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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右翼》,我的雜感

(2009-09-03 19:46:11) 下一個

《天神右翼》,我的感覺。

 

請慎入。其一,如同我所有的“感覺”文,一如既往的想哪兒寫哪兒,沒有什麽章法的。其二,裏麵有些關於我對宗教的看法,我在這裏是說自己的感覺,不是來找茬或討論的。有關宗教的回複一概不理。

 

正文開始。

 

“耽美”這個詞,在三年多以前,對於我來說,連“耽”(DAN)怎麽發音都拿不準,更不消說明白是啥意思了。

 

根據百度百科上的介紹,耽美(TANBI)是自30年代起源於日本近代文學的一個流派,當時的本意是反發暴露人性的醜惡麵為主的自然主義,並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學的意義。從60年代起,耽美脫離原目的,被漫畫界轉變成了男男同性愛戀(BL=Boy Love)的動漫或小說作品。

 

耽美不是同性戀作品,他們的主要對象是女生,尤其是年輕的女生。裏麵的故事往往追求唯美浪漫纏綿而脫離現實。舉個百度上麵的例子:

 

×.普通寫法:他喝著冰涼的啤酒,卻不小心從大開的嘴裏流了些酒出來,他連忙伸出舌頭舔了舔。

 

×.耽美寫法:他喝著冰涼的澄色液體,卻不小心從他半張的薄唇間溢出幾絲殘汁,他微吐出紅舌意猶未盡地舔著。

 

現在耽美作品在中國網上十分盛行,就晉江的半年榜看,幾乎一半是耽美。晉江簽約作者申請VIP的要求中,對耽美的要求最高,這說明不但寫的人很多(競爭激勵),看的人也多(一般耽美的收藏數在2000的多如牛毛)。

 

《天神右翼》是典型的耽美。倆個主人公都是男子,一個柔一個剛,一個任性一個理智,一個被動一個主動。因為是耽美,所以讀者就有了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看的人絕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都是女生,我從來都沒有聽說一個男生喜歡耽美。然後國內對耽美完全是不支持狀態,要出版,簡直是不可能,這樣真的是埋沒了好多好的文。

 

我到現在,都還不明白為什麽有人那麽迷戀耽美,大概是我老了,跟不上時代了,或者我年少輕狂的歲月已經過了吧。我不反對也不避免耽美,完全把耽美作為小說看,《天神右翼》也不例外。路西法和米迦勒在我眼裏,就是兩個相愛萬年的戀人,僅此而已。

 

這部小說還可以說是同人。

 

同人小說,英文是fanfiction,既用原著的人物和故事,寫出自己的故事。有一種是完全改變了原著的走向和結局,有一種是保存原著的故事和結局,但是編出不一樣或者原著沒有敘述到的情節。我個人絕對傾向於後者。所以《天》敘述神,魔王,天使,惡魔,等等,是同人,而且很多的描述同聖經並不衝突,隻是想象了聖經沒有訴說的東東。

 

看了《天神右翼》,才有欲望對於裏麵描述的天堂天使,地獄惡魔進一步了解。首先當然是從主人公路西法和米迦勒開始。

 

同聖經裏的描述相同:

 

路西法,英文Lucifer,稱為光耀晨星,聖經中的以賽亞書14:12-15:“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米迦勒,英文Michael,是天堂的大天使長,在聖經中提到幾次:達尼爾書敘述他跟邪惡的天使爭鬥,猶達書敘述他跟撒但爭論,默示錄敘述他跟魔鬼及其手下的邪靈爭戰。

 

當然為什麽路西法要叛變,而米迦勒是因為什麽打敗路西法而成為大天使長的,聖經就沒有說了,這個就可以讓小說自由發揮,嗬嗬,反正聖經也沒有說他們是同性戀,異性戀,還是沒有戀。

 

其他的幾位聖經裏的天使:

 

Metatron:梅丹佐,守衛大天使。

Gabriel :加百列,原七大天使之一,職務為警衛長,原為天使階。  路加福音中報喜的天使。

Uriel :烏列,原七大天使之一。 

Raffaele(Raphael) :拉斐爾,原七大天使之一,原為能天使階。 

 

在網上搜搜後才發現,原來同一個耶和華,有很多的版本很多的說法(汗一個),有關天使天堂那就更是話題多多,各有各的說法。搜索的時候,即便是同一個基督教或者猶太教,往往會遇到類似“某些基督教這樣認為。。。”“不同教派有不同的解釋。。。”“一部分基督教的教徒這樣認為。。。”等等。既然他們都沒有定數,那麽也就不怪《天》編編故事咯。

 

然後就引申到了人類和天堂。原來天使的數目是一定的,他們不會懷孕也不會有小孩,這個倒是同《天》衝突。不過令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的是:人死了到底怎麽辦?以前一直以為人死了不是進天堂就是下地獄,可這個不對,反正眾說紛紜,引經據典了很多聖經裏的說法,其實同沒說一樣。耶穌說救贖,最指明的恐怕就是永生,其他的承諾都是模棱兩可,糊塗賬一本。

這就讓我想到了天堂。

 

記得好像哪裏是說隻有144000個人上天堂,其他的追隨者就留在地球永生,blahblahblah。但是好像沒有明說是帶著有生之年的記憶還是有個孟婆。如果是有孟婆,我就覺得是做了嫁衣,新娘不是我的滋味。如果是帶著記憶,那麽我寧願留在地球,上天堂,有一大幫的天使,想想都會覺得低人一等。雖說天堂應該沒有啥子種族歧視之類,不過人家出身好這點,我作為一輩子的地球人,應該還是適應不了。再者,如果有記憶,如果沒有七情六欲了,永生又有啥意思。如果有七情六欲,那麽永生的地球或者天堂的曆史和事件一定不比地球遜色。想想人人都是老得成精的人(再汗一把)。

 

然後就是下地獄。反正就《天》來看,路西法的地獄不比耶和華的天堂差多少。但是查了查網上,基本上是屬於不信就被火永遠燒著之類的事情在地獄,或者就是類似於監獄的東東。總的來說,進了地獄,就是永遠的受刑啦,不能休息啦等等。這裏的疑問同天堂的一樣。有記憶嗎?有七情六欲嗎(感覺)嗎?

 

其實《天》激發了我對聖經的興趣。我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她是很多年的虔誠的基督徒。我們還總是爭論宗教(旁人聽了覺得是吵架,嗬嗬),不過每次都是誰都無法說服誰。不過這不影響我們的友誼。如果有什麽好的傳道士到她的教堂,她會拉著我去,當我看到有關聖經的文(比如《天》),我也會傳給她看。當我告訴她,什麽時候,我得好好去上上查經班,從創世紀開始聽起,然後寫一個耶穌的耽美,因為耶穌有12個門徒,有的是素材。記得她聽了後,拿眼瞪著我,都綠了。

 

不過歸根結底,我喜歡這部小說,是喜歡倆個主角的萬年愛戀,千年的分離,永遠抵不過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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