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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那些事兒(2)

(2018-12-13 07:15:08) 下一個

就從我找工作開始說吧。

我讀完碩士時麵臨兩個工作機會:一個是符合我專業的科技公司,技術職位;一個是外企皮包公司,辦公室事務職位。如果是現在的我,肯定毫不猶豫選擇前者。但當時的我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外企公司:工資是科技公司的5倍,工作地點在北京有名的飯店,還離家近----人是很現實的動物。前者後來成為國內數一數二的企業,如今產品享譽全球,我進去的時候應該算元老級別,搞不好就成了大人物(為自己的臆想偷笑一下)。但後一個公司使我在今後的一年裏不但英文突飛猛進,還很早就見識了美國的銀行家企業家,為我出國後的事業帶來大量紅利----其實年輕就是資本,無論選擇什麽,隻要利用好機會都有前途。

好吧,回來談公司那些事兒。我當時的兩個公司都非常典型。科技公司是一個比較綜合的大企業,規模大組織機構齊全,主要是賣產品,有硬件有軟件,還有網絡部----我當時準備進的部門。因為我是保送分配的,所以沒有麵試,直接就去報道了,在中關村的一個門麵,雖然叫網絡部,實際就是銷售門店,工作人員象現在的Apple store裏的小店員一樣。

我決定不去上班,要賠償這個科技公司一筆錢,因為他們為我浪費了一個大學生幹部指標。我去交錢那天,是去總部大樓財會部,那個中年女幹部問我帶了多少錢,我說:我隻有三千。她說:那就三千。她收了我的錢,拿出收據,寫字蓋章,拿檔案,拿證明,蓋章,這幾個動作,她開了N多次抽屜,每次拿出一樣東西,關上抽屜,做一個動作,再打開抽屜,放好東西,關上抽屜。她抽屜裏的筆,本,章,各就各位,非常整齊。20多年了,這一幕依然清晰得如在眼前。這就是大公司財會部門:細節的嚴整與時間的寬鬆。

大公司的事情以後慢慢講,說說小公司。小公司尤其是皮包公司,就是說媒拉纖,找買方賣方,讓他們做上生意----阿裏巴巴的線下版。

我們當時做的卻不是小生意。我們老板在美國芝加哥上學,認識了幾個銀行家,回國以後傍他們開了這個皮包公司。做點什麽呢?他們發現中國正在大興土木,可是建築材料非常落後,還是紅磚為主。銀行家在芝加哥找了自己的客戶,建築材料的企業家,決定在中國建廠生產水泥磚。他們找地方上經營不善的紅磚廠用廠房入股,美國企業家用設備入股,一下就在全國建了好幾個合資廠,還派了工人去美國學習。當時中國給的各種優惠就不說了,政府各級領導接見表示大力支持我們的合資廠。美方就是幾個退休老頭和我們辦公司幾個小年輕。現在回想起來都為美國商人企業家的敢想敢幹,商業模式的駕輕就熟所折服。

那麽公司有幾種呢?我說了我是學理工的,我就不按MBA課本說的,按我自己的經驗來講了。

一種是買賣產品或服務的公司,有些隻是買賣,有些自己加工一下,有些自己研發一下,有些自己生產一下,但宗旨就是買賣一個東西。那麽從買來到賣出的之間的差價,就是公司提供的價值。公司的運作過程中會消耗成本,不管是人力物力,還是時間金錢的成本。公司提供的價值減去消耗的成本,就是這個公司得到的利益,這個利益是正的,這個公司就有存在的意義。

另一種是提供牽線搭橋的公司,他們既不買賣也不生產,他們就是把買家和賣家連到一起,買賣雙方之間發生交易,他們就賺取手續費。這在過去是很大的一塊業務,在日本有一種叫商社的公司專門幹這個。不過自從有了Google,阿裏巴巴,這個業務就漸漸被互聯網替代了,就是我們常說的matching的服務。

還有一些公司他們不做一個完整的買賣,而是做其中的一部分,比如富士康,他們隻做生產,不做設計也不銷售。這就形成了一個概念叫產業鏈,也就是每個公司做一個最終產品的不同的部分,比如研發,設計,原材料,部件,生產,銷售,像一個鏈條一樣,把一個產業給連接起來。產業鏈分上遊和下遊,越靠近最終用戶的越是上遊,對產品的支配權越大,往往利益分成也越大,但如果下遊公司的規模大了,也反過來有話語權。上遊是客戶方,甲方。所以進入一個產業時,進上遊,或者有壟斷地位的下遊,都會是比較安全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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