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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樣處理交通罰單的(五) -- 判決

(2007-12-24 15:17:11) 下一個

當天法官先是點名,然後詢問有沒有 律師 ,我回答沒有。等到全部 點完名後,她說原則都應該請 律師。沒有 律師 的 請 到前排 與檢察官交換意見。我一直等到其他人都與檢察官完後,我再 坐 上去與檢察官交談。檢察官上來就問我懂不懂英語?我說我可以啊。然後又我要不要時間?我當然拒絕了,反問他為什麽?( 警察 不來, 他們就想盡辦法讓您改期!)他當然不回答了。接著他對我說他有4個方案來解決我的單,讓我不要插話。我根本就無心聽他的,無非是。。。。輪到我開口時我對他,首那警察開的罰單不可信。1)在城中心,同一條路上紅綠燈幾乎就是同步,我不可能闖了第一個紅燈然後停在第二個紅燈前. 而且那警察 過了10多秒才來。2) 我有足夠的證明信來證明我從來沒有忘過係保險帶!那檢察官要 過 證明信看過後,對我說他可以去掉這條 指控 。我馬上 問 他關於第三條 指控。他說不行。我與他說,我買這輛剛一年 ,這個邊框不是我加上去的(言外之意,要 罰也不應該罰駕 人。道上很多新車都帶這種邊框)。他說那又怎樣。 然後 對我說 等法官傳喚吧,他還有很多事(他肯定在想這小子還想得寸進尺)。不我 馬上對他 ,我 這輛車 年撿 過 (言外之意, 這條 指控是合法不合理。怎麽 說呢,隻要 年撿過了,這車就應該可以合法上路。也就不應該受到指控。)他笑了並回年撿不包括這邊框的事。我也笑笑說我知道這。並 問他關於陪審團的事,我 說我上次 選的是陪審團。 他他不知道, 讓我等。接下來那檢察官就告訴法官這個,而且我 說我不他的指令胡攪蠻纏(大意)。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法官才叫到我,我就站了上去法官先問我懂不懂英語。我說我當然懂英語啊。(她沒法打發我回家了。) 她 然後對我 說,可以為我作特殊安排(I can special for you…)。我有權利從她給我的 陪審團的照片中 挑選3張。。。還問我 聽明白了沒有。 我當然說我 明白了。她 看了看我隻能對我下去 坐 著等吧。期間那檢察官告訴法官一個警察不來(估計是我的那位)。讓法官愛怎麽判就怎麽判。因為我沒有請 律師 ,所以我也無從 知道。隻能幹 。一直到中午,那 法官 對檢察官她 累了,想休息一下。征得檢察官同意後,就一個個叫名讓他們下午再來。輪到我時她對檢察官說她決定取消這個案子。檢察官說他隨便。所以呢,這個案子還是由法官的---無罪(有 律師的話就不用幹坐4小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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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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