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的博客

一次失敗婚姻帶來的思索
正文

有種行為,在中國可以叫打,在美國一律變成了PUSH

(2008-11-26 22:21:40) 下一個
家暴在中國是鮮有人管的,所以它可以明目張膽地被稱為打。
在美國我所看到的和聽到的及經曆的所有被警察幹涉過後的家暴,一律被施暴者稱為PUSH。
L的家庭暴力曆史悠久,幾乎和他們的婚姻一樣長。一段早該結束的婚姻卻因為女方的傳統思想和盲目崇拜而一直維持著。終於L被打倒在床上不能動彈,幾次要求送去看醫生不果,最後她打電話叫來了救護車,也帶來了警察。他承認了動手打人,她隻希望能被盡早送往醫院而對打人一說沒有任何陳詞。事後要上法庭,請了律師,男方改了口,說是PUSH 了她一次,被KICK 了幾次,所以才又去PUSH了她。。。靠,這到底是誰打誰呀? 她不同意用KICK但為了他保留了PUSH的說法。。。PUSH這詞大概會用在今後他和旁人解釋和訴苦中了。
W, 一次無意和我談起他的入獄經曆時說,我推了一下她,當時地上有水,她就摔倒,叫了警察。他說他真沒打,就是PUSH,後來也沒定什麽罪。
J, 聊天時說,我就推搡了她胳膊一下,就被告了。你說那叫打嗎,就是PUSH嘛!那血肉模糊的叫打,我那次也就有點印。。。靠

我不想說什麽去評論,隻想說如果他日遇到什麽人因為家庭暴力進了監獄,告訴你他如何被整,如何無辜,其實它隻是PUSH了對方,你應該知道那是一種律師授意的說法,和你PUSH the door 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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