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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維特根斯坦( 對象無結構)

(2013-09-26 12:17:53) 下一個

 

 

 

                                                                  讀維特根斯坦( 對象無結構)

 

現在就可以討論維特根斯坦的對象是沒有結構這個觀點了,這是他哲學的基礎。初看可能不知所雲,但其實並不是那麽虛無縹緲。

首先我們來看一個所謂嚴格,就是大家都能夠達到一致的語言應該是什麽樣子的。按照羅素的觀點,這種語言隻能是簡單之物加上邏輯,所謂簡單之物的意思就是對象沒有結構,隻有不考慮結構時我們才能在對象上達到一致。如果我們就對象達到了一致,邏輯肯定是一致的,那麽當然就不存在問題。

比如說,“我現在正在電腦上寫這一篇文章”,這裏有三個對象,“這一篇文章”,“我”和“電腦”,其它的都可以看成是邏輯。當我說這一句話的時候,是不能考慮對象的結構,雖然他們是有結構的。比如什麽是我,那是一個太複雜的對象,沒有人,也包括我自己,能把這個我說清楚;同樣,電腦也決不是簡單之物,什麽樣的CPU,有什麽樣的硬件和軟件。至於文章,那就更不可能一致了,我自己認為不錯,不然不會寫,但不同意的大有人在。但是,在不考慮對象結構的時候,對這一句話所表示的內容就不會有什麽疑議。

隻要一考慮結構,那就沒有辦法說清楚了。為什麽說過去的哲學所討論的上帝,物質或者精神都沒有意義,就是因為它們不能被看成是沒有結構的對象,或者說,對於他們是什麽不可能有一致的意見。那麽當然,隻要任何句子裏麵包含著這樣的詞匯,就必定是說不清楚的。

用這種觀點來看,維特根斯坦其實是不難理解的。

                                                                                                                   

下麵來進一步討論二個相關,而又是非常基礎哲學問題。

第一個問題與柏拉圖有關,如果我們否認了他的理念論,概念並不是神所規定的東西,那麽它們是什麽?我在前麵說過了語言哲學家認為所謂概念隻是一些集合,是根據某些性質而確定的東西。那麽,自然就帶來一個無法避免的問題,對其的分析必須在某一點止住,不然我們就什麽都得不到了。

我想用分子生物學作為例子比較好理解,我們都知道分子是可以進一步分析下去的,還有原子。但是,分子生物學是把分子作為一個基本功能單元(對象),而不考慮進一步的結構,也不能考慮,因為原子還有進一步的結構,沒完沒了。

所以分子生物學隻研究在分子這個層次的邏輯命題,來解釋現象,建立應用,形成一個理論體係,科學都是這樣的。從科學來看,我們不可能窮盡一個對象,那是科學的終點,這樣一來,我們的研究必須從一個不考慮結構的對象開始。

也許將來我們能夠在更深的水平來研究生物學,但這並不是說分子生物學就沒有用了,或者錯了,因為科學就是研究事實之間的邏輯結構,科學是建立在實驗,現象的基礎之上的,所以不管將來生物學怎麽發展,分子生物學在分子這個層次裏麵永遠是科學規律。

同樣道理,日常語言也隻能這樣,我們用性質作一些集,然後說出它們的邏輯關係。你也不能窮盡到頭,除非說神或者某個偉大領袖就是這樣規定的。你止於的那一點,隻能是你自己的基本觀點。

那麽反過來看,什麽是世界,就是所有的命題。你從自己基本觀點,不可能再分析的對象出發,構建一些基本命題(原子命題),再由此構造出種種複雜命題,所有的這些命題,就是世界。

這裏要格外強調一點,這裏的世界,隻能是你的世界,因為是由你的觀點而建造的,別人的基本觀點不能和你一樣,所以他們的世界是不同的。所有的個人世界都是那個外在世界的投影,都是一種可能性。

當然,這種可能性可能是對的,或者為錯,那就要看它們與事實的邏輯結構是不是相符。至於那個所謂外在世界(客觀世界)到底是什麽,我們是無法把它說出來的,隻能加以顯示。

我來舉一個例子,當然,這隻是自己對維特根斯坦哲學的理解,恰不恰當大家來判斷。我們形容一個女人的漂亮,辦法是說她的眼睛像夢露,身材像張曼玉,等等等。當然,最好的辦法是給出一張全息攝影的照片,顯示那些結構,說明她有多麽漂亮。如果沒有這樣的照片,你能做的就是如上所說,你考慮所有的眼睛,然後以漂亮為性質作一個集,你認為她和夢露的眼睛都在那個集裏麵。

這個集裏麵的對象是無結構的,不能進一步分析,你說不出漂亮眼睛的結構,怎麽說,眼睛的弧度是多少?

