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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網友對莆田林仁貴炒作偽造故宮皇帝龍床的評論摘錄(7——8頁)

(2007-10-13 02:50:47) 下一個
搜狐網友對莆田林仁貴炒作偽造故宮皇帝龍床的評論摘錄(7——8頁)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2時11分 IP地址:已隱藏
既然承認是“偷的”,就應收歸國有,並且追究當事人“窩髒罪”!!!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2時7分 IP地址:116.24.21.*
大家都瘋了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2時7分 IP地址:58.210.213.*
應該沒收~~~~~~~~~~~ 這是國家的文物~~~~~~~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2時4分 IP地址:已隱藏
我覺得床的價錢不重要,偷床的技術實在是高明,我很想知道他是怎麽把皇帝睡覺的床給偷出來的,而且皇帝晚上一回家看見床沒了會是啥表情呢???哈哈~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2時1分 IP地址:124.248.24.*
一看就是假的,這麽假的東西記者也不調查下,現在中國的白癡怎麽這麽多!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59分 IP地址:已隱藏
故宮出來的東西不能歸個人,偷出來的更沒有理由了.這是買贓物,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58分 IP地址:已隱藏
看完這些評論一個感覺,國人真的素質普遍比較低,而且還有嚴重的仇富心理,以後的社會不知道要變成什麽樣,真是恐怖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52分 IP地址:已隱藏
窮瘋了吧!!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48分 IP地址:已隱藏
國家應追回.這是屬於全中國人民的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46分 IP地址:已隱藏
皇家遺產,當屬國家財產,理應歸公!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46分 IP地址:已隱藏
為這種事情都爭論,無聊之極
不就是幾根欄木頭嗎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46分 IP地址:已隱藏
叫點武警和警察搶你的去,還敢要錢?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43分 IP地址:123.154.53.*
是從哪戶農家偷來的???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9分 IP地址:已隱藏
我看前麵說話的一幫人大腦也出水啦,別人有寶很正常,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就會說些妒忌和眼紅的話.無聊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8分 IP地址:60.215.80.*
也就值5萬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5分 IP地址:218.17.66.*
很假,你看第一張圖裏麵居然還允許徒手去碰床,大哥,人家看個瓷瓶還得戴手套呢。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3分 IP地址:219.145.76.*
誰知道真假?古時候偷這麽一個1噸重的東西出皇宮?簡直不可想象?
皇帝睡覺發現床沒了,馬上不下令騎兵追呀?你帶這麽重這麽大一個床能爬多遠?
又不像現在有汽車。

都被忽悠了吧。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2分 IP地址:219.143.93.*
無價國寶,還是呆在國家博物院最好。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1分 IP地址:61.50.219.*
那是搶劫
[原貼]
確實應收歸國有。和地下寶藏一樣,歸國家所有。不允許買賣。可適當獎勵.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1分 IP地址:123.129.82.*
是否應該收歸國有?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0分 IP地址:已隱藏
有炒、騙之嫌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0分 IP地址:218.25.201.*
既然是從故宮裏盜出去的國家珍寶就應該由國家收回,作為曆史文物供人們參觀和有關部門進行研究,不應該流失在社會上。單從這張床的材料全部是用沉香木雕刻製作的來講,這張床的價值應該在幾億元的價位上,因為現在沉香木的原料市場價格每公斤都三千多元,去年拍賣市場一個沉香木的雕刻筆筒就賣了四十多萬元,所以這張床如果真是沉香木雕刻製作應該價值連城。但是這位收藏家編造的這篇新聞的確是漏洞百出,既然賣家破敗,生活已經如此的困難,就應該是極需要錢來解決困難的生活,你用幾個價值二千萬的瓷器就能騙來這床嗎?況且賣家的嫡係子孫有十個,而且意見不一,你是用十件瓷器換的嗎?就算是用十件瓷器換的,每件瓷器的價格相同嗎?如不同,怎麽能夠平衡十個人的心理?另外已經破敗了的家庭,要解決的是生活困難,他們要你的瓷器、用你的瓶瓶罐罐有什麽用呢?用你的瓶瓶罐罐再去換錢,那還不如直接用床換錢來的快也省事!我想此記者也是該收藏家用大價錢雇用的吧?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26分 IP地址:222.240.117.*
想賣五億硬要與從皇宮偷的聯係在一起,福建台灣真是一家親.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23分 IP地址:218.104.219.*
當地政府可以給他個偷的罪名,然後把床搬到領導家,讓領導享用!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23分 IP地址:221.130.71.*
確實應收歸國有。和地下寶藏一樣,歸國家所有。不允許買賣。可適當獎勵.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17分 IP地址:58.247.187.*
先不論真假。如果真的按照文中所述,這個床的價格恐怕連5億都遠遠不止。因為就算是皇家也很少很少見到那麽大的器物。沉香木器物一般都小。就是很小的酒杯什麽的目前的市場價格都要幾十萬上百萬,何況那麽大的一個床呢?本身的物料價格就極其稀少。無論實物價值,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和研究價值都極高。而且賣相不錯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17分 IP地址:122.88.197.*
嗎的這小子家世代是盜墓賊,偷出來的東西竟敢叫賣.沒天理了!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14分 IP地址:已隱藏
井底之蛙,福建省有多大你知道嗎?其中閩北可是朱熹講學的地方,可以說是儒家思想的發祥地!
[原貼]
福建人的話?

不信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13分 IP地址:已隱藏
床是睡覺的,擺在那是浪費.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7分 IP地址:已隱藏
請您不要隨便侮辱偉大的、光榮的福建省人民!
[原貼]
福建人的話?

不信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6分 IP地址:61.150.43.*
應該送給國家!
那裏才有他的立足之地!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3分 IP地址:已隱藏
當心國家給收了去, 給你20萬, 當你捐獻了
搜狐網友 發表時間:2007年10月12日11時1分 IP地址:已隱藏
怎麽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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