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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老板娘的小說

(2008-01-23 09:55:32) 下一個
看了一眼老板娘的小說

上班實在閑的沒事。外婆早就說我眼裏沒活兒。看一眼老板娘的小說,結果是最後一頁!這讓我想起了我戒小說前看小說的個人習慣。

老板娘提到了肖像權。確實,人人都有肖像權。隻是各人的肖像權的價值有不同。寫東西的人也都統統有版權,有人喜歡用好聽的“著作權”。同樣的,各人的板權的價值有不同。

我是以為我們在WXC玩就在事實上放棄了我們的版權。光是放棄也不等於有人要。比如說我的貼子就沒人要。你的帖子被別人拿了去是說明你的帖子寫得好嘛。老板娘的肖像權有人要也是說明老板娘的肖像生得好嘛。

言歸正專,說說我戒小說前看小說的個人習慣。

小孩子們看小說應該都是跟看其它的書一樣,就那麽一頁一頁地獨唄。當然啦,也許個別神童有與眾不同的高招兒。我就不知道啦!

我這個人天性自由,唱歌也不按譜子唱。一來是因為我不識譜,二來我唱歌是借題發揮表達自己,因此就按我自己認為的最好的調兒唱,也就是說“跑調”。

我上學時上課學習讀書也跟別人不一樣。我是老師講X章的時候看X+1,甚至X+2、X+3和X+4章也不管老師是不是以後會不會講,反正是看了再說。老師和同學們發現了,其實主要是老師,就批評,其實是諷刺挖苦,我!當然啦,也有個別老師喜歡我的。

這樣往前看的學習方法當然是有壞處的,我往往是老師剛剛講了的不會,往前看了的也自然是不會。所以我也往往不好好交作業,不會嘛。但是好在我們那個時候的作業不僅不記成績,期中考試都不計。

這樣往前看的學習方法的好處的就是,等到後來老師講這些所謂前麵的內容的時候,我已經是第二次學這些東西啦!事實也往往是後來的東西比較難一些。可我呢,卻往往到期末考試的時候還不僅就基本上沒問題啦。別人複習考試的時候,我還可以玩。到大學我也還是這麽個學習方法。別人複習考試,我玩。

一直到我最後離開學術界,徹底地不教書啦,我才明白我學生時期的學習方法的成功的哲學原理:把一個差的二年級學生放到一年級再學一遍至少也是個中等學生。

喜歡冒險的父母親們也可以拿自己的孩子們實踐一下這個原理。

我又跑題啦!我的這個問題本壇已經有人指出過了。沒辦法,父母就是這麽造的我,天性自由不喜歡受約束。唱個歌還得按譜子,有伴奏還得跟著伴奏唱,太受約束啦!

現在言歸正專,說說我戒小說前看小說的個人習慣。

我這個人天性自由不喜歡受約束。這小說看了幾本兒以後就發現受約束,被作者的所謂“懸念”吊著很難受。後來就看上了偵探小說,結果發現也是一樣被作者的所謂“懸念”吊著很不舒服。

為了解決這個讀小說受作者的約束的問題,我就“發明”了一個看小說可以在某種意義上擺脫一點點作者的約束力的方法:倒著看,也就是從後往前讀。反正就是個故事,先看結果然後在一點一點地讀來龍去脈就可以把一本小說當偵探小說讀了。

這樣的偵探小說比專門寫的偵探小說有意思也更真實,其原因可能是寫偵探小說的作者們往往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家吧。這個大家可以見仁見智。

我剛剛說啦,即便這樣也隻能在某種意義上擺脫一點點作者的約束力,所以我就戒了小說啦!

要說懸念,不是按事先計劃上演的大概隻有體育比賽啦(雖然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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