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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暖心係列之】溫莎的樹林

(2016-10-06 16:52:33) 下一個

“把那瓶‘溫莎的樹林’用完,你就會又想談戀愛了。”家聰說。他的笑容那麽溫柔,那麽肯定。

我是在網絡上認識家聰的。前年的聖誕節,街上彩燈閃爍,我隨著嘻戲的人群漫無目的地遊逛了很久,踩著結霜的路麵回到狹小的公寓。那天夜裏,我在網上無意看到有人發了一張貼,說“在聖誕夜失戀的男人,一定是受了丘比特的詛咒” 。

我愣了一會,給那個人發去一個郵件,告訴他,有個女人也剛剛在聖誕夜失戀,“不過,丘比特是個很溫柔的小神,我相信他不會詛咒人” ,在結尾,我寫,“新年快樂,溫莎的樹林。”“溫莎的樹林”是他的網名。

兩天後,我收到了回複,他說謝謝,“那天晚上多喝了點酒,想不到這麽巧。你真的也失戀了嗎?”我回信,“失戀是件值得冒名頂替的事嗎?”他很快又回信,“ 很高興認識一個同病相憐的人。我叫張家聰,大家都叫我家聰,不過我不是很聰明。你呢?” 我說,“我叫方敏言,不過,我不是很會說話。”

我們開始通信,才發現居然是校友,家聰高我兩級,化學係高分子專業的,現在在北京一家化妝品公司上班,負責一個美容品牌的地區銷售管理。我請他推 薦一個適合混合型膚質用的化妝水。他推薦了一個。我問,“怎麽不是你管理的品牌?”他說,“我管理的品牌未必是最好的。”我打趣他“聽說化妝品行業裏很多 男人是同性戀”,他說“我倒寧可是,那樣,至少不會被女孩子甩得很慘”。

第一次打通電話,傳來一個低沉而溫和的聲音,“我是張家聰。”讓我幾乎忘記了準備好的話題。我問他,他的網名,‘溫莎的樹林’是什麽意思。他告訴我,那是一種專門從植物裏提煉的香水,味道很清淡,有幾種不同香型,男女都可以用,“不太有名,但我喜歡這個名字。”

後來的日子裏,我們斷斷續續地交換電子郵件,又通過幾次電話,慢慢地,發現我們都喜歡迪克牛仔,喜歡看足球,喜歡“肖申克的救贖”,希望謝霆鋒娶 張柏芝。終於我們談起各自的感情經曆,我問他女朋友為什麽和他分手,他說“我如果知道,她就不會和我分手了”。家聰對那個女孩很好,愛到天天早上為她買早 點,頂替她去獻血,她生病的時候不分日夜陪在醫院,他說“她怪我心裏隻有工作,可我這麽拚命工作,其實也是為了她”。我問他“你還喜歡她嗎”,他說“不知 道”,我說,“那就等於還喜歡”。

情人節前幾天,在街上過人行天橋時碰到了從前的男朋友,還是那麽帥,攬著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女孩懷裏抱著一束嬌豔欲滴的玫瑰,一邊走一邊嬌嗔“這麽早買,過幾天就謝了”,他說“到時再給你買”。他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後點點頭,微笑一下,我也還他一個微笑。

回家後,我把自己關進洗手間,坐在馬桶上痛哭了一場,在淩晨兩點半給家聰發了個郵件,說,“我很難過。我以為自己已經不會再難過了,可還是很難過。” 家聰第二天回信,“我明白。幫我一個忙,好嗎?”

我答應了,幾天後,我給他寄去母校後操場邊開始抽芽的梧桐樹。“這就是你要的,第二排第六棵,有什麽特別的嗎?”我問他。“上麵刻著我和我從前女朋友的名字,念書的時候我們常去那裏散步,”他淡淡地說,“我昨天突然想起這棵樹。”

我們在電話裏沉默了一會。他問我情人節怎麽過,我說在家看碟片,做瑜珈。他說,“出去走走吧。” 我笑起來,“做電燈泡嗎?” 他也笑了,“你起碼要亮著,才會有人注意你。”我啼笑皆非,“好啊,那你來陪我出去走。”

在機場見到他,我們沒有費什麽力氣就認出了對方,他跟照片上一樣斯文儒雅,戴一副白金邊開架眼睛,穿Nautica的休閑裝,看上去幹淨整潔。他 微笑著遞給我一個用禮品紙包好的盒子,“Happy Valentine’s Day”。我打開盒子,那是一瓶包裝精致的香水,淡紫色的瓶子上印著英文名字 -- “溫莎的樹林”。“一個同事剛從香港帶回來的,” 他說,“這一種是薰衣草香型,有安撫神經的作用,睡不著的時候,噴一點在枕頭上,效果很好。”“謝謝你。” 我噴一點在手腕上,一陣清新的氣息彌漫在空氣裏,樸實得令人感動。

我們在漫布情侶的大街上無拘無束地聊著,一起去學生時代都時常光顧的快餐店,吃貼在油桶灶邊的烘山芋,看完午夜場電影出來後,街邊的路燈投下一團團光影。我們鑽進路上唯一一家還營業的西點店買了兩杯熱咖啡以及他們所有剩下的巧克力蛋糕,坐在靠窗的位子前望著清冷的街道。

