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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權力絕對廉潔!

(2008-02-08 12:14:09) 下一個
絕對權力絕對廉潔!

關於絕對的權力,有一句名言:絕對權力絕對腐敗(或叫貪汙)。

這是對“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的翻譯,那是1887年Lord Acton對大主教Bishop Mandell Creighton說的“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的一部分。

至於原話裏的“power”是不是指“權力”我不管,反正這句話現在被鸚鵡學舌的不會思考的人們人雲亦雲用來說“權力”的。“corrupt”這個詞比較簡單,就是“腐敗”或叫“貪汙”。

所以原話就是“權力傾向於腐敗(貪汙),絕對權力絕對腐敗(貪汙)”。

“權力”這個概念一般人都清楚。但是,“絕對權力”就不是確定的概念啦。所以我就先說簡單的腐敗(貪汙)。“腐敗”概念比較抽象一點,還是用“貪汙”來討論這個問題比較容易一些。

什麽是“貪汙”呢?“貪汙”就是使用了或占有了不屬於你的資源,包括死的物質資源和活的人力資源。這樣定義“腐敗”也比較清楚。

但是有人可能會說我漏了“利用權力”這個條件。這是因為人們不明白加上了“利用權力”這個條件反而減輕了“腐敗”的罪過。

為什麽呢?因為,不管你叫它“貪汙”也好,“腐敗”也罷,它都是一種“偷盜”行為。這裏有大家熟悉的,讀書人“偷”不叫“偷”,叫“竊”。有“權”的,也就是當官的“偷”也不叫“偷”,叫“腐敗”。大家看看,把當官的“偷”不叫“偷”而歸為另外一類犯罪,叫“腐敗”。把當官的“偷”不按“偷”的法律處理而按另外一類“腐敗”來處理。製造“腐敗”這個新的似乎有別於“偷”這個幾千年的老概念到底對誰有必要性或有利呢?

利用職權“偷”也是“偷”啊!利用職權“偷”的數量極大也是“偷”啊!為什麽要有一個新概念呢?就是因為“偷”比較難聽和這些人不願意被當做“偷”罪而接受現成的刑事法律的懲罰。

言歸正傳!既然“腐敗”,也就是“貪汙”就是使用了或占有了不屬於你的資源。那麽這個資源的屬性就是鑒定某個人的某個行為是否是“腐敗”行為的關鍵。如果一個人使用了或占有了屬於這個人的資源就不是“腐敗”。如果一個人使用了或占有了不屬於這個人的資源就是“腐敗”。

因此,“腐敗”這個概念在所有製不同的國家是不同的。在私有製的國家裏,私有資源比較多。一個人使用了或占有了屬於這個人的資源的現象就比較多。這種現象也不是“腐敗。但是,在公有製的國家裏,公有資源比較多。一個人使用了或占有了不屬於這個人的資源的現象就比較多。這種現象就是“腐敗”。

這就是有些人要搞私有化的原因。一旦一個公有的工廠私有化了以後,管理這個工廠的人就不僅僅隻是當官的管理這個工廠,還是這個工廠的主人。私有化以前,如果管理這個工廠的人使用了或占有了這個工廠的資源就有可能會是“腐敗”。可是,私有化以後,如果管理這個工廠的人同時還是這個工廠的主人使用了或占有了這個工廠的資源就有完全沒有可能會是“腐敗”,因為整個工廠都是屬於這個人的私有財產。

這就是為什麽公有製的國家裏“腐敗”現象比私有製的國家裏多的原因。管理層的人們的一些享受行為在公有製的國家裏就有可能會是“腐敗”,而在私有製的國家裏就沒有可能會是“腐敗”。

聰明的人們可能會感覺到我這裏是在說私有製不如公有製好。其實好壞也都是相對而言的。同樣的行為在第一個地方受限製而在第二個地方不受限製就說明第一個地方會少一點點享受。

聰明的人們可能會說啦,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就會更愛護和珍惜這個工廠。因此這個人是不大會胡亂享受這個工廠的資源的。這雖然也符合邏輯,但是確是似是而非的。我這個帖子不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我要提醒大家想一想,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是不是就在這個工廠有了“絕對權力”了呢?

