接受前人和他人的經驗,享有尋求和接受信息的自由。否則,生存和發展將不可能。(二)思想和持有主張的自由。尋求和接受到的信息,成為思想的資源,經過加工成為思想和主張、意誌。這種思想、主張和意誌,不應受幹擾和禁錮,否則發展將會停止,生存將受到威脅。(三)以各種方式傳遞各種信息、思想和主張的自由。這是人類為改造自然和爭取社會進步,實現相互協作和聯合必需的起碼條件。 言論自由是人們認識、接受、發展和傳播知識、經驗以及真理的重要形式。保障言論自由是對人的關懷和尊重。它與其他自由和權利一起成為現代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和現代國家立國的基礎。
師濤案,由“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 2005)長中刑一初字第29”認定的罪名,是師濤於2004年4月20日將編務會議上記錄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穩定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4]11號)的重要內容摘要,發給境外網站,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而據師濤本人在《刑事上訴狀》中提供的說法,“2004年11月23日中午,上訴人在離開家不到100米處突然被密捕,戴上黑頭罩被帶走。被抓獲時上訴人沒有看到任何證件且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在對上訴人進行抓獲之前,沒有任何合法證據可以認定上訴人涉嫌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他們所能取得的,最多是一些電子信息,並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因此,根據程序正義的原則,本案的所有證據都是非法證據,都不能采信。”
“你們在技術上和經濟效益上是巨頭,但在道德上卻很卑微。”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湯姆 -蘭托斯在聽證會對兩位雅虎高級主管予以了嚴厲的斥責。正是利用雅虎提供的用戶信息,中國方麵才得到了所謂的證據並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中國記者師濤十年徒刑。這裏涉及的所謂“國家機密”是中國政府要求記者不要做關於六四15周年報道的通知。師濤當時通過在雅虎的電子郵件信箱向境外人權組織發送了一封含有上述內容的電子郵件。爾後,雅虎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提供了師濤的電郵賬號,登陸記錄和郵件內容,幫助北京警方找出了師濤。
在聽證會上,雅虎首席執行官楊致遠和雅虎總法律顧問卡拉漢向美國國會,以及坐在觀眾席前排的師濤的母親高琴聲鞠躬道歉並請求原諒,高琴聲不由得傷心落淚。楊致遠對雅虎當時的所作所為作了辯解,他說,沒有人想做錯事。卡拉漢表示,雅虎今後將尋找不讓自己掌握的信息落到專製政權手中的途徑。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提出了雅虎向師濤的家庭提供經濟幫助的要求,但雅虎方麵並沒有同意。卡拉漢表示,有關決定相當複雜。一名中國異議人士就因美國方麵表示願意向其提供資助而受到中國政府的打擊報複。
2007年11月8日中國官方定為記者節,然而,批評者指出,中國政府常常是言行不一。與此同時,國際記者權益組織呼籲中國當局履行爭辦北京奧運會時做出的承諾,尊重新聞自由,釋放當局囚禁的記者。根據新華社11月8日報導,中國政府主管新聞出版的部門新聞出版總署給全國新聞記者發出慰問信,表示要旗幟鮮明地維護廣大記者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擾、阻礙新聞采編人員合法的新聞采訪活動。
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的記者無國界的發言人文森特 -布羅塞爾說,中國慶祝記者節讓人不能不想起新聞自由和公民言論自由在中國所麵臨的困境。布羅塞爾說說:“最主要的問題是中國的記者不得不麵對執政黨共產黨宣傳部的新聞檢查。他們也不得不麵對監禁、判刑、罰款以及發表報導之後所麵臨的來自各方的壓力。中國的記者節讓我們注意到,中國政府必須作出真正的改進才能保障新聞自由。”
戴著“和諧社會”的麵具“民主是個好東西” 終於可以大搖大擺地公開見諸權威報刊,中國最高領導人曾公開提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進而闡明:科學、民主、法製、自由、人權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和共同創造的文明成果。 民主是對專製而言,作為一種製度,其核心一是公民參與,二是權力的監督。人類在文明進步中經過長期摸索,建立起一種機製,保證公民最大限度地參與公共事務,同時明確各類掌權者的權限,並受到各方監督,杜絕某一個人或一小群人有“說了算”的至高無上的權力,這就是民主製度。 民主製度是一項係統工程,其必要組成部分是法治和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指的公開表達意見,不是私下議論。民眾議於野,自古以來就存在,盡管專製君主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甚至使出密探舉報、鼓勵互相揭發等等手段,也很難杜絕街頭巷議。但是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必需有公開發表,形成“輿論”的途徑,那就是新聞媒體和各種出版物。因此言論自由與新聞出版自由分不開,而且必須受到法律保護。
中國輿論監督難以實行的主要原因至少有三:一是來自直接監督對象的一個反監督。二是來自媒體內部的恐懼和審查,以及利益的約束。還有一個是有關部門會對輿論監督的報道進行一些約束或者調整。
誰說中國沒有言論自由?我說,中國絕對有讚美別人和讚美政府的言論自由!我說,中國也絕對有詛咒貪官、詛咒敵人的言論自由!中國的言論自由不同於西方的言論自由,因為西方的言論自由是習慣於自由地說人家的“不是”(錯誤、缺點、短處),而中國的言論自由是習慣於自由地說自家的“是”(正確、優點、長處)。我們中國人最討厭人家說自己的“不是”,因此,我們中國人從來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官位越大越不敢承認自己有錯,因為在中國人心目中,官位最高者應該是“聖人”,“聖人”是絕對沒有錯的。誰承認自己有錯,誰就可能麵臨權威危機。在日常生活中,誰承認自己有錯,誰就有可能被認為是“無能”或“弱智”。
在一個有著死不承認自己有錯的文化傳統裏, 產生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和具有中國特色的“言論之不自由”。
(謝盛友,  2007年11月27 日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班貝克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國周”上的演講報告。德文演講稿與本文有一定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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