我說,“謝謝你來陪我。”他說,“我很久沒放自己假了,早該回來看看。老實說,我一直不太適應北京的氣候。”我問他,“你當初為什麽去北京?”“ 是為了她。她老家在天津,不想離父母太遠,所以我就去了。剛開始的時候很辛苦,後來什麽都有了,房子也快買了,人卻走了,愛情可能就是不對等的。”在桔黃 色的光暈下,我們看著窗玻璃上彼此的映像,家聰的聲音很溫和,像是在說別人的故事。他用刀子把蛋糕上的巧克力刮給我,把蛋糕撥到自己盤子裏。

我問他“你以前女朋友很喜歡吃巧克力嗎” ,他點點頭。我笑著說,“可是我喜歡吃蛋糕。” 他像是突然醒悟過來,歉意地說“對不起”。

我們沿街一直走到天亮,輪流說笑話,直到兩個人的眼睛都快睜不開,才搭早班地鐵回市中心。在地鐵上,我一沾凳子就睡著了,醒來的時候,我們坐在地 鐵站的長凳上,我靠著家聰的肩膀,他的夾克衫蓋在我身上,他用溫柔的眼光凝視著我。朦朧中,我心裏某個角落突然莫名地痛起來。我伸出手去,拉住家聰的衣 袖。我說,“我好累。” 他說,“那再睡一會。” 我說,“等我到三十歲,你三十二歲,要是都還沒結婚,你來照顧我,好不好?”他想了想,點點頭,眼睛裏依然那樣溫柔,“不過,到時候你可能早就結婚了。” 我搖搖頭,“我不想再談戀愛了。”他把手輕輕地覆在我手上,“把那瓶‘溫莎的樹林’用完,你就會又想談戀愛了。”“真的嗎?” 他點點頭,看著我微笑。我也微笑地看著他,“太好了。”

以前,我從來不相信,人會在一瞬間愛上另外一個人,直到我自己碰到這樣一個瞬間,那個瞬間裏,一個昨天還素未謀麵的男人輕握著我的手。那一刻我突然開始懷疑,也許,我和他同時失戀,是天意。

家聰回北京,臨上飛機前,回過頭來,笑著叮囑我,“別忘了,換台好電視機看世界杯。” 我點點頭。那天晚上,我把“溫莎的樹林”噴在枕頭上,讓清新單純的香氣一直滲到夢裏。第二天早上醒來,迷迷茫茫間,浮現出家聰高大修長的身影和他說話時的 坦誠眼光。我們依然做著網友,定時問候對方,在電話裏開玩笑。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我們的談話已經不再涉及他從前的女朋友,可是我能隱隱感覺到,他的心裏 依然有她的影子,就好像,看見了巧克力蛋糕,他會不由自主地把巧克力從上麵刮下來。我不再對家聰抱怨失眠,他送我的那瓶“溫莎的樹林” 天天給我一夜好夢,卻也常常把他帶進我的夢裏。

公司裏有個男同事追我,我告訴家聰,他在電話裏停頓了一下,說,“你這樣的女孩子,早該有人追。”我說,“可我不喜歡他。”後來,家聰告訴我,他 從前的女朋友回來找他了,說希望重歸於好。“她說,她很後悔。”“你打算怎麽辦?”我問他。他問,“我要想一想。” 他的聲音裏有些為難。

電話線裏靜靜的,我們誰也不說話。“敏言,”他在電話那頭叫我的名字,一滴眼淚從我的眼睛裏掉下來,我把它擦掉,換一種歡快的聲調,打斷他,“喂,世界杯決賽,你覺得法國隊會贏還是意大利隊會贏?”

“意大利。” 他說。我說,“我覺得法國隊會贏。”那天,我在心裏和自己打賭,如果法國隊贏了,就去北京找家聰,如果意大利隊贏了,以後就不再和他聯係。當法國隊特雷澤 蓋的罰球擊中橫梁彈出時,我蜷在沙發裏嗚咽起來,對自己說“張家聰,我討厭你” ,有人說,如果你不能去愛一個人,就訓練自己討厭他。

我把家聰從我的MSN上麵去掉,不回他的郵件,不接他的電話。家聰像是心有默契,幾次之後,也不再和我聯絡。時間慢慢過去,又是十二月,“溫莎的樹林”用完了,我把空瓶包好放進櫃子。

聖誕節前一個周末,下班後,走出公司大門,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過頭,不由愣住了,站在那兒一動不動,直到家聰穿過人群走到我麵前,微笑地看著我。

我們麵對麵站著,家聰身上的男性氣息有些陌生,又似曾相識的親切。“你才穿這麽點衣服,不冷嗎?”他指指我身上的裙裝。我搖搖頭。“去約會?”他 問。我又搖搖頭,“參加一個同學會,”我抬起頭,“你來出差啊?”他搖搖頭,過一會,說,“我們又分手了,”他溫柔地看著我,“不過這回是我的錯,因為我 慢慢發現自己心裏有了另外一個人,我曾經跟她說好,如果她到三十歲,我到三十二歲,如果都還沒結婚,我就去照顧她,”他伸手抹掉我眼角的淚,“真的要等到 三十二歲嗎?” 他英俊的臉龐上滿是深情。

我擁抱著他的肩膀,“你以前說的不對。那瓶‘溫莎的樹林’ 才用完三分之一,我就又想談戀愛了。怎麽辦呢?”我在淚影裏微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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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都市麗人”雜誌第八期

吳越作品網站:http://www.wuyue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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