現在我來討論“絕對權力”這個概念。抽象地討論任何一個東西都是沒有用的,因為那時空對空嘛。那麽這個世界上究竟有沒有具體的和實際存在著的“絕對權力”呢?

我前麵剛剛提醒了大家,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在這個工廠就有了某種接近於“絕對權力”的權力。

大家可能會舉“獨裁”這個概念。但是事實是現代具體的“獨裁”的例子裏是沒有一個“獨裁者”在那個國家裏有哪怕類似於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在這個工廠裏有的“權力”的。

為什麽呢?因為首先,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就可以把這個工廠的所有權傳給子女。這一點即便是現代最“獨裁”的“獨裁者”都難以做到。

人們這時可能會想到中國曆史上的皇帝,皇帝有“絕對權力”吧?

不錯,中國曆史上的皇帝確實是有著類似與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在這個工廠裏有的“權力”的。

為什麽呢?因為在那個時候皇帝是整個國家的主人,就跟當一個工廠變成一個人自己的私有財產以後這個人是這個工廠裏的主人差不多,特別是你如果把解雇工人看成是一個工廠裏的“生殺”大權的話。

可是,私有化以後,如果在一個工廠有著某種接近於“絕對權力”的這個工廠的主人使用了或占有了這個工廠的資源就有完全沒有可能會是“腐敗”,因為整個工廠都是屬於這個人的私有財產。

同樣道理,在一個國家有著某種接近於“絕對權力”的這個工廠的主人皇帝使用了或占有了這個國家的資源就有完全沒有可能會是“腐敗”,因為整個國家都是屬於皇帝的私有財產。

其實有“絕對權力”的人還不僅僅是超越了“腐敗”概念的定義的,而且有“絕對權力”的人還是超越了“腐敗”概念的價值的。這個已經有了“絕對權力”的人還怎麽“腐敗”呢?這個人已經有了“絕對權力”了嘛。已經有了“絕對權力”的人還怎麽再在“絕對權力”之上更進一步呢?

所以嘛,絕對權力是絕對廉潔滴!

這也是符合私有製讓個人擁有工廠從而會更加愛護這個工廠的邏輯的。隻不過讓個人擁有整個國家的規模大了一些,但是邏輯是一模一樣的。

我再說幾句曆史事實。大家知道,事實中國曆史上的皇帝是沒有“絕對權力”的。也許中國曆史上的皇帝的“絕對權力”隻是寫在紙上的。事實是,皇帝被大臣們架空和被後宮的女人們架空都是時有發生的,最壞的丟失皇位的結果都發生過好幾次。甚至最不可思意的皇帝被太監架空和專權的事情都多次發生。

最後說說Lord Acton的原話裏的“power”的原意不是“權力”。這個大家可以在網上查到,因為這句話實在是被宣傳“民主”的宣傳隊員們給搞得太有名啦!

這裏還是有必要指出Lord Acton的原話是在1887年說的。那個時候雖然政教已經分家,但是教堂的勢力對政局還是有相當大的影響力。Lord Acton是英女皇的男爵,這句話是他對大主教Bishop Mandell Creighton說的。他用的“power”很可能指的是教堂的影響力,也就是“influence”而不是“權力”,因為那個時候教堂雖然已經沒有了“權力”但是還有極大的“影響力”也就是“influence”。

就連政教分家這麽多年以後的美國,大家都可以感覺到教堂對基督徒的影響力從而左右政治競選的結果。教堂關心的如同性戀結婚、幹細胞研究、墮胎和安樂死等等問題都是競選裏的決定性問題。現在信教的人數和程度都是不能跟當年相比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當年教堂的政治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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