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裏偷閑

很多事情很多心情寫了也就記下了; 不寫,以後可能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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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合作

(2008-04-14 13:27:48) 下一個

老公攬了個活兒(確切得說我們攬的活兒): 幫別人修改網頁。當時想著雖然沒有錢拿,但這是個挺好的機會練習,就當自己培訓了。

當時還想,雖然我倆對web application都一知半解,但周圍有那麽多IT朋友,總會幫的上忙的。

答應了人家就得硬著頭皮做下去。當然硬著頭皮做的是老公。我雖然知道的也不多,但總想參與參與;況且有這麽多年的IT經驗,雖然不是web方麵的,總有相同之處吧。如果可以幫到他,總比他孤軍奮戰或求別人要強吧。

可事情並不象想象的那麽簡單。一旦兩人的思維達不到共鳴,合作便失去默契。我怪他不應該化時間在那些小細節上,思路不清晰;他怪我什麽也不清楚瞎指揮;還沒解決實際問題,嗓門兒就提高了,最後不歡而散,我生氣不再理他,想說的話沒有心情再說;他也生著悶氣繼續做他的,想問我什麽也憋回去了。

最後還是找朋友幫忙比較舒服。朋友在旁邊,我倆說話不會太直來直去,說話也比較客氣;而且朋友是主角,說什麽是什麽,我們都虛心得聽著;有些小建議,也都是商量著一起來試。心情平和了,思路就越來越清晰,火花也就迸出來了,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咳,為什麽倆個人就不能平聲靜氣討論問題呢?想起了Morgan Stanley老板的話,夫妻兩個是不可以一起工作的。真理呀。

其實要是我不參和,我還是挺欣賞老公的。他能靜下心坐下來學,一坐就是幾個小時。我肯定是做不到,學十來分鍾就想轉到文學城看看熱鬧;真要認真看,半個小時就覺得很累了。

經過了一個月的努力(老公的努力),終於見到了曙光,差不多可以交差了。就剩最後一步:Deployment。

昨晚我們再一次合作,把最後一步完成。

Development 是在local機器上完成,用的是windows操作係統;而web server 是Linux操作係統。他對windows比較熟,而且code是他寫的,deliver什麽code他最清楚;Linux對我再拿手不過。於是他負責FTP code到server,我負責server端操作和一些修修補補再加test。兩個人互相協作,倒是配合得出奇得好,甚至讓我想起了上大學是一起學習的情景。。。

應征了一個真理:夫妻間必須互補,負責沒有安寧日子過。還有就是,兩個人最好不要做同一行的,距離產生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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