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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不起的蓋茨比”

(2010-04-22 12:47:09) 下一個
讀“了不起的蓋茨比”


先介紹作者和這本書的一些背景。
菲茨傑拉德(1896-1940)是屬於那種典型一本書出名的作家,他還寫了一些東西,(Tender Is the Night)有中文譯本,叫《夜色溫柔》,我感覺是本不錯的書,但和《了不起的蓋茨比》相差太遠。十年前,蘭登書屋(Random House)回顧過去的一百年,認為《The great Gatsby》是最great的美國小說,我知道後有點鬱悶,這分明是我想法,他們什麽時侯偷去了!
菲茨傑拉德無疑是一個真正的天才,但就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同類一樣,才華給浪費掉了,又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同類一樣,並不幸福,窮困酗酒導致四十四歲就死了。雖然有些第一流的作家和評論家在他活著時都認為他是少有天才,但生前並不受人重視,這好像也是天才的特權。
隻有天才才能死後成名,因為他們太超前而難以被同時代的人所理解,而現在的許許多多名人沒有了權勢和行為藝術,很快就會被人忘得幹幹淨淨。
所以說,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是天才,那絕對是一件好事,第一,你幸福的可能性大增,第二,你活著出名的概率也大增,應該和我一樣因為是凡夫俗子感到慶幸。

我一共讀過三遍這本書,第一次是在文革初,母親怕我出去胡鬧,就拿出一大堆書來,有些她肯定知道我太小而不可能讀懂,但總比到外麵革命要好。我對兩本有很深的印象,一是萊蒙托夫的《當代英雄》,我想是大慨讀懂了其中的憂鬱,另一本就是它,繁體字。說來慚愧,我肯定沒有讀懂,喜歡它是因為裏麵有非常奇特的插圖,是那種鋼筆畫,遺憾的是,它後來被文革抄家抄走了。
讀第二遍是上大學時,我就認為它是屬於那種少見的傑作,但沒有插圖。最後一次是在美國讀書,我所喜歡的一個圖書館角落的書架上正好有這本書,我放假時就又看了一遍,這次是英文,但還是沒有插圖,那位大俠能告訴我到哪裏找得到那些插圖?
它現在當然名氣極大,各種評論多極了,我不可能跟專家比,因此也隻能談幾點我感受最深的。

它是一本非常悲慘的書,或者說是絕望(despair)的書,在我讀的名著中能和它相比的是雷馬克的《凱旋門》,但它要曲折隱晦的多,不像《凱旋門》從頭到尾都在一種淡淡的絕望中。但卡夫卡那一類作家不算,在那些書裏麵根本就沒有希望這一類東西。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悲劇的書,但它們並不是悲慘的書,實際上我們看到的悲劇大都如此。比如《紅樓夢》,我們在其中畢竟看到了曠世不渝的愛情,是因為外部的因素打碎了他們的感情而構成了悲劇。如果寶玉因為仕途而拋棄了黛玉,或者更幹脆,寶玉最後熱衷仕途而根本就不愛黛玉了,那就有點悲慘了。
這本書的情節十分老套,貧家青年蓋茨比和富家女黛西相愛,一戰爆發,蓋茨比不得不到歐洲去保衛祖國,祖國當然保住了,也成了英雄,回來才發現黛西已和門當戶對的湯姆結了婚。鬱悶是當然的,大部分人恐怕就算了,另外找人不就得了,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美國女孩子年輕的時侯都是很漂亮的。但蓋茨比是了不起的,他不幹,他非要把黛西搶回來,怎麽搶呢?自然是首先要實現美國夢(現在也是中國夢)——發財。
我們都知道佳人可是等不得,怎麽才能在很短的時間發財,如果是在現在的中國,那自然有很多捷徑好走,比如當經濟學家或者做房地產等等,但在美國不行,隻能去做非法生意,可見美國的精英生活可比中國的艱難得多。雖然蓋茨比書讀得不多,但頭腦靈活,也有膽量,肯定是精英級的人物,所以很快就發了財,中美精英短時間發財沒有問題,區別隻是合法與非法。
接下來自然是去重新贏得美人的芳心,他幾乎成功了,但湯姆卻揭發出他的財產來路不明,黛西就不幹了,在慌亂中她開車撞死了湯姆的情婦,一個車行老板娘,他義不容辭的頂了下來,後來那個車行老板找到並且逼湯姆說出是誰開的車,就去幹掉了蓋茨比,結束了他的美國夢。
隨便說一句,那個根據小說拍的同名電影實在太爛,比陳凱歌的還要爛,我拿出天大的耐性也隻能看二十分鍾。當然,你要是跟我不一樣,喜歡那種電影,就去看,那實在把一部好小說糟蹋得一塌糊塗。