所以說,為什麽說科學,數學是嚴格的語言,那是因為我們能夠想辦法確定無結構的對象而到達一致,日常語言,也包括哲學,實際上是做不到的。

 

第二個問題也不得不涉及到一點哲學史了,羅素,維特根斯坦都可以看成是以休謨為代表的英國經驗主義的一種延續。按照維特根斯坦,我們不能給出一個經驗主義的定義,而隻能把那些哲學說出來而顯示其是一個什麽東西,那麽我想大家都會和我一樣受不了。由此我隻能用一句非常簡單的話來顯示其意思,就是經驗主義相信隻有經驗是唯一可以信賴的東西。

和經驗主義相對立就是相信通過理性能知道所謂事物的本質,但這個東西的基礎隻能是柏拉圖的理念論,本質是神(或者像神的人)確立的,那自然經驗就不是最重要。

然而,問題就來了,因為經驗說到底隻能是各人自己的一種心理過程。比如說,我看到了太陽,實際意思是我的視網膜的神經單元感受到了某種電磁波,通過一係列複雜的神經傳導進入到大腦,而大腦又根據某種模式判斷,得到這就是太陽。這個過程到現在科學並不能說完全了解,所以隻能是一個大致模式,一種可能性。當然,這個過程肯定不是每個人都能一模一樣,色盲的人就永遠看不到紅色的太陽。

在曆史上曾經有哲學家想辦法把經驗分類,即:哪一些能是人們的共同經驗,哪一些不是。但是,這種做法總是得不到不斷發展的科學的支持,而無法成功。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必須麵對,不得不解決的難題:經驗主義必須得找到辦法來和唯我論劃出一條界限,否則要達到邏輯上的一致,就可能退縮到隻有“你”,“我”這一類的字才有確實的含義了。那我不能談維特根斯坦,因為我根本就不可能見過他,沒有任何直接的經驗。

不懂這一點,我以為不可能理解維特根斯坦,甚至可以說,不能理解任何哲學家。在柏拉圖那裏,是通過神創造的理念來避開這一點的,神規定了字的意思,由此我們所說的不能是唯我的。一旦拋棄了理念論,那麽字的意思是什麽?如果經驗隻能是唯我的話,那麽我們依靠什麽?

所以就我個人的體會,凡是和唯我論糾纏不休的哲學,一定和經驗主義有重要的關聯,否則這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理念論是一種形而上學,那麽唯我論則可能是一個更大,更不好的形而上學。

因為極端唯我論否認了人能夠有任何共同的東西,那麽唯我論又怎麽能夠成為一個共同根據呢?也可以說,當你否認了任何理解別人的可能,憑什麽說別人不能理解你呢?

除非這個世界隻有你一個人,否則就很難承認唯我論。雖然唯我論可以非常容易地對任何哲學進行批判,反正我不喜歡就是根據(很多人就是這樣做的)。但是,我以為如果非要在形而上學和唯我論中選擇一個,絕大多數人會選擇前者,後者太可怕,人類社會這種東西就沒有了存在的基礎。

從這樣的觀點看來,維特根斯坦是企圖通過肯定理性中最重要的東西:邏輯,來否定與理念論相關的形而上學,從而挽救理性,就是說,人是以邏輯而相互溝通,我們依靠的是邏輯。在這一點上,我完全不能同意《維基百科》關於維特根斯坦的詞條,他和叔本華,尼采的聯係僅僅在於對傳統理性的攻擊,尼采的出發點是感情,那些東西壓抑人的感情所以不合理;而維特根斯坦說的是:那些東西得不到邏輯的支持,所以毫無意義,邏輯與感情毫無關聯,而倒與所謂理性緊密相關。

太陽的顏色雖然是一個唯我的東西,但是,太陽和地球的某些邏輯關係則不是,比如太陽是怎麽決定地球的軌道,它發出的能量會對地球產生什麽樣的影響,是能夠明明白白地用科學說出來,並達到某種一致的。

在物理學中,顏色的嚴格表述是電磁波的波長,這就是一個建立在數字(邏輯)上的對象,因此色盲的人一樣能研究物理學。這裏就用科學的方法避免了唯我。

 

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基本照抄了弗雷格的關鍵論點:詞隻有在完整的句子裏才有含義。他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語言實際上是顯示邏輯關係,當然隻有句子才可以。字隻能是一些性質的集合,或者表明集之間的邏輯關係,作為前者,與邏輯無關,因為對象無結構;作為後者,不能獨立存在,涉及關係不可能沒有對象。

