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大量的外匯儲備,因此就借了大量的錢給美國政府。例如最近的報道,是說中國持有八千億元的美國債券,而且據媒體上說是“專家普遍認為”借錢給美國是一個明智的選擇。但是,除了普遍認為的專家們外,網絡上也應當考慮一下我這個不那麽普遍的非專家的意見,也希望專家們有一個認真的學術上的回答。
前些日子我還看到了媒體上報道的幾個案例,都是講的某某人得了某種病或者傷,現在需要醫療費多少多少萬元,希望社會上伸出援手。
因此,我就想,象這樣的需要錢治病的人,就可以有一種選項,就是從中國政府的外匯儲備出借一些錢給他,那就可以治病了。當然,我這裏說的借,當然是要利息的,這個利息是多少呢?我主張和借給美國政府的錢的利息一樣高。而且,那是肯定能夠治病人,最笨的辦法,從中國政府手裏借來一百萬美元,然後把病人送到美國或者雇美國的醫生來中國治療,就可以把病給治了。
那麽,中國的政府官員可能認為這不是一個好主意,會認為這個借錢的人,無法象美國政府那樣給足夠的利息且按期還款。但是,這個認為本身可能是有問題的。
因為,也可能借錢的人本身是無法還得起這麽多錢。但是,也可以在已經把患者治好之後,再到媒體上宣傳,說同誌們哪,這兒有一個人花了巨款治好了他的病,但是欠下了許多錢,希望社會上捐款給他把這個欠債給補上啊!這樣社會紛紛捐款把這個債不就還了嗎?
我的這個方案,和現在的通行的方案區別在哪裏呢?
現在的通行的方案,是一個人得了某種需要巨款救治的病,那醫院也在那兒,那醫療設備也存在,該有的藥已經有了,各種手術器械和醫生也都是齊全的,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就等著社會上捐助了足夠的錢,這治療就可以開始。
而我的方案把這個通行的程序給換了一下,換成政府先借錢給患者,因此立即就開始治療了,然後再通過媒體動員社會捐助把患者欠政府的錢帶利息一下子給補上。我把程序換成這樣,就導致了不致於耽誤治療時機。
一般而言,我並不主張永遠不借給美國政府錢,當然是可以借的,在這裏我堅持的是從經濟學角度考慮問題,也堅持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立場。但是,給美國政府借錢,應當遵循如下的程序:
首先,中國政府向十三億中國人民發一個公告,說“我政府這兒有二萬億外匯儲備,任何中國人民如果需要外匯,可以從我這兒借,借錢的利息和期限和借給美國政府的利息和期限一樣”。然後,就有可能有中國人,品行良好,沒有犯罪前科,來向中國政府借錢,也許是投資移民,也許是去外國做生意,也許是出國留學,也許是需要治病,等等。因此,錢就借出去一部分了。
然後,如果還有一部分錢沒有借出去,中國政府可以向全世界的海外華人發一個公告,說“我政府這兒還有一筆外匯,任何海外華人如果需要錢,品行良好,沒有犯罪前科的,都可以從我這兒借錢,利息和借給美國政府的一樣,期限也和借給美國政府的一樣。”然後,就有許多海外華人來借錢,也許是投資,也許是教育,也許是生活暫時的困難,也許是治病。
然後,在所有的中國人,所有的海外華人,都已經該借的錢都借給他們了,如果還剩下一些外匯沒有借出去,這個時候,我同意把錢借給美國政府,去生那個利息。
再說一遍,就是借錢的考慮順序是:中國人民,海外華人,美國政府。
我的這個借錢方案並沒有在經濟上有損失啊,因為我說的還錢的期限和利息和美國政府的一樣啊!
總不能夠自己人有人得了重病,想借錢借不到,而美國政府卻要把錢借給它們吧?
那麽,對我的這個方案的一種可能的反駁也是中國人民或者海外華人的信用不如美國政府。但是,這種反駁的理由可能不充分,不然你也可以給出一個具體的分析,為什麽認為美國政府的信用比中國人民要高呢?給出一個研究報告給我看看啊?
而且,中國人民已經給中國共產黨教育了六十年,這個信用如果還不高,還不能夠高過美國政府?那說不過去的。
那麽,我的這個方案是不是不會“救美國”呢?我認為也會救美國的。因為,第一步借給中國人民錢,許多中國人民也會借了錢去美國投資的,第二步借給海外華人,則海外華人也會用貸款在美國投資的,這種中國人在美國的投資,當然也會刺激美國經濟的複蘇,而且比借給美國政府更好在於,這導致華人加強了對美國經濟的控製力,從而進一步加強了對美國政治的影響力,難道不好嗎?
如果說,中國人拿了借來的錢在美國投資,大部分都會虧損,有什麽理由認為美國政府借了中國的錢就不虧損呢?美國政府要比中國華人在投資上更聰明?可是美國政府也是公有企業,也不是私有製,因此它必然會亂花錢,會虧損才對啊!如果說美國的經濟注定就是沒救的,要虧損的,那麽又有何理由借給美國政府錢?如果借給海外華人,他們如果也認識到美國本土上的投資會血本無歸,他們就會選擇其它的國家去投資啊!
另一方麵,我認為中國人民的信用是很高的,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國內的儲蓄率是高的,是遠高於零的,這本身就在說明中國人民平均來看信用程度是高的,正因為他們不想欠許多債,希望通過儲蓄來準備自己的某些大事發生,這種行為本身就說明他們並沒有意圖借一大筆錢還不起然後一副態度“老子就是還不起,怎麽啦?”因此中國人民的信用應當是遠高於美國政府的信用的。
當然,也正因為中國人民的信用度高,所以當他們要做借錢的決定的時候,是要仔細考慮自己的償還計劃的,因此也有可能考慮到還不起而不去響應政府的號召去借錢,因此當然也就有可能在“中國人民,海外華人,美國政府”這種順序之下,仍然會有最後還是有一部分錢借給了美國政府,在這種時候,借給美國政府錢,從經濟學角度考慮問題,就是應當的了。
那麽,如果說到這裏,政府官員們還不相信中國人民的信用要比美國政府高。那麽好好好,我這裏再來另一個方案,就是從十三億中國人民中間,精心選擇十分之一的信用良好的人,問他們要不要借政府的錢?這種可以吧?中國人中還沒有十分之一的人比美國政府的信用要好?
那我倒要問問這些政府官員了,如果你們連中國人民誰也不相信了,那麽反過來,中國人民有何理由相信你們?你們也應當給出一個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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