當然,以下是我的想法,所謂名著,那就是要各人讀起來感受不會一樣。
我認為要讀懂這本書的關鍵是不能把湯姆夫婦看成所謂的壞人,比如黛西,有些人認為她被金錢腐蝕了,因此不敢和蓋茨比一起去追夢,但那個夢真的值得追嗎?黛西無疑真正地愛過蓋茨比,在她結婚前一分鍾仍然想著他,可惜他在歐洲身不由己。蓋茨比實際運氣不錯,那時的黛西並不快活,丈夫故事不斷,自己卻生活單調,這時她深愛的舊情人來了,英俊瀟灑又有錢,而且還發瘋式的一往情深愛著她,不動心才是見了鬼!
當她丈夫說蓋茨比是黑社會,而蓋茨比在心愛的女人麵前居然連謊都不會撒了,我就知道一定要壞事了,書中那一段十分生動。蓋茨比實際上承認了,黛西肯定震驚到糊塗而不知所措了,她的那個圈子,所受的教育對黑社會有什麽樣的看法是可想而知的。我知道癡情男女希望聽到:因為你那樣愛我,我跟你定了,你搶銀行,我就為你站崗去。在現實中,那有可能嗎?不要忘記,黛西已經是媽媽了。
我恐怕跟黛西看法一樣,黑社會不能碰,那怕是因為愛情,除非你想到黑社會裏去發展,不然死都不知道是怎麽死的。而且在書中明顯可看出來,蓋茨比騙了黛西,至少沒有說實話,她放棄是有充足理由的,我就奇怪,怎麽沒有人站在她的角度上想一想。
黛西不是一個很有心機和野心的女人,她隻是一個單純的富家小姐,並不心狠手辣,否則就不好解釋為什麽湯姆那樣膽大妄為。雖然書中看不出來,但我想她並不知道撞死的是誰,至於為什麽她不站出來承認是她開的車,書中也沒說,隻有亂猜,嚇傻了,不知道會有那麽嚴重的後果,可能就是害怕承擔責任,到蓋茨比一死,就更沒有必要說了。她的行為並不出格,我想很多人碰到這種事都會這樣做。
湯姆的行為就更不好指責了,有人拿槍威脅你交出一個人來,那人殺了你的情人(他不知道是黛西)還要搶走你的太太,你還打死也不說,那可真叫有病,還不輕。湯姆風流成性,自私自負,但他愛黛西,並不是卑鄙小人,也不是他製造了這個悲劇。
那麽究竟是誰製造了這個悲劇呢?答案很簡單,是蓋茨比自己,是他那個不合實際的理想,在那個該死的理想裏,他把黛西想成了神話般的人物而脫離了現實。所以我說,他已經被判死刑,從他又看到黛西的那一天起,隻等著執行了。我這人有時愛鑽牛角尖,就想,如果他沒有死,黛西能跟他走嗎?再進一步,黛西跟他走了,他們能幸福嗎?當真就夫妻雙雙把家還了?
如果用這種觀點來看,蓋茨比不過是另一個浮士德罷了,就回到了那個老問題,為了一個所謂正當的目的,能不能不擇手段?這可真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呀!
像蓋茨比;他知道沒有錢是追不到黛西的,靠理想把女孩子搞定的時代早過了,自己的底氣也不足,男人嗎,怎麽好意思要黛西那樣一個享受慣了的尤物過苦日子呢。如果按照合法的渠道,那得要到巴菲特的年紀才能向黛西開口,黛西恐怕已是姥姥了(那時候沒有科技板塊),隻能走偏門。但這好像一樣達不到目的,浮士德有上帝搭救,可黛西這個蓋茨比的上帝卻並不打算伸手,於是他就一沉到底,跟我們說再見了。
這使我想到了今天的中國,有許多人為了發財而不擇手段,他們有很多合理的解釋,比如:合法不可能賺大錢,那法律本身就不對頭;成大事的都是踩著線走的,古今中外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等我賺到錢後,我一定大做慈善事業等等,等等。最後一條我們肯定是看不到的,倒不是他們要食言,而是在紙醉金迷,誘惑無數的商場一沉到底,錢沒有賺到,自己倒是丟得幹幹淨淨。
我經曆過文革,所謂崇高理想裏能藏多少罪惡可是再清楚不過了。我現在倒是相信:you play dirty, you are dirty(手段肮髒,你就肮髒)。

