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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的經曆

(2012-02-11 19:03:29) 下一個
或許有人還記得我?
我於2009年初來美國,2010年底離婚,2011年中再婚。 2011年7月底遞交申請,10月初拿到綠卡。
從戀愛結婚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裏,老公讓我體會到了什麽是平等,自由,人權,什麽是尊重,什麽是受寵若驚。。。
有時,我不得不對前夫心存感激之情,感謝他給了我體念真愛,享受生活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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