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涉水-鏡裏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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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bad good luck, 我成了Juror

(2010-11-16 22:04:54) 下一個
中選為Juror, 於我,機率是50% ,吼吼,比中lottery高多了去了。
這輩子既然做不了法官,當不成律師,甚至成為證人的機會都微乎其微,那麽當選為陪審員,而且是陪審涉及兩條人命,與黑幫有關的謀殺案,我還是有點兒小興奮d。
興奮埋在肚裏,表麵上還得裝著無可奈何的樣子向老板請假,老板劈頭蓋臉來了句:Too bad good luck!切,怎麽一句Congratulations 都沒有。
在法庭上坐了幾日後,我不得不承認:薑,就是老的辣。我興奮來的太早,後悔來的太遲,成為這個案子的陪審員,的的確確是Too bad good luck!為啥涅?聽我慢慢道來。如果您覺得您有朝一日也會成為陪審員,下麵的內容或許對您有些幫助。
先科普一下審理一個案子的流程:
1. Jury selection
2. Opening statements
3. People present case
4. Defendant presents case
5. Rebuttal by prosecutor
6. Judge presents jury with instruction on the law
7. Closing arguments
8. Jury deliberation & verdict
我這裏重點講講Jury selection。
8:30am,待選juror們已坐滿了waiting room,還有不少人站著。
先是一段錄像---關於如何篩選juror。錄像裏第一句話:“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不想在這裏坐著”,這是一句大實話,大家,尤其是那些站得腰酸背疼的,聽後一陣苦笑。
我孤陋寡聞,一直不明白政府為什麽要招這麽多人來,大部分人會在10分鍾內被打發回家,他們花在路上的時間可遠遠不止10分鍾。難怪大家怨聲載道。
錄像播完,開始點號,一組一組的點,一組是一個案子。我被點到的一組大約有50人,是一個大組,當時無知,不知道這就意味著是個大案子。興奮也是從那一刻開始,哈,史無前例地進入第一輪選拔了。我本來打算在第一輪選拔賽圍觀一下,了解一點法庭內幕,然後努力落選,沒想到最後身不由己,非主動性過關斬將,最終坐到了juror的熱凳上。
具體篩選過程是這樣的:
1.50人大隊伍魚貫進入court room,已在室內的人全體起立,以表尊重還是歡迎,不得而知,隻知道自己的小腰板兒當時直了一下,下巴可能都揚了一點兒,畢竟為我起立的場合屈指(注:一個手掌上的指頭都多了)可數,要好好珍惜。
2. 50人一一入座,坐的是聽眾席。此時此刻,我覺得juror的熱凳還是遙不可及的。
3. 其他人隨後紛紛坐下。我開始圍觀現實中的,近在眼前的法庭:聽眾席的前方,除了穿黑袍的那位我確定是法官外,其餘都西裝革履,不明身份。其實,被告當時就在西裝革履們裏麵,我不僅眼拙,而且無知,完全不知道被告也會參與篩選。
4. 法官開始介紹案情,非常粗略,其中murder,two dead幾個字比較刺耳,別的都如雲煙在耳邊飄過。接著他介紹了書記,打字員,雙方主律師。被告混在律師的助手裏,我還是沒認出來。
5. 第二輪選拔開始,由書記點名(不再是號碼了), 被點到的依次入座juror的熱凳或前麵臨時擺放的兩排椅子。這次我沒坐上熱凳,但離它忒近了,觸手可及。未進入第二輪的,幸災樂禍地繼續在聽眾席上圍觀。
這次我的座位靠近律師,我不時偷瞄他的文案,見裏麵有順序地貼了許多小紙條,一張字條一個人名,順序同我們坐的位置一樣。看來這第二輪的名單和座位的順序是早早就定好的了。
6. 自我介紹。內容:工作,教育程度,婚否,有無小孩,小孩年齡,愛好,有無法庭經驗等等。如果您不想入選,前麵兩輪您無力掌控,這個時候您就可以主動出擊了。方法:簡略,簡略,再簡略。比如,您有5個PhD, 那您謙虛點兒,就說是graduate,律師好像偏愛高學曆人士,除非在座的個個都是PhD,那麽小學文化的,脫穎而出的機會就高。“簡略,簡略,再簡略”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被告,他也在聽,您想讓他知道您的工作單位,家庭地址嗎?所以幹computer的,一律IT概括,千萬不要蘋果微軟這些細節,其他行業以此類推。我當時不知道被告也在場,言多有失。
7. 法官詢問在未來的4天裏是否有人有困難出庭。哇,這下可熱鬧了,70%的人舉手,給自己安排工作的有,安排假期的也不少,我也抓住機會表白:英文不靈光,不能勝任。幾小時後我發現,法官,律師,被告都沒有take it seriously.
8. 控辯雙方律師分別提問,有時是一對一的,有時是問全體。有人非常偏激,我覺得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要被淘汰。
9. 淘汰賽正式開始。雙方律師開始輪流淘汰他們不喜歡的人。這次被點到名的要立即離開法庭。這點名的過程像走馬燈似的,看得我眼花繚亂。言辭激烈者首先被雙方律師無異議請出,然後雙方律師按照座位的順序輪番點名,有人剛被控方愛上,馬上又被辯方踢出,or vice versa. 就這樣點一個,走一個(個個都是喜形於色),空出的位子,馬上由後麵的補上,不要說,還真有點兒前仆後繼的味道。我前仆後繼,挪了十幾張椅子後,與juror的熱凳終於有了親密接觸,而且一坐就是4天。
10. 法官宣布Jury Selection完成,聽眾席上的各位可以回家了。能回家的不是我,那一瞬間,我shock了,我的落選計劃有始有終,但方向180度反了。我不甘心,當場再次120萬分誠懇地表示我不能勝任,可是從法官到律師異口同聲:你行。
沒轍,繼續圍觀吧。
老實說,第一天,第二天在法庭聽證,還是很興奮的。整個過程比電影更複雜,更精彩,更真實,況且我還是參與者。但是到了第三天,隨著對案情的進一步了解,我和其他陪審員開始有些擔驚受怕了。被告是黑幫的一分子,他的同夥很可能就坐在聽眾席上觀察我們的一舉一動,誰也不知道他們會幹出什麽事情來,甚至法官都對我們說:如果需要,我可以派警察護送你們回家,我聽後更是毛骨悚然,回家的路上不斷地看後視鏡,看有沒有人跟蹤。。。
唉,當這個juror,真的是Too bad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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