有人把這本書看成愛情小說,我認為不是,它隻是在借愛情說事,實際上是在講一個理想破滅的悲慘故事。
我們常常看到的小說和電影的經典過程一般是這樣:主人翁戰勝了自己的軟弱,自私,各種困難等等,找到了人生真諦而展現了人性的光華;或者說:人們由於種種原因而誤解,經過相互碰撞和發掘在各種表象裏找到了真正人性的善,於是就你好我好。
但真實的人生能是這樣嗎?誰能保證你一定能戰勝自己自私冷漠,我看到太多的人被生活打倒而喪失信心,我經常想,人總是要被困難打敗的,隻是早晚而已,就算你總是在贏,不要忘了,還有個老和死等著你,那可是你無法打敗的!打不敗的英雄那隻是人們為鼓勵自己而編出來的神話,當然,它是很美麗的。
就像蓋茨比把黛西看成是自己的理想,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溫舊夢,到頭來死是唯一的解脫,他要不死作者和讀者都不知道怎麽辦才好。莊子說:“哀莫大於心死”,可看到他到最後還指望黛西跟他打電話,心想這句話應改成:哀莫大於心不能死,我們在很多時候跟他一樣抱著破碎舊夢苦苦掙紮,不敢丟棄,因為投入的太多,已沒有改變的勇氣了。
菲茨傑拉德同時代略早一點有另一個美國作家安德森 (Sherwood Anderson),小說裏的人物也在苦苦找尋,找上帝?找人性?他們也不知道,這倒也是實話,人一生都在找,但是什麽呢,恐怕也是說不清楚。菲茨傑拉德到直截了當,蓋茨比就是在找他所認為的黛西真實的那一麵,結果呢,他是找到了黛西那一麵,但遠不是他想的那樣,算是人性中的陰暗麵,也許卻是人性中真實的一麵,又有誰知道呢?
人和人之間的了解是世界上最難的事情,因此人總是費盡力氣企圖了解他人,愛人,親友,如果發掘的結果並不是所想的那樣,落到和蓋茨比一樣的下場,的確叫人絕望。
所以說,你可以認為菲茨傑拉德是打碎了希望來告訴你希望是有多麽的美,不錯,人往往就是隻有當那個肥皂泡被風吹碎的那一瞬間,才真正感到了什麽是絢麗多彩。

我問過自己,為什麽如此喜歡這本書呢?
首先是作者營造的那種氣氛,那種不言而喻的調調,輕快,憂傷,迷離朦朧,有些像半夢半醒的回憶,卻又是那麽的惆悵而迷茫。書中有不少“我”過去的回憶,有時讓我想起了魯迅筆下童年,少年。全書都籠罩在一種淡淡的傷感之中,卻時時深入骨髓,這一點極對我的胃口。
就像作者所說“這部小說的重心放在‘幻象的消滅’之上——正是這種幻象才使得這個世界那麽鮮豔。你根本無須理會事情的真 跟假,隻要它們沾上了那份魔術般的光彩就行了。”
也許是對的,結果又有什麽關係呢,你隻要有了那種魔術般的幻象,因此能感到這個世界的鮮豔就足矣,那怕一個小小刹那就行,有些人恐怕一生連這個刹那都沒有,人活一輩子,能記起的不就隻有那幾個刹那嗎。
我兒時最早的記憶是第一次母親跟我買了一個冰激淩,那時候我們那個城市隻有一個地方有賣,離家很遠,那時我大慨是三歲,因為太好吃了,我就根本忘了看路,一下摔倒了,立刻嚎啕大哭,母親趕緊看我摔壞了沒有,我卻指著地上的冰激淩說:
“沒有了。”
母親抱起我來,又跟我買了一個,然後站著不動,笑盈盈地看著我在她的懷裏慢慢地吃完。
我現在想起來,真的還是那麽的鮮豔。當然,那原因恐怕是:我在那以後又摔倒了無數次,很多時候弄丟了冰激淩,卻沒有人能跟我再買一個。
“他的作品經 常以年輕的渴望和理想主義為主題,因為他認為這是美國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經常涉及感情的變幻無常和失落感,因為這是那個時代的人們無法逃遁的命運。 ”(維基百科)
何止美國年輕人是這樣,我們都會失落那種青春的鮮豔,我們都無法逃遁命運,隻留下一點點瞬間的回憶。就像在在落日的桃紅中,你看到盼望已久的戀人飄然而至,風吹亂了她的縷縷青絲,眼睛卻像初升的明月一樣明媚動人。
當等你多年以後垂老,眼睛已無法再感受那霞光的絢麗,在點點記記的暮鼓晨鍾裏,你記憶中是什麽?不會是柴米油鹽,不會是那些無聊的爭吵,而隻是難忘的那一瞬又重現在眼前,你仿佛又聞到她身上像春天般青春的芬芳,它們真正是美!
沒有了那種幻象,也就沒有了美。

