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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 紅十字會 王驪其人以及故事始末

(2008-05-20 12:36:47) 下一個
今天看了關於王秘書長的視頻,異常氣憤,搞得老子今天可能睡不好覺,所以決定公布王秘書長的個人信息出來,說在前麵,信息是他們紅十字會網站上的:

三亞分會
王驪
副會長兼秘書長
88361337
88361337
13016282673
三亞市解放3路市衛生局五樓

但是要聲明的是,該視頻不是此次四川地震後的募捐經過,是今年3月誌願者在三亞為一個患癌症的大學生募捐的時候,發生的一幕,不過即便如此,這樣的慈善活動家也該讓她人間蒸發了!原文經過如下:

『天涯雜談』 [汶川地震]我是三亞紅十字會視頻事件的當事人,事情始末如下:


作者:美麗風情屋 提交日期:2008-5-21 0:48:00

??我是天涯社區三亞版的版主,也是這個視頻當中那個被念到的手機號碼的主人。首先我要在這裏說明的是,雖然大家看到的這個視頻是真實的,但是並不是在這一次的震災中拍攝的。是在三月份我們為三亞的一位叫做婷婷的女大學生誌願者發動愛心募捐然後到三亞紅十字會清點善款的時候所拍攝。隻不過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加上了不符合事實的文字,斷章取義的發表。
  
  在今年的三月份,三亞的誌願者們發動了為突然患上雙腎衰竭和肺部糜爛生命垂危的婷婷的愛心募捐。當時考慮到募捐的合法性,我們找到三亞紅會尋求幫助。當時三亞紅會的秘書長王驪說她們可以提供募捐箱和授權我們進行募捐的文件,但是要從募集所得的款項中抽取5%的管理費用。鑒於當時婷婷急需救助,再加上王驪說這個提成有法律規定,所以我們同意了這個要求。在進行了兩天的募捐之後,我們按王驪的要求到三亞紅十字會清點在募捐箱中的所得善款。為了對捐助婷婷的網友們有個交代,我們從捐助開始的全程都進行了錄像,包括在三亞紅十字會的清點。在清點過程中,很多誌願者對三亞紅十字會抽取5%的管理費用表示不解和不滿,因為我們所看到的捐贈條例裏的規定是從2%—5%。就三亞紅十字會作為一個人道主義救援機構,在這種救命款子裏是否應該抽取費用,或者是為什麽不能按低標準收而要按最高標準收取,誌願者們和王驪之間產生了爭執。這,就是視頻內容的發生過程。在從29618元的捐助款中收取了1480.9元的管理費用之後,王驪給我們出具了他們打印出來的收款單據。
  
  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為婷婷的募捐結束之後,深感不平於王驪的做法和態度的誌願者們把事情反映到海南省紅十字會。省紅會的回複是這個費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願的前提下。後來經過省紅會的協調,這筆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醫療帳戶上。在此要特別感謝省紅十字會!此時告一段落,但是王驪對三亞誌願者群體的不滿從此結下。
  
  5.12地震之後,我們想要為災區的同胞進行募捐,作些華夏子孫應該此時應該為同胞和國家盡力的事情。由於之前和王驪的合作令我們深感愛心大受傷害,更不願意把災區同胞的募捐款再給她按5%的提成抽取,所以我們直接聯係海南省紅十字會,強烈要求直接通過省紅會的授權和監督為災區同胞進行募捐。在取得海南省紅會的授權之後,5月十四至十八日,我們想三亞的明珠廣場申請了免費的公益場地,設點開始了為期五天的募捐。巧的是,在我們申請場地之後的一天,三亞紅十字會也在明珠廣場申請場地,和我們同一天進行募捐。就從這一天開始,三亞誌願者們的募捐遭受到了很多的盤查和阻撓,具體情況,我引用當時參與募捐的誌願者們的遭遇說明:
  
  
   作者:聽天使在哼哼 回複日期:2008-5-19 12:01:00
  
    5天的募捐活動,累卻很值得,那些網絡、電視、報紙上的感人事跡一次次發生在我們身邊,無不催人淚下,某些組織對我們誌願者募捐活動的百般阻撓也關實讓人心寒……
    5月14日(募捐第一天)三亞紅十字會副會長王驪派三亞紅會誌願者清查我們的授權證明,匿名人士報案110,民警跟蹤我們誌願者一路,最終證實身份
    5月15日(募捐第二天)三亞紅十字會副會長王驪致電省紅十字會趙會長,舉報我們誌願者衣冠不整,影響紅十字會形象
    5月16日(募捐第三天)匿名人士舉報三亞民政局,說誌願者募捐活動非法,需要取締,經民政局局長到明珠現場了解情況,證實募捐活動合法,協調解決,募捐活動得以繼續
    5月17日(募捐第四天)110接到報案,誌願者在步行街募捐小隊再次被110扣留調查,誌願者組織者急忙趕到步行街,證實誌願者身份,募捐活動得以繼續;晚11點,誌願者代表被叫往派出所,經省紅會趙會長核實身份,期間三亞紅會某位領導竟然公然表示“不認識趙國衛(省紅會會長)這個人”,並拒不承認認識我們這些曾經多次幫她做過紅十字會活動的三亞熱心誌願者
    5月18日(募捐第五天)一早便有“誌願者第一天私留1萬元募捐款作為活動經費”的流言傳出,並最終於19日淩晨發布在天涯社區三亞版上
  