羅素在為《邏輯哲學論》所作的序中解釋到:對象無結構是因為在邏輯上我們必須有一個起點。就我的理解,對象無結構不是經驗的結果,而是言語邏輯的必然,不然我們的語言將沒有辦法有意義,我以為理解這一點極為關鍵。

如果我們承認語言隻是說的結構,那麽要達到一致隻能在我們關於對象也是一致的時候才是可能的。因為邏輯肯定是一致的,對象(是一個集)也是一致就什麽問題都不會有。

還是舉例說得清楚一些,比如我們用萬有引力來研究太陽是怎麽決定地球軌道的時候,關於對象,即地球,太陽是一致的,所用的邏輯(數學)又是一致的,所以我們的結果不會有兩樣。

當然,太陽和地球都是有結構的,由分子或者更基本的粒子構成。關鍵在於,萬有引力是一個所謂的事實,有實驗作為根據,語言隻是顯示它們兩者之間的邏輯關係,用不著,也不可能在萬有引力的條件下表達它們自身的結構,語言就是這樣而能具有意義。

再看另一句話,上帝是仁慈的。這裏的對象就是“上帝”和“仁慈”,因為這句話同樣是表明了一種關係,從這個角度來看,其一樣有意義,但是,這句話卻是分歧很大。認真想一想,分歧並不在關係,而是在對象。

把這句話抽象一下,A包含B,說了一種關係,這個關係不能說是錯的,關鍵在於什麽是A,什麽是B,也就是說,什麽是上帝,什麽是仁慈。如果關於這二個對象我們達不到一致,這句話對我們來說也就不可能是一樣。如果上帝能夠和太陽一樣看成沒有結構的對象,我們就不會有分歧。

科學理論必然是建立在某些原子命題之上,比如經典力學就是建立在牛頓三定律之上的,裏麵的對象就是沒有結構,我們能夠,也必須一致,不然就不是經典力學。這個我在前麵已經講過了。生物學也是一樣的,開始是細胞生物學,人們研究染色體,它如何決定性別,畸變會產生哪些影響,這時染色體是無結構的對象;後來就有了分子生物學,染色體是由DNA構成的,DNA的結構最終決定染色體的功能,這時DNA就是沒有結構的對象。

總之可以說,所謂科學命題都可以看成是這樣一層層的,從最基本的原子命題出發,得到一整個科學理論。但是,對上帝這個對象,這種方法卻是無法行得通。

上帝是有結構還是沒有結構,如果沒有結構,為什麽人們對他的看法不能一致;如果有結構,那麽是什麽?

比如我們說上帝就是由全能,唯一,仁慈等等等構成的,那麽什麽是那些字的意思,結果是必然達不到一致,因為這些字的含義是來自於每個人自己的世界裏的最基本的觀念,肯定不能一樣,否則兩個人就一樣,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就上帝也必然達不到一致。

於是我們可以說,上帝不能滿足對象無結構這個要求,嚴格的邏輯語言的要求,所以任何關於上帝論述都都是依賴於各人的,自然也是含糊不清的。進一步可以說,除了科學,數學以外,任何命題都是這樣的。

 

我來作一個大致的概括,對不對大家看。從一些沒有結構的對象開始,語言作用就是顯示它們之間的邏輯關係。我沒有見過維特根斯坦,我也不懂德文,但沒有關係,因為知道邏輯,其與人和那一種語言無關,我就一樣能理解他的理論。

在牛頓力學裏麵,太陽是一個對象,是一個事實,它決定了地球的軌道,這時我們不能考慮它的結構。當然,它肯定是有結構的,是由各種粒子構成的,我們如果最終能知道這些東西,那當然好,就一層層作出命題,最後得到太陽的引力是如何工作的。

如果不能,沒有關係,就在某一個層次上得到邏輯關係,比如用一個定律來描述太陽和地球軌道之間的邏輯關係。由於這個關係是有事實作為基礎的,進一步的分析不會否定這個邏輯關係。

反過來也是一樣,我們對複雜命題也能夠一層層的分析,而使其建立在所謂的原子命題基礎之上,原子命題就不能進一步分析下去了,沒完沒了可不行。這樣從原子命題我們就得到了整個世界,這就是維特根斯坦語言哲學中的原子論的大意。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解決一開始說的二個問題,即:我們能對這個世界說一些東西,這就是所謂的科學,因為第一,概念是一些集合,即無結構對象;第二,因為有邏輯能夠不是唯我的東西。

後一個稍微要麻煩一些,可以這樣看,我們不在心理過程那個層次上討論經驗,那說不清楚,但仍然可以研究,說出一些邏輯關係,因為我們可以從一些不考慮結構的對象開始。比如所謂的心理學,其實跟所有其它自然科學一樣,從一些沒有結構的對象開始,從最基本的原子命題出發,得到一個邏輯體係,不滿足這些條件,就不能稱之為科學。比如像佛洛依德的學說,很多人認為那並不是科學,因為含糊的地方太多,說不出無結構的對象。

