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公平正義”離開封究竟有多遠
評開封市野蠻拆遷
近期以來,接連發生在河南省開封市的暴力拆遷事件,牽動著每個有良知人的心。這種有悖於中央精神,有悖於時代的野蠻行徑,深深的傷害了開封人民的感情。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市長周以忠,劉玉虎等人,肆意玩弄黨和人民賦予 他 們的權利,不顧黨紀國法和中央關於領導幹部不得幹預拆遷的有關規定,調動大批警察、防爆隊、發射催淚彈、防爆彈、鎮壓擁有合法產權的居民,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他們的所作所為,不能不讓人把他們與法盲和昏官聯係在一起,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究竟是什麽使他們敢於以身試法?敢於鋌而走險?
在利益的天平上,從來就坐著兩種人,一種人清廉一種人貪婪。不幸的是我們一些的幹部老是把屁股做錯了地方。他們打著建設城市的幌子,巧取豪奪,替開發商鳴鑼開道,對老百姓的疾苦視而不見,對國家的有關政策置之不理,這其中的蹊蹺,廣大人民群眾心知肚明。人們不禁要問,你們為官一任,難道不怕在開封老百姓心中留下永久的罵名?
城市建設不可避免要進行拆遷,而拆遷的目的是為了讓城市更漂亮,讓老百姓生活的更舒心。縱觀開封市的拆遷,那一次不是嚴重侵害了群眾的利益,低廉的補償標準,哪一次不是給拆遷群眾帶深深的創傷與無奈。如果開封市的城市建設是以犧牲百姓的利益,掠奪百姓財產為代價的話,那麽不如停止這樣的建設,還老百姓一個平靜的生存空間。
和諧”“公平”“正義”離開封究竟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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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河南省開封市野蠻拆遷(係列一)
在黨中央提出建設“和諧”“公平”“正義”社會的今天,各級地方政府都在“親民”“富民”上作文章,如何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成為各級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在老
百姓最敏感的城市拆遷問題上,很多城市推出了一係列人性化的好政策,加快了城市建設的步伐,贏得了拆遷戶的擁護。然而,開封市政府在拆遷中的所作所為,實在是有損政府形象。2004年以來,由於強製拆遷造成的惡性事件愈演愈烈,人們不禁要問“和諧”“公平”“正義”究竟在那裏?
事件一:拆遷戶郭自中被迫自焚身亡
事件二:催淚彈,防爆彈,警棍下的拆遷
事件三:以停職,撤職,相要挾,“步禾嘉事件”之後塵
在西大街拆遷過程中,市政府多次召開全市縣處以上幹部會議,要求全市公職人員,凡是在拆遷範圍內有住房的限期無條件搬遷,有親屬的要動員親屬搬遷,否則停職,什麽時候簽了搬遷協議,什麽時候上班。
類似事件在開封還有許多,如2004年家廟街拆遷,也是由於補償不合理造成集體多次到北京上訪,(上訪條例出台前)在上訪過程中,受到層層阻撓,並遭到受人指使的黑勢力的毆打。2004年以來,開封有十幾處拆遷項目擱置。究其原因,是市政府大量高價拍賣土地,低價補償拆遷戶,從中賺取高額利潤的結果。近幾年來房價飛速上漲,土地拍賣也從每畝幾十萬飆升到了幾百萬,而市政府不管國家建設部的有關規定,仍以2003年市政府(8號文)每平方米1100元的價格補償拆遷戶,老百姓怎麽能接受呢?目前同類地區房屋市場價已達每平方米3500元,巨大的差價對這些收入較低的老百姓來說,意味著失去自己的安身之所,因而保護自己的房屋,抵製拆遷也就成為了必然。但願開封市的領導們能有一些良知,給老百姓多一點生存空間,但願我們黨提出的建設“和諧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目標,在開封不要變成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