  
  作者:wayne-wh 回複日期:2008-5-19 11:35:00
  
    5天了,今天睡到11點才起來,感覺好累~
    如果說昨天晚上結束的時候的欣慰足以衝淡5天來的疲憊,而現在看到的這個消息,足以涼全體三亞誌願者的心。
    派出所現場處理的時候我在,警察在核實完誌願者身份後,都已經說了,沒什麽問題了,而且非常支持誌願者們,但是,不知道為什麽了,當晚11點多,誌願者代表還是被叫到派出所,一直核實,核實,核實到1點。
    從今天開始,永永遠遠,生生世世,子子孫孫,不再參與任何紅十字會的活動,我發誓~~~
  
  作者:一身灰塵 回複日期:2008-5-19 11:47:00
  
    這讓我也聯想到16號晚上8點50來分的時候,我們一組人在步行橋上受人威脅的舉動。我們兩組人,一條、張玲、小不點、沙灘元素、我、還有港中的幾位同學,我們在步行橋上,在往來穿梭的人流中不停要呼喚著愛心。可是有幾人從橋上走來對我們說:“你們不要在這裏搞募捐,給你們10分鍾,自動消失。”這話聽在我耳裏,痛在我心裏。
    嗬嗬,謝謝您的提醒,9點鍾,我們還得到時空隧道去,那裏卻是他們老總邀請我們去做募捐的地方,一路之隔,卻似人心冷暖之隔。
  
  作者:椰鳥 回複日期:2008-5-19 23:04:00
  
    我是海南省紅十字救援大隊三亞支隊的隊員。
    17號晚上11時左右開始,副隊長天長和我一起被新風派出所幹警從步行街門口帶到所裏留置。派出所的幹警都很通情達理,明白我們的難處,沒有為難我們,隻是讓我們盡早通過有效的途徑證明這次由紅十字救援分隊和三亞誌願者聯盟組織的捐款活動並非如“投訴人”所稱的“作假騙錢”。之後很快,海浪、巴豆、撒哈拉等救援分隊成員一起趕到派出所,一起自願留置。
    經過和省紅十字會常務趙副會長電話聯係,告知事件前後情況,於是趙副會長分別給三亞110、三亞市衛生局某領導打了電話,再由衛生局這位好心的領導致電派出所,最後證明了我們授權的真實性、活動的合法性,派出所才按照程序解除了對我們的留置。
    這裏我有幾個問題需要交代清楚:
    1、王驪認識我們嗎?王驪到“第一現場”也就是步行街門口,跟派出所幹警說:不認識我和天長!隻有天知道她為什麽會這麽說,我們彼此不但認識,而且很熟,我們曾經是她的學生,2005年初跟隨她學習過救護知識。後來,我們在省紅十字會繼續學習獲得“培訓師資證書”後,還多次義務幫王驪到各個培訓點代為授課。可以說,彼此的交情不是一般地深呀!一句“不認識”!作何解釋呢?且看第二問。
    2、王驪為什麽會違心地說“不認識”我們?
    此問,要追溯到之前為麥婷婷捐款的事上去。相信聰明的你應該知道,為麥婷婷捐款,是我們誌願者自主發起的,而不是三亞紅十字的意思,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做,三亞就不會發生為身患重病的麥婷婷募捐這一事實了。但,我們自己想做還做不了,不合法!於是,隻好被迫地同意三亞紅十字會提出要收取5%費用的要求,以便盡早籌錢給麥婷婷救命。但我們每一個參與募捐和捐款的人,是心有不甘的!我們有腦子而且還不笨、我們也有主張自己觀點的自由!我向麥婷婷捐了100元(有證書),按照這個比例,三亞紅十字抽取了我5元的費用,我不願意!!!象我一樣憤憤不平的人,最終匯聚成了一道衝擊波,形成了對“王驪利益集體”的衝擊,於是,王驪將我們逐出“師門”,不認識我們了。
    也許有人說了,那5%是合法的。是,對於募捐所必須產生的費用,是需要有人來承擔的,為了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法律是有這麽規定的,但隻是說了5%以下,而非一定要扣5%呀!說不定2%或3%就綽綽有餘了呢!而且那5%絕不是給任何人憑空抽取的!試問:給麥婷婷募捐,三亞紅十字會是出人了?還是出力了?產生費用了嗎?哦,“借”了“籌款箱”給誌願者,就該收5%手續費嗎???明眼人就能看出來,這裏麵有貓膩!5%的費用,夠報銷不少車票、餐費、培訓費了吧?誰報銷誰知道,鳥哥我就當個糊塗人好了。
    3、我們為什麽會被投訴報警?
    弄清楚了上麵兩個問題,第三個問題就好交代了。
    “我們究竟動了誰的奶酪?”這次汶川地震,四川首當其衝,嚴重受災。全國上下、老老少少,無不紛紛解囊相助,希望受災同胞能早日走出傷害、重建家園。可是,有的人就不是這麽想啦!她以為:發財的機會來了!那5%,這次的基數一定不會小!抽頭大大的可觀呀!……誰知,美夢尚酣,省紅十字會三亞救援隊和三亞快樂誌願者聯盟聯袂搶先行動。由於組織得當、誌願者熱情高漲,因此實際上募捐了絕大部分的個人捐款,使得三亞紅十字的募捐款額大大受到影響!“好不容易”來了個地震,眼看著沒戲了,某些人能不著急眼紅上火罵人找茬投訴嗎??????
    4、我們怕投訴嗎?
    不怕!!!
    很負責任地說,我所了解到的省紅十字救援大隊三亞支隊和三亞快樂誌願者聯盟一起組織募捐的操作程序,可謂是滴水不漏!大家都很自律、很謹慎、很嚴密地一起來做這件事。我們有外請的監督員若幹名,我們的一切行動都是有監督的。
    至於我們募捐期間費用,我們沒有跟省紅十字會伸手要一分錢!除了部分好心人的部分盒飯、飲用水讚助外,其他的費用都是由組織者自願捐款籌集的。這部分款項我也有份認捐,所以我能證明!
  