作為臨床醫生,談“戀母情結”沒有用,關鍵要有一整套針對具體症狀而知道如何治療,用藥,醫生所接受的訓練就是這樣一些標準程序,實際中也得這樣做,不然打官司要賠死。

當然肯定是非常複雜,但是,必然有這樣的一些東西作為基礎,不然就不是科學,那就要亂套。就像維特根斯坦所說,心理學也是自然科學的一個分支。那些根本的東西是一樣的。

 

羅素對維特根斯坦的對象作了一個解釋,認為對象隻是一種虛構,我琢磨著很多人恐怕不知道為什麽他會這樣說,現在就我自己的理解來解釋一下。

為什麽說是虛構,因為並不存在沒有結構的對象。但是,邏輯上我們必須得從某種沒有結構對象開始,才能夠說出有所謂意義的命題。比如說,在物理學中,我們所說的原子並不是沒有結構,實際上我們能說原子是因為有一係列的實驗和現象以及建立在其基礎之上邏輯推理,我們把所有這些東西用一個名字來代替,就是原子,一個對象。我們所說的原子隻能是這個意思,除此以外,任何額外的東西,都是你自己的虛構。

再說一個好懂一些的例子,比如說你有一個同事叫張三,每天上班坐在你的對麵,錢比你掙得多事卻做得比你少,於是你把這些事實和起來就是一個對象張三。當你說張三今天請假沒有來,這個命題就有了確實的含義。

不能說張三是虛構的,因為他就坐在對麵。但是,張三到底對你是什麽意思?隻能是前麵所說的那些事實的一個載體。至於他愛不愛太太,你其實並不知道,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因為沒有人能說清楚什麽是愛。同理,他愛不愛國,你也不知道,那也是一個眾說紛紜的話題,網上一天到晚都在爭吵。

這樣我們就能理解羅素那句話了,你的張三並不等於別人的張三,對象是可以因人而異的。科學和數學中的對象是加了許多先決條件而使得人們能達到一致,比如在分子生物學裏,分子是一種無結構的對象,但是,對高能物理學家來說,分子決不是那種對象。

這裏大致能看出語言哲學家和傳統哲學的分界線,傳統西方哲學都建立在所謂“本質”之上的,這個是從宗教裏得到的,萬物的本質就是上帝,於是黑格爾說本質就是絕對精神;馬克思說本質就是物質,等等等。其實都是一個東西,說知道了所謂本質你就能完全理解了世界。

維特根斯坦根本不談所謂本質,因為那東西在邏輯上沒有根據,我們能說的隻是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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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另外一個問題是:作者將經驗論與唯我論等同。這個結論缺乏論證。這個不恰當的結論建立在這樣的假定上;

1. 在經驗範疇內是不存在人與人的溝通與認同。
2. 人與人的經驗基本相同的,沒大差別的。

這兩個假定是根據某些知識的推斷,而不是直接經驗事實。要否定一個東西,首先要充分了解它。對這兩個假定,如果自身不深入經驗,對它通透,是沒有發言權的。這不由地使人想起莊子與惠子的“魚之樂”故事。以自己的想象來說別人的經驗,才是真正的唯我論。

哲學到本體的問題,的確沒有結構,隻有名字。邏輯無法說明它的本質,但它有沒有本質呢?經驗至少說明它是EXISTENCE。是否還有更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透者見透。
yfz9465 回複 悄悄話 挺好的探討課題。 有如下感覺。
作者的這句話“維特根斯坦根本不談所謂本質,因為那東西在邏輯上沒有根據,我們能說的隻是對象。”是對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哲學的誤讀。
語言哲學的根基是邏輯,而邏輯的基礎就是本質定義。為什麽?因為說對象需要本質定義,否則對象名字沒意義,名字(事物)之間的關係也沒法確立。人們接受分子為一實體,是因為知道其本質定義。對一個不知道分子的人,必須以本質定義來說明對象,以區別其它。沒結構,隻是指邏輯探討在這個層次,而不是對象沒本質。
但是對哲學來說,困難在於沒法定義“整一存在”本身。為什麽?這就是語言的局限,因為定義需要REFERENCE。而對“整一存在”來說,已經沒有REFERENCE了。語言哲學家把語言的局限當成“整一存在”沒本質了。
實際上,語言哲學家還不知道另一個趨向,即在微觀世界裏,人們也在失去REFERENCE,因為許多不確定性。那麽,不能用語言來本質定義的存在就不是真實的存在?
先說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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