據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現在是美國中學,大學的教材,難道美國人個個都絕望?這恐怕是因為它的另一個特點,人物生動,描寫手法高超而語言極有特色。
有人把那叫作印象派描寫,既所有都是“我”的印象,也就是在這些印象裏,作者把客觀與夢幻,現實與象征,寫實和抒情,手段高超的融合在一起,讀起來有些像李商隱的詩,義不在言中,而又盡在言中。
此書影響深遠,我看到許多作品都有它的痕跡,卻沒有一個能夠與之相比。
這就遠不是我能夠說清楚的了,我也不太相信有人能用漢語來表達英語的特色,隻有去讀原著,好在它不長,又是那種古典的寫法,按時間順序來的,你用不作費盡腦汁去猜這是過去,還是現在,是想象,還是現實,好讀懂,至於語言特色能懂多少,那就不好說了,不過像我都能懂一些,你也一定能。
一般認為這本書真實反映了二十年代的美國,問題是我們到哪裏知道是不是真的,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是不是又怎麽樣,我總認為這種評價近似於廢話。倒是人性是不變的,人和一百年以前一樣在欲望中苦苦掙紮,沉溺於幻想而不能自拔。
看這本書時我想到了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它們手法類似,都是描寫“我”所看到的人和事,文筆都充滿著調侃,但對人性的理解卻相差太遠。不錯,狄更斯有時是有點尖刻,但都是好人戰勝了壞人,善良戰勝了邪惡,好人不幸是因為有陰險邪惡的壞人,像現在的港台連續劇。在《了不起的蓋茨比》裏麵,可沒有什麽好人壞人或者什麽善良邪惡,作者跟蓋茨比一樣試圖找到真正的人性,到底是什麽,隻有你自己去理解了。
我當然認為菲茨傑拉德更接近現實,這個世界上沒有所謂的壞人好人,隻有一大堆被各種欲望驅使,不停到處亂轉,注定要四處碰壁的人們。年輕時是極喜愛《大衛•科波菲爾》,被它搞得不停地狂笑,現在有點看不下去了,反認為狄更斯應該被歸類到流行作家,照理說他那樣的人不可能看不到真正的人性,恐怕是生前就有了太大的名氣,不得不對世俗妥協,畢竟大多數人都是喜歡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書中花了很多篇幅了描寫那些無聊而又荒誕的晚會(part),極度調侃,生動而搞笑,想必作者經曆過許多,我的感受就沒有他那麽深,不過美國人恐怕都很熟悉,比如老板請你到家裏參加一個晚會,這無疑是一種寵信,結果盡是一些勢利的小人和無聊的瑣事,就在書中應了那句老話,在熙熙攘攘中,你卻感到無限孤獨,而隻能一醉方休。
最後忍不住就翻譯說兩句,書中結尾一段: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 . .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巫寧坤譯道:“蓋茨比信奉這盞綠燈,這個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極樂的未來。它從前逃脫了我們的追求,不過那沒關係——明天我們跑得更快一點,把胳臂伸得更遠一點……總有一天……
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這一段英語語感極好,像詩一樣,令人想起了莎士比亞。Orgastic在這裏譯成極樂,但如果翻翻字典,就會知道第一,orgastic有些動詞的詞性,極樂沒有,第二,前者主要指感官的興奮和刺激,極樂好像來自佛教,更強調精神,考慮這本小說的全文,這差異不能說不重要。但如果你要說,你總是說人家不好,那這回你找一個更恰當的來,我隻能不好意思的說,我也不知道。所以說,經典最好讀原文,這句話也無疑是經典。
巫先生認為這本書在鼓勵人們逆水行舟,“《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不僅是“美國夢”幻滅的悲哀。它也寫了“人類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夢想”的頑強生命力,蓋茨比雖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記。”我的看法完全不同,倒是認為巫先生是中了那種“經典名著一定是鼓勵人上進”的迷惑,我在本書中隻能看到無比的心酸和絕望。
包括書名,那分明是諷刺,一個可憐兮兮的人有什麽值得great的,在這裏又不得不到那個討厭的詞義上了,great在英語裏有偉大的意思,把淺薄平庸的女孩看成天仙來不顧一切來追求,最後在她手裏把命都送了,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偉大。我知道這種說法可能傷了少男少女的心,蓋茨比可是一個叫他們依稀不已的情聖,但用錯了情的情聖隻能是一個叫人同情的倒黴蛋。
由於對本書有這樣不同的理解,我對巫先生的譯文有的些地方不滿意。我認為我是有根據的,結尾清清楚楚,“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 逆流向上的小舟, 不停地倒退, 進入過去。”不管你怎麽樣努力,都要倒退,但與第一次完全不同,因為是倒退,就已經知道有什麽在前麵 等著你,你再也沒有了希望!