  在募捐當中,所受的這些留難和委屈,我們都忍受下來了。直到五月十九日,我們聽到了在三亞市民中流傳的關於我們省紅十字會誌願者截流募捐款的傳言。更有人在我們發表的募捐活動圖片貼發出質疑:
  
  作者:我隻是一個過路人 回複日期:2008-5-19 02:25:00       
  請問你們第一天募捐到的錢是全部都捐給了海南紅十字會嗎?我聽說可是另一個版本喲!你們把第一天募捐到的善款留下了一萬元做為這次活動的經費了,而且這次活動並沒有通過三亞紅十字會的許可,為此還被三亞紅十會給告了,請問這是事實嗎?我隻是一個普通老百姓,想知道我們的善心是否沒有被人中飽私囊而已~~~~~~~
  
  看到這段話,誌願者們悲憤之極。想不到自己的滿腔熱誠,最後要遭到這樣的誣蔑。 5月19日中午,我在天涯社區三亞版內發表了名為《反擊謠言,為愛心正名!》的帖子答複。內容如下:
  
  本來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但是,看到樓上這位過路人的回複。不得不站出來說明一些不得不說的問題:
    
  第一:本次活動的費用,全部是從我們誌願者當中自行募集捐獻。很多誌願者為參與活動的人們掏錢買水,從家裏搬來礦泉水機給大家供水。我們吃飯,全部是自己付費。中港城美食廣場,為三亞學院和海航學院的大學生誌願者免費提供盒飯。康師傅公司,為我們的誌願者捐水。明珠廣場,為我們提供宣傳的用電……我們,沒有動災區人民的一份錢,沒有一絲愧對我們的捐贈者。第一天的募捐費用,全部是在工商銀行,在誌願者和市民代表及明珠廣場財務的監督下開箱清理清點,當場就匯往省紅會的帳戶,清清楚楚。何來截留費用之說?接下來的每天的募款,都是在各方市民代表及誌願者代表及明珠財務人員的監督下清點並通過銀行匯出,相關單據,隨後會一一上傳!
    
  第二:我們的這次捐助活動,的確是沒有經過三亞紅十字會的同意。但是我們經過省紅會的批準和授權,使用的是省紅會專門發下來的授權書和募捐箱,合情合理合法!
  
