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儷人

繁華的城市,熱鬧的街市,我們在這裏度過生活的歲月。似乎是一個轉身, 光陰就成了故事。一次回眸,歲月便成了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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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2 07:41:35) 下一個

生活中最的一個字:爭。個世界的吵,喧,摩擦,嫌怨,心鬥角,虞我,都是爭的果。明裏爭,暗地爭,大利益爭,小便宜爭,昨天爭,今天爭,你也爭,我也爭,狗跳,人仰翻,爭到最後,原本大渺世,隻能容得下一自私的心了。

 

  生活中,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心胸開一些,爭不起來;得失看一些,爭不起來;目降低一些,爭不起來;功利心稍淡一些,爭不起來;人考略多一些,爭不起來……,但欲望,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子,按捺不住。

 

  爭到手了,幸福不了;名聲爭到手了,快了;非分的西爭到手了,心安不了。也就是,你汁,積慮,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不是快,不是幸福,不是心安,隻是,痛苦,仇怨,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

 

  不爭不好?哪怕是少爭一點,把看似要西淡然地放一放,你會,人心就會一下子,世界就會一下子大。也因了少爭,笑多了,握手多了,禮多了,真多了,情多了,友多了,朋友多了。一句,情了,意厚了,多了。喧的人世,刹那,萬噪俱寂,恬靜出

 

  常得,下三四月,一院子春花漫,桃李吐芳,花傲放,紫嫣相爭奇鬥。然而,荒涼的一角裏,有一或幾芥草在石板下,獨自努力地著,盡管它有一點黃,得孤,弱小,了無生氣,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渺小而又天立地的一部分。

 

  是的,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你沒必要去爭什麽,生命,隻在被欲望迷亂了的人心中,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

 

  不爭,是人生至境。英國德有一首這樣寫的:我和都不爭,和爭我都不屑;我大自然,其次就是藝術;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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