留下的隻有蓋茨比的一相情願的追求,還有他的夢境和無盡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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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過路人68 回複 悄悄話 評論寫得太好了,受教了!本人畢業論文就寫的是這本書(回頭看,寫的很幼稚,但是全是自己原創,沒有任何參考資料),所以一直是我的偏愛。這本書非常美。象征主義,比如總是有水,有那個橫空出世的一雙眼睛的廣告牌,出事的那天奇熱,隻有蓋茨比不覺得熱。最後死在遊泳池水裏。男主人公最後明白,令他著迷的黛西的聲音實際上是錢的聲音,寓意深刻。還有書一開始,他的父親的那段話,始終似懂非懂,試圖那樣去做。
米魚 回複 悄悄話 請樓主去評評這個:)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origin&MsgID=483283
秋的私語 回複 悄悄話 這麽沉重的內容,我和樓上的洋洋樂樂一樣:One straw could kill me. 不讀也罷。

“閉上眼睛”看些喜劇樂一樂吧,怎麽過都是那麽幾十年。
jun100 回複 悄悄話 Gatsby 的死是意外.他說過daisy的聲音裏都是錢的響聲,對她的平庸淺薄顯然很清楚。就算對她的愛情不死心有幻想,出了事故還是要為她掩護,但要為她死,肯定不願意也沒想過,要是死了心就更不會死了去了.所以讀了這小說,對愛情人性都不再會有太大幻想,而對金錢財富都不會太絕望吧.
酸豆汁 回複 悄悄話 寫得真棒!好久沒讀到這麽有見地的文字了!和gatesby齊名的《麥田守望者》也不是講逆水行舟的,也是講人生的無奈,少年的純真失去後,人基本上就死了。如果還沒死,那哀就更大。正是應了樓主的看法。嗬嗬
hackless 回複 悄悄話 Thanks for sharing your book review. I have only watched the movie before, not yet read the novel. Your review certainly makes me want to read it. Have you read "All the King's Men"? It also shows ambiguity and complexity of human nature. I would appreciate your review of that one.
洋洋樂樂 回複 悄悄話 I would like to read this book if I get time. Only concern is this book sounds emotionally heavy. I am not sure whether I can afford to be heavy anymore. One straw could kill me.
vwbeetle 回複 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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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土豆 回複 悄悄話 英文水平有限,我讀原著總有隔靴搔癢得感覺。硬著頭皮讀完了這本書,更覺得混沌和壓抑。蓋茨比自卑,vein; 黛西冷漠,乏味;湯姆就更不用說,自私,張狂。沒人安於現狀,全都躁動不安。

nightrose 回複 悄悄話 蓋茨比是被回憶和表麵現象蒙住了眼睛,看不清黛西其實隻是一個被寵壞了的輕浮淺薄的富家小姐罷了。就算她當時沒有勇氣承認自己殺了人的事實,起碼要對為她頂缸的蓋茨比心懷愧疚吧?我看不出一點她愧疚的意思。她根本就把這段事忘了,或是假裝忘了,忙著享受她的富貴生活去了。蓋茨比為這樣一個人死去,真是不值!
Seattle1 回複 悄悄話 頂。The great Gatsby 也是我的最愛。同意你,這不是愛情小說,這是對人性裏最後一絲美好的完全破滅與絕望。是一部偉大的悲劇小說.讀懂這部小說的人太少了。
Carpediem 回複 悄悄話 這是我讀到的最棒的讀書筆記...之一:)不頂簡直就沒天良了!

最近剛讀到the curious case of bejamin button, 才知道同名電影的原著也出自菲茨傑拉德。

樓主是wellread 之人。願和樓主交流reading list.
clearskies 回複 悄悄話 我也是這部小說的BIG FAN. 它就是美版的紅樓夢.
電影也不錯, 我喜歡男主角. 但無法和原著的CHARMING語言相比.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