  至於,我們為什麽舍近求遠,繞過三亞紅會而找海南省紅會,理由很簡單也很重要:在我們上次為女大學生麥婷婷發動愛心募捐的時候,是和三亞紅會合作的。三亞紅會的王秘書長以我們使用的是他們的品牌和募捐箱為由,說必須抽取5%的管理費用。當誌願者們質疑紅會作為人道主義救援機構,為什麽要從大家捐助的婷婷的救命款中抽取5%的費用,有悖情理的時候。這位秘書長居然對我們大發官威橫加指責,說他們有法律條文規定可以抽取費用,說我們使用的是紅會的品牌就必須付錢,說早知道我們這樣就不會幫我們募捐,說她要把這個事情曝光給媒體,搞臭我們誌願者!如此嘴臉,讓人們的愛心情何以堪。當時我們拍攝了這位秘書長同誌的現場表現,隨後,我們將把這段錄像公布出來,讓大家看看,某些紅會的工作人員,是怎麽樣用他們低劣的素質和言行,給紅十字會這個神聖的人道主義救援機構抹黑的(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後來我們把三亞紅會抽取這個費用的問題反映到省紅會,省紅會的回複是這個費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願的前提下。後來經過省紅會的協調,這筆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醫療帳戶上。在此要特別感謝省紅十字會!)
    
  第三:在募捐當中,我們的確是接二連三的被某些神秘人物有針對性的報警說我們是假冒的。派出所的同誌接警後也對我們身邊的合法性進行了核實。最後,是省紅會的趙會長親自打電話下來,並請三亞衛生局的陳局長為我們做的身份的確認和說明。所以,我們的募捐活動得以繼續。
    
  其中之蹊蹺,值得明眼人推敲。感謝這位路人同誌,讓我知道是誰告的我們。其實,告我們的不是三亞紅會,是三亞紅會的某領導吧?也許,某領導覺得我們在她的地盤上做募捐活動沒有經過她的批準心存不滿吧?那請某領導捫心自問,我們為什麽不想通過你!因為省紅十字會不會強收費用!因為,那5%讓我們很受傷!
    
  國難當頭,萬眾一心!誌願者們不眠不休,竭盡全力,圖得是一個傾盡同胞之愛,救助災區人民。士可殺,不可辱!愛心,不容傷害!
   
  在此,本人嚴正聲明:以上我所說的都是事 實。如有不實言論,我願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隨後,有版友在帖子裏發了相關的視頻地址。大量的網友跟貼對此發表了各自的評論。
    
  5月20日上午,因為從大局考量,不想因此而影響中國同胞同心協力抗震救災。同時也考慮到這個帖子有可能被被某些居心不良的人或者是國外的不良傳媒斷章取義,發布對我們國家和賑災不利的不實言論。畢竟在這個特殊時期,國家尊嚴和形象遠遠超乎個人感受。我對改貼進行限製回複和隱藏的操作。不過,事情的發展超乎我們的意料。這段視頻在網上飛速傳播,並在國外網站上被篡改為為地震災區捐款而紅會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標題發表,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甚至影響到大家對紅十字會這個人道主義救援機構的質疑,導致對災區的捐助受到影響,我們對災區同胞的救援將為此而受到很大的打擊。為了避免大家對紅十會以及紅十字會在這次賑災中的努力工作產生誤解,我已經把在三亞版發表原帖放了出來。並且,來到這裏發表這個帖子,說明整個視頻事件的真相。
  
  在此我再次聲明:紅十字會,它代表博愛、平等、人道、救助。我們質疑其中某些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和行為,不代表我們質疑這個組織的宗旨和品德。拋開某些人不說,它仍然是一個值得我們信任和尊敬的組織機構。這次地震災害後,我們就是通過省紅十字會的授權進行的募捐。在這幾天的時間裏,我們所募集到的社會各界愛心款總數為436583.5元。這個數字說明,紅十字會,是一個被民眾所信任的閃光的字眼。即使是有些灰塵粘附在上麵,它依舊是閃閃生輝的。
    
  發表這個帖子的原意,是為了對所有信任我們省紅十字及三亞誌願者們的捐助者們有所交代,也是為了對那些質疑募捐款項是否被截留的熱心人一個交代,更多的,是為了對我們的良心有所交代。因為情況特殊,不得不說出一些我們已經埋藏很久,本來打算讓它在心裏爛掉的不愉快的事件和因由。發出這些,是為了說明原因,澄清事實,反擊不實留言,還省紅十字會及三亞誌願者一個清白。而不是為了在這個時候去幹擾救災大局。我們支持理性的討論,不讚成謾罵及過度的人身攻擊,即使那是出於義憤。但是在目前這種舉國同哀的情況下,請大家為災區同胞做一念之想,以大局為重。不要讓某些人的言行影響到我們對人道救助機構的信心和支持。畢竟,公道自在人心,因果循環,屢試不爽,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責任和付出代價。當前,有什麽比盡力挽救災區同胞生命更重要?
  
  最後,附上我發在三亞版的原貼地址,供大家查證複核:http://1home.hainan.net/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73&idArticle=560579&page_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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