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
2008 (2)
2013 (1)
2014 (1)
2019 (1)
2020 (280)
2021 (148)
2022 (141)
2023 (146)
上一篇博文上午發,下午就出了死掉10個人的超市槍擊案。至於說這個槍擊案是做戲(陰謀論)還是真實的,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造成一個重大的社會心理衝擊。當然,21歲禿頂多毛大肚的穆斯林凶手,我是沒見過的,在中東那麽多年都沒見過,難道到了美國就變種了?還有群眾演員出門就要付款的。另外報導死掉的人都是白人,對此我前一篇文章寫得有些狹窄,應該是美國華裔和白人成為其他各種族的出氣筒。當然了,每次受害群體都會有變換,但是華裔陪綁的戲碼似乎在升級。總之,是不是做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上一篇博文說的DS當務之急要禁槍,那麽下午就給背書了。而且立刻國會提出新的禁槍法,這都是配合好的。那麽DS要禁槍,兩個事情,一個是再次證明憲法已經被任意踐踏了;另一個就是DS要出台更多極端的政策,而這些政策可能真的會導致民眾拿起槍來反抗(而且這個可能是唯一的出路了),這些政策的提起和支持議員官員們怕槍。當然,按照軍隊指揮政策的線條來看,DS這種花樣作死的表演,對喚醒更多的民眾有促進作用。
這兩天沸沸揚揚的說法,就是拜登在舷梯上連摔三次這個戲碼,是為了第25修正案做鋪墊。這個腳本早都被布告天下了,現在就看DS什麽時候執行了。不過,賀三笑當總統,大家怕不怕?
媒體宣傳的新花樣,其實這個事情我上上個星期已經打過預防針,就是封閉空間的洗腦問題。當大家把電報群等允許保守甚至陰謀論群體發聲的自媒體當主流的時候,會形成一個相對狹小的空間,便於洗腦。那麽現在這種空間就被利用,比如鮑威爾律師,有人打著她的旗號建群,然後在建立基本隊伍後發了個帖子,大意是她收回大選舞弊的言論。這個讓二毛和自幹們著實興奮了一上午,而讓愛國者沮喪了好多個小時。我希望看過我那篇文章的人第一時間就可以判定那個是假的。再說一遍,電報群這種狹小空間裏幹啥的都有,保守和愛國者是給與所有人言論自由的,但是這種自由一定會被利用來攪混水。有時候隻看自己想看到的,隻相信自己認同的,並非是狹隘,更多的或許是一種自我保護反應。
這兩天還有幾個比較有趣的新聞。一個是威斯康辛州要開始審票,一個是密歇根州要重新手工計票。另一個是GAO對拜登的停止修牆令表示質疑,要求其修完。這幾個新聞呢,我對審票計票這種事情其實並不抱希望。要辦早辦了,現在來辦,最大的可能就是抹過去,徹底把大選舞弊這個事情合法化。除非後頭讓槍頂著不敢胡來。不過美國的體製,軍隊不能幹涉國內事務。所以我並不指望軍隊能在地方層麵解決問題。當然,軍隊情報係統可以以此來頂著FBI做事情,不過那樣的話似乎動靜也不小。GAO的表態比較奇怪。Trump在任時的調門和現在完全相反。這個反轉似乎沒邏輯,其實比地方層麵上審票啥的更像是被人捏住點啥不得不表態。
昨天有一個Flynn將軍的視頻,讓大家不要放棄。我覺得值得看一下,不是為了打雞血。要知道Flynn蒙冤,被迫害了4年,尚且不放棄,我們除了心理上不爽,真的談不上損失了什麽,為什麽要搖擺動搖呢?
最後推薦大家看一下3月18日Scotty Mckay和Mike Adams 的訪談,,我把鏈接放在這裏。
第一就是應該知道自由與責任是對立的,互不相容。當你追求自由的時候,也就意味你要放棄責任。美國還是社會主義消費群體,尤其是控製權力的boomer這一代人因為社會富裕程度達到曆史頂點(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具有比曆史上任何一代人都有的最大的選擇度,使得自由度增加,但也是美國曆史上願意對社會負責的水平最低的一代人。
第二,當你強調堅持原則的時候,也就意味你的觀點是bias的,不客觀的,換句容易理解的話,不實際的。
原則這個前提,意味你願意付出成本來滿足你認定的事情。但隨著人類知識的發展,人類對自身的認知也在變化,因為可以降低成本,也就意味原則是必須有變化的。類似美國人對第二修正案的認識,很多人還是停留在兩百多年前的“原則”,不能順應時代的發展。
這是美國必定被這一代人帶領走向衰敗的原因。
學點哲學,有個正確的世界觀,對個人和社會都是有好處。所謂正確的世界觀,就包括這樣一個概念,變化是永恒的,原則是暫時的。
https://twitter.com/realTaoRay/status/1375409398391054341
第二,你沒有都清楚我的文章。我說的不是因為禁槍而導致造反。禁槍是怕造反,因為DS要出台的政策,比禁槍可厲害多了。比如你家孩子去變性,你攔著就犯法;給黑人發福利,白人就沒資格;打開國門,每天給非移住高級賓館,你出錢。你的孩子上學資源你的醫療資源都要貢獻出來給票蛆們。這還不夠,鄰居大叔大嬸要是玩了你家未成年孩子,今後會合法化。這些還不夠,還會有更猛的,隻不過我現在想象力不夠豐富,人也太善良,想象不出更多的惡。
如何他們再很容易獲得槍。。。
這裏廊坊的還不少。
英國和澳大利亞都是在發生大規模槍擊死人案件後禁槍,如今二三十年後看相當成功,也沒有成為暴君統治,為什麽美國就不能學習?
是不願意學習與時俱進,還是就是愚蠢?美國去年槍擊死人四萬一千多,平均是每年四萬,也就是平均每天有一百多人。也許輪不到你頭上,但你敢說沒有這種可能?不能吧?
如果今天的人還抱著一個兩百多年前的法律固執,而且是明顯對社會產生負麵影響的法律,難道不是智商問題?憲法修正案關於禁酒就有兩條,難道不是對憲法的改動?
真正有common sense的人不會被那些煙霧迷惑,而真正有信念的人也不會輕易放棄的。
芝加哥是槍支管控最嚴厲的城市,天天都有槍戰,死於槍擊的人數全美第一,本周一就有十五起,為什麽?犯罪分子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裏,禁槍對他們無用。禁槍卻使守法的公民失去自衛的能力,對罪犯,對政府的專製隻能束手就擒。主黨就是要剝奪人民的權利,從而實現專製。
So a white family making $20K won’t be able to participate but a black family making $58K will? Restricting access to public programs based on skin color is wrong. It was wrong in 1951 and it’s still wrong today. These people have us on a